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3章劳动保护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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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最低工资标准;工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个时辰,超过这时间段的,必须给予加班费用。  

如果工人,在工作期间,有伤残疾病,作坊必须给予补贴,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果发现,立即给予工坊重处!”邹羽吩咐道。  

“陛下英明!”听了邹羽的命令,所有人不由得由衷赞叹。虽然说在坐的几乎都有作坊,不过他们这些高层,眼界自然不一样,不会想到去依靠剥削工人那点蝇头小利,因此十分赞同邹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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