第二百零七章 雇佣制取代奴隶制(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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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人手帮衬,一个人是干不来的,诺大的房子需要打扫清理,多出来的田地要人耕种,藩人虽然可以为奴,但想来是不够用的。  

不过这方面,大家可以签订契约雇佣人手嘛,相应的大秦也务必会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契约的合法性,让双方都能够按照契约内容合理的进行约定,大家完全可以共赢嘛!”赵泗认真的开口说道。  

其实吧…取消奴隶制以后,有很大一部分人干的活还是奴隶的那些活。  

听起来,他们拥有了高贵的自由选择权和人权。  

但实际上受限于种种压力,大部分人其实是没有资格选择的。  

义愤填膺热血上涌,最后能做出来的选择恐怕也就是换个地方和老板做奴隶。  

嗯…从这一点上来看确实比以前更加自由了。  

但赵泗并不在乎这些,作为统治者他在乎的是,大秦对于人身关系附庸有了合理合法的强干涉性。  

奴隶私产时代,奴隶被视为私有财产,他们法理上不享有人的权利。  

因此官府对奴隶的干涉性几乎可以约等于零。  

而现在,从奴隶关系转为雇佣关系以后,他们在法理上从奴隶变成了享有一系列权利和义务的国人。  

那政府对这一部分人群就拥有了强干涉性,相应的世家也好贵族也罢,他们的权利将更进一步的削弱。  

这才是赵泗说服始皇帝的关键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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