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天仙不两立(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我对修仙没有兴趣。”  

记忆中,萧恒说此话时的神情仿佛还历历在目。  

这才过了多久,怎么他就成功祛除体内瘴气、直接突破到炼气期了?  

一时间李凡满是震惊和茫然。  

李凡反复将萧恒寄来的信件看了好几遍,随后又出门打听了一圈,这才不甘的接受的这个事实。  

原来,虽然李凡那日信誓旦旦地安慰他,岛上偷渡的流言是针对天宝楼的,但萧恒回家之后依然惶惶不安,难以入睡。  

闭上眼,就仿佛看到了仙师从天而降,将离界众人尽数斩杀的恐怖画面。  

一连几日,萧恒都是如此。  

痛定思痛之下,萧恒终于下定了决心。  

为了能安心入眠,更为了成为修仙者,不用再每日担惊受怕,他开始认真修行起了玄黄清心咒。  

没想到萧恒沉下心来之后,修行进度当真是一日千里。  

配合药物,只用了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就自行把体内瘴气尽数祛除。  

随后更是感到天地灵气仿若活物般,亲昵地在他周围徘徊游走。  

他被这景象深深吸引,心神沉溺其中。  

只觉的美美睡了一觉,便引气入体成功了。  

起初他还有点不敢确定,自己已经成为传说中的仙师了。  

但在他试图和家中侍女亲热、却突然感到一阵心悸、下意识将她一掌拍死之后,萧恒终于确定了,自己已经是一位修仙者了。  

仙凡需永隔。  

虽然已经是炼气期的修士了,但对于接下来要如何做萧恒是一头雾水。  

于是他想要见到琉璃岛的镇守仙师。  

而不巧的是,那时候何正浩正在主持净体灵池法阵,不能抽身。  

萧恒只能回家耐心等待。  

等到李凡出了灵池,何正浩终于有空之后,萧恒才终于见到了他。  

何正浩听闻萧恒的经历,随后仔细查探了一番,确定了萧恒没有说假话。  

他先是大喜,复又猛拍大腿,一副后悔不已的样子。  

过了一会,他才振作起来,迫不及待地就要把萧恒带往万仙岛上。  

萧恒提出要和朋友告别,何正浩自然应允。  

这之后萧恒和离界众人一一道别,随后飘然远去。  

至于李凡这里,萧恒本想来的。  

可他也知道李凡心向修行,三年多时间才净体成功。  

而他不久前还在李凡面前亲口说过,对修仙没有兴趣。如今却一眨眼就成了炼气期修士!  

萧恒实在是不知怎么面对李凡,再加上怕刺激到李凡,所以他就只是留了一封书信,托人送来。  

萧恒对于李凡的屡次帮助很是感激,于是说在万仙岛等他,到时候必定报答李凡。  

“弟有今日,全赖兄之庇佑。”  

“今闻兄成功祛瘴,想必不日便可突破炼气。”  

“弟先行一步,于万仙岛恭候兄之大驾。”  

“相见之日,若兄有所托,弟虽万死亦不敢辞。”  

“恒顿首再拜。”  

李凡将萧恒的书信放下,缓缓吐了口气。  

这就是传说中的天资纵横之人么?  

不靠任何帮助,自己误打误撞就能突破至炼气期。  

甚至还能感受到天地灵气对他的亲昵…  

虽然早就知晓修仙之人资质良莠不齐,李凡也知道自己的天赋并不高,但这种天才竟在我身边的感觉…  

还真是让人不好受啊。  

看来这萧恒的担心也并非没有道理,若是他真的突然出现在刚刚成功祛除瘴气的我前面,我还真的有可能会心态失衡。  

李凡苦笑。  

但也只是心态有些失衡而已。  

李凡清楚的知道,他的依靠从来不是他的天资,而是还真赋予他的无数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还真在手,无论什么样的天才,他都有信心将其碾压。  

只是这个过程可能漫长了点,需要一世又一世的谋划。  

炼心咒运转,李凡杂乱的心逐渐平静。  

他翻开何正浩赠与的五灵感气法,慢慢仔细研读。  

书中记载,上古之时,有灵根之说。  

那时候,只有拥有灵根的凡人,才能修行。  

有普通的金木水火土五行灵根,也有雷、风、暗等异属性灵根。  

灵根单一者前期修炼速度很快,专修对应属性功法,也能轻松的修炼大成。  

多灵根修炼速度较慢,需要各种属性都兼顾,容易白白耗费精力而难有成效。可一旦有天纵奇才,多灵根也能面面俱到,那么实力往往要超出同境界单灵根者一大截。  

不过这也都是昔日的旧谈罢了。  

上古时的修仙界,讲究天人合一。  

灵根乃是上天的赐予,也只有被上天眷顾的幸运儿,才能感受天地法则,才有得道登仙的资格。  

但天下凡人何其多,拥有灵根的毕竟只是少数。  

绝大多数的人,对于修仙之事也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即。  

这又何其不公?  

万幸,上古之时,有仙尊授道!  

五灵感气法上记载,当时仙尊法天相地,面对无数求仙无望的凡人,传授长生之道。  

仙尊有言:我欲成仙,何必求天?天若不予,我自去取!  

顺天则凡,逆天则仙!  

一介凡人,妄图长生,不需去求什么天人合一,只需与天争!  

于是,仙尊开宗明义,向众人讲述了他之道。  

也是现如今的修仙界遵循的修炼之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