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章 大结局(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洪武四年,李善长终究是退了,胡惟庸也还是上位了。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总有些事情是苏璟无法改变的。  

即便苏璟很清楚,胡惟庸当上大明宰相之后,会成为权臣奸相,但对于此刻的皇帝朱元璋来说,胡惟庸就是最好的选择。  

毕竟现在的胡惟庸,还是挑不出什么毛病的。  

苏璟并未阻拦,救人可以直言,但惩戒一个人却是不能直说未来之事的。  

或者说,是因为芝依。  

同年的秋天,苏璟与芝依正式完婚,百官来贺,好不热闹。  

朱元璋一家子,自然也是不会例外,各种贺礼堆成了山。  

而对于苏璟来说,这场婚礼的意义,远比看上去更加的远大。  

因为这预示着苏璟从一个穿越者,真正变成了大明人。  

他不再是孑然一身。  

或者说的明白些,在未与芝依成婚之前,苏璟都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游戏玩家’。  

一个单纯在大明体验和享受一切的玩家。  

无论是钱财还是地位,对于苏璟而言,不过是游戏过程中获得的奖励。  

即便有着朱标朱樉这些学生,他也没有真正的将这些剥离。  

直到与芝依的相识相遇成婚。  

苏璟不再把自己当成一个‘玩家’,而是切切实实的大明之人。  

所以,有些事情,他不再如同之前那般的洒脱随意。  

有了牵绊,也就等于给自己上了枷锁。  

洪武五年,苏璟的儿子出生,取名苏澄。同年,朱元璋进行了第二次北伐,由徐达、李文忠、冯胜三人率兵兵分三路。  

在苏璟的建议下,三路大军始终都是互相掩护推进,并未被元军溃败之假象所诱引而孤军深入。  

这一战,三路皆是大胜,元军余孽在北方的生存空间再度被压缩。  

这一次北伐的胜利,将大明北方之危缩减了大半,也让历史的走向发生了彻底的变化。  

同年,朱元璋颁布了武选法,也就是军队官员的选拔和更替办法。  

同样,在苏璟的强烈建议下,世袭罔替这一规则,被更改为子袭父之官职,需降一级。  

此法刚出,便遭到了大量武官的反对。  

然而朱元璋顶住了压力,将武选法的新规实行了下去。  

洪武六年,大明开国元勋倚功犯法,虐暴乡闾的事情不断发生,朱元璋忍无可忍,特命工部制造铁榜,铸上申戒公侯的条令。  

此事本与苏璟无关,却也被有心之人冠以苏璟之名。  

由是百官对于苏璟之怨愤,日益增长。  

洪武七年,朱元璋宣布对西南进军,西南土司部落反抗,但大明两次北伐接连胜利,国力大增,两年后,西南平定,芝依部落复建。  

同年,苏璟的女儿出生,取名苏渔。  

洪武八年,倭寇入侵日益增多,大明之海上危机不断,朱元璋愤然出兵,然效果一般,未能取得有效战果。  

同年,造船司设立,专门研究先进船只的制造,不过因为苏璟尚在西南,实际进度缓慢。  

洪武九年,大明经济不断发展,人口增加,商业也逐渐开始繁荣,商人的数量明显增多。  

钱粮还有金银的货币交换方式,已经开始不适宜于这个时代,朱元璋发布《大明宝钞》。  

洪武十年,邓愈奉旨讨饭吐蕃,宦官议政为朱元璋不喜,立刻严禁宦官干政。  

同年,太子朱标正式开始管理朝政之事,小事政务皆由朱标处分。苏璟入太子府,为其谋事。  

洪武十一年,秦王朱樉就藩西安,晋王朱棡就藩太远,离开京城之前特来拜别苏璟。  

同年,太子朱标重新清查天下田亩人口之数,瞒报不计其数。朱标言田地乃大明之根基,百姓人口乃大明之雨露,抵抗隐瞒者,以谋逆判处。是以,各地诛杀之官员,数以千计。  

苏璟在太子府,此事仍有人言之与仁远伯相关,百官对苏璟之怨愤甚之。  

洪武十二年,宰相胡惟庸于中书省之把持日益渐深,朝堂上下,似乎成了胡惟庸的一言堂。  

同年,刘伯温在家乡青田死去。因为苏璟的关系,他多活了四年。  

洪武十三年,百官齐表,皆言仁远伯苏璟迷惑太子,祸乱朝纲,请皇帝朱元璋予以诛杀。  

朱元璋震怒,苏璟下狱,更有一十二名朝臣被诛。  

一个月后,胡惟庸谋逆案发,一众官员皆被抄家灭族,苏璟出狱,之后携家眷回溧水县休养。  

同年,朱棣就藩北平。  

洪武十五年,马皇后病重,苏璟入宫诊治,本以为是不治之症,苏璟却发现与天花症状十分相似,遂接种牛痘。  

经过半个月的危险期之后,马皇后奇迹般的恢复,苏璟也是颇为震撼。  

朱元璋大喜,擢升仁远伯为仁远侯,赏赐金银无数,田亩上万顷。  

洪武二十年,太子朱标再度清查大明之田亩人口之数,由苏璟主导此事。  

洪武二十一年,朱标颁布田亩新法,天下之田亩,不再允许任何形式的买卖,各级公侯官员对应田产数量皆有上限规定,皇室子弟之田产亦不例外。  

仁远侯苏璟将自身之万顷田地,尽数归于朝廷,各地官员无比效仿。  

然此事之难,不过刚开始而已。  

洪武二十五年,太子朱标巡查陕西,苏璟特请陪同,于饮食之中发现有人下毒,皆为死士,无从搜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