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章 大逃杀(二)(3/4)
力为条件,为价值增殖过程作准备。实际上,如果把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比较一下,我们就会知道价值增殖不外是超过盈亏平衡点而已。当价值形成过程持续到这一点的时候,资产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就恰好可以为新的等价物所补偿;如果价值形成过程超过这一点,那就成为价值增殖过程。
另外,从质的方面来考察,从生产的方式和方法,从目的和内容方面来考察,构成劳动过程的是生产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实际上,在价值形成过程中,无论是包含在生产资料中的劳动,或者是由劳动力加进去的劳动,劳动过程只是表现出量的差别,就是劳动操作所需要时间的差别,是生产使用价值所耗费的社会必要时间的计算。进入劳动过程的商品,已经不再作为劳动力有目的地发挥,而是执行一定职能的物质因素,是通过一定量的物化劳动来计算的。当然,劳动过程的不同因素在产品价值的形成上起着不同的作用。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过程;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特定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的特定形式。
某些人用劳动力的低价值去换取劳动力创造的高价值。通过延长工人工作时间,延长一般价值形成过程,变成价值增殖过程。图中生丝打包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但是日本女性却要承担每天12至16个小时的工作强度,当经济衰退来临时,就连这样的工作机会也很难找到。
劳动力是人所具有的,并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所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亦称劳动能力。它是社会生产力的主要因素之一。劳动力是生产的能动性因素、主导因素,任何社会生产都不可能没有劳动力。生产资料只有在劳动力的运用下,才能在物质资料的生产中发挥作用。
纺织业的快速发展,改变着人类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制衣业也随之慢慢成长,人们在满足了对衣物的基本需求之后,开始注入更多的精神需求,时尚也就成为人们热烈追捧的精神产品。
从劳动过程的角度看,资本的两个组成部分是作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作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区别的;从价值增殖过程的角度看,它们则是作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相区别的。
撇开工人劳动特定的内容、目的和技术性质来看,加到劳动对象上的定量劳动就是把新价值加到劳动对象上,而被消耗的生产资料也成为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由此可见,生产资料的价值在劳动过程中发生转移,并在产品上保存下来。
虽然把新价值加到劳动对象上和把旧价值保存在产品中都是工人同一时间内达到的不同结果,但是目的却很明显,这种结果的二重性只能用劳动本身的二重性来解释。纺纱工人只有通过纺纱,织布工人只有通过织布,铁匠只有通过打铁,才能加进价值,而棉花、纱锭、棉纱、织机、铁和铁砧就成为产品使用价值新的形成要素。随着生产资料使用价值的消失,新的使用价值在价值形成过程中出现,并使被用掉的生产资料转移到新产品上去。由此可见,工人劳动的有用性质,使得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同生产资料接触后,就可以赋予劳动复活和活力,使它们成为劳动过程的因素,把被用掉生产资料的价值作为价值的组成部分转移到产品上去,并且同它们结合为产品。如果工人不纺纱,就不能使棉花变成棉纱,那么这个工人也不能把棉花和纱锭的价值转移到棉纱上;如果这个工人改行当木匠,他还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把价值加到他的材料上。由于劳动量的追加,生产资料的价值在产品中得以保存,而追加的劳动也清楚地表现在种种不同的现象上,使得新价值得以加进。换而言之,劳动是抽象的社会劳动,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就一种属性来说必然创造价值,而就另一种属性来说必然保存或转移价值。
虽然生产资料转给产品的价值绝不会大于它本身的使用价值,但是生产资料本身就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没有价值可以丧失,也不会把任何价值转给产品。
就生产资料来说,它们的使用价值被消耗,劳动制成产品,但是生产资料的价值没有被消费,反而被保存下来。实际上,一切天然存在的生产资料,如土地、风、水、矿脉中的铁、原始森林中的树木等等,它们的作用只是形成使用价值,而不是形成交换价值。正是由于生产资源原先借以存在的使用价值已经消失,生产资料的价值得以再现于产品的价值中,确切地说,不是再生产。当然,所生产出来的是旧交换价值借以再现的新使用价值。
作为劳动的主观因素,劳动通过一定的形式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上并保存下来的时候,它的运动每时每刻都会形成新价值。假设工人在生产出自己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以后就停下来,产品价值超过其中生产资料价值的余额就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新价值,是产品本身的价值部分。当然,工人自身在生活资料上花费的货币只是表现为再生产,而真正的再生产却不像生产资料表面上的再生产,是通过一个价值用另一个价值来补偿实现的。
