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电池合作的三个条件(2/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们根本就做不到!”  

“是啊,特别这第二个条件,员工工作时间要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定,待遇还要比行业平均多百分之15。  

现在行业这么卷,这样根本就没法干......到时公司赚的钱都还不够发工资。”  

“去掉第二个不合理的条件,合作就还能谈。”  

“按照第二个条件,公司想要做到同样的产量,至少要招多一倍的员工,付出超过一倍的人力成本......这不是强人所难嘛。”  

陈易的三个条件刚说完。  

在场许多厂商企业的老总,这就立马炸锅了。  

闹哄哄的呼喊着。  

这三个条件。  

特别是第二个条件,完全就是不合理,做不到。  

“觉得不合理,这是你们的事,要求什么条件,这是我的事。”  

面对这些抗议和呼喊,陈易笑了笑:“觉得条件苛刻的老总,现在可以离开了,不用参与后续的合作洽谈。  

咱们做的是高科技公司。  

不是20年前的流水线血肉工厂。  

在我看来,一家科技公司。  

如果连遵循劳动法的基本要求,给员工行业平均线的工资都做不到。  

这还开啥科技公司,开啥科技工作,回家种红薯更快啦。”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