实际上,生产出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并把它加到劳动对象上,只需一定的工作时间,远远低于劳动力发挥作用的时间。因此,产出的超额价值就是产品价值超过消耗掉
另外,从质的方面来考察,从生产的方式和方法,从目的和内容方面来考察,构成劳动过程的是生产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实际上,在价值形成过程中,无论是包含在生产资料中的劳动,或者是由劳动力加进去的劳动,劳动过程只是表现出量的差别,就是劳动操作所需要时间的差别,是生产使用价值所耗费的社会必要时间的计算。进入劳动过程的商品,已经不再作为劳动力有目的地发挥,而是执行一定职能的物质因素,是通过一定量的物化劳动来计算的。当然,劳动过程的不同因素在产品价值的形成上起着不同的作用。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过程;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特定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的特定形式。
某些人用劳动力的低价值去换取劳动力创造的高价值。通过延长工人工作时间,延长一般价值形成过程,变成价值增殖过程。图中生丝打包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但是日本女性却要承担每天12至16个小时的工作强度,当经济衰退来临时,就连这样的工作机会也很难找到。
劳动力是人所具有的,并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所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亦称劳动能力。它是社会生产力的主要因素之一。劳动力是生产的能动性因素、主导因素,任何社会生产都不可能没有劳动力。生产资料只有在劳动力的运用下,才能在物质资料的生产中发挥作用。
纺织业的快速发展,改变着人类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制衣业也随之慢慢成长,人们在满足了对衣物的基本需求之后,开始注入更多的精神需求,时尚也就成为人们热烈追捧的精神产品。
从劳动过程的角度看,资本的两个组成部分是作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作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区别的;从价值增殖过程的角度看,它们则是作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相区别的。
撇开工人劳动特定的内容、目的和技术性质来看,加到劳动对象上的定量劳动就是把新价值加到劳动对象上,而被消耗的生产资料也成为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由此可见,生产资料的价值在劳动过程中发生转移,并在产品上保存下来。
虽然把新价值加到劳动对象上和把旧价值保存在产品中都是工人同一时间内达到的不同结果,但是目的却很明显,这种结果的二重性只能用劳动本身的二重性来解释。纺纱工人只有通过纺纱,织布工人只有通过织布,铁匠只有通过打铁,才能加进价值,而棉花、纱锭、棉纱、织机、铁和铁砧就成为产品使用价值新的形成要素。随着生产资料使用价值的消失,新的使用价值在价值形成过程中出现,并使被用掉的生产资料转移到新产品上去。由此可见,工人劳动的有用性质,使得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同生产资料接触后,就可以赋予劳动复活和活力,使它们成为劳动过程的因素,把被用掉生产资料的价值作为价值的组成部分转移到产品上去,并且同它们结合为产品。如果工人不纺纱,就不能使棉花变成棉纱,那么这个工人也不能把棉花和纱锭的价值转移到棉纱上;如果这个工人改行当木匠,他还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把价值加到他的材料上。由于劳动量的追加,生产资料的价值在产品中得以保存,而追加的劳动也清楚地表现在种种不同的现象上,使得新价值得以加进。换而言之,劳动是抽象的社会劳动,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就一种属性来说必然创造价值,而就另一种属性来说必然保存或转移价值。
虽然生产资料转给产品的价值绝不会大于它本身的使用价值,但是生产资料本身就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没有价值可以丧失,也不会把任何价值转给产品。
就生产资料来说,它们的使用价值被消耗,劳动制成产品,但是生产资料的价值没有被消费,反而被保存下来。实际上,一切天然存在的生产资料,如土地、风、水、矿脉中的铁、原始森林中的树木等等,它们的作用只是形成使用价值,而不是形成交换价值。正是由于生产资源原先借以存在的使用价值已经消失,生产资料的价值得以再现于产品的价值中,确切地说,不是再生产。当然,所生产出来的是旧交换价值借以再现的新使用价值。
作为劳动的主观因素,劳动通过一定的形式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上并保存下来的时候,它的运动每时每刻都会形成新价值。假设工人在生产出自己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以后就停下来,产品价值超过其中生产资料价值的余额就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新价值,是产品本身的价值部分。当然,工人自身在生活资料上花费的货币只是表现为再生产,而真正的再生产却不像生产资料表面上的再生产,是通过一个价值用另一个价值来补偿实现的。
实际上,生产出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并把它加到劳动对象上,只需一定的工作时间,远远低于劳动力发挥作用的时间。因此,产出的超额价值就是产品价值超过消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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