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初见太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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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这么叫,他抱拳躬身行礼:“苏扬拜见殿下!”  

“不必多礼,听闻你才不到十七,行冠礼还有好几年呢,怎么就有了字呢?”李贤是个很健谈的人,也不忌讳什么,随口就问了。  

苏扬回答:“回殿下,只因先父家慈去世得早,某十三岁就随大伯从军了,进入军营那一天某就给自己取了字,以示意自己已成年,要承担起家庭责任,故此有字!”  

李贤对此颇为赞赏:“镇远年少,却是一个有责任有志向的人,这很好!你可娶妻否?”  

“尚未,已娶妾!”苏扬说完还把淳于仙仙拉到自己身边向李贤介绍。  

太宗皇帝在位时出台了相关法令对大唐子民的成婚年龄做了规定,男子到了二十、女子到了十五岁必须要成亲,这是强制性规定,辖下成年男女的成婚率高低还与当地官员的政绩直接挂钩,倘若因为家贫而无法娶妻,左邻右舍和里长、村长等都有义务借钱给当事人办婚事,所借欠款婚后一一偿还。  

这个法令规定了唐朝前期男女必须结婚的年龄的上限,也就是说,男二十岁以下、女十五岁以下结婚与否,官府不做限制和强迫,一但男子年龄到了二十岁,女子到了十五岁就必须要结婚了,这是硬性规定。  

到了结婚的年纪如果还没有结婚,官府就会派人警告,要你在规定的期限娶妻或嫁人,如果在规定的期限没有娶妻或嫁人,官府就要乱点鸳鸯谱了,随便给你指定一个女子当你的妻子,或是让一个女子随便嫁给某个人,你不答应还不行,因为这与官员们的政绩挂钩,影响到他们能否升迁,官府会给你来硬的!  

整个唐朝,关于结婚的法定年龄的法令颁布过两次:第一次就是在太宗朝;第二次是在玄宗朝,唐玄宗规定,男子到了十五岁、女子到了十三岁就可以结婚了,这是最低的结婚年龄下限,小于这个年龄结婚是不行的。  

李贤看了看淳于仙仙,笑着点头:“苏小郎很有福气,淳于娘子一看就是一个能干的、会持家的!”  

淳于仙仙听到李贤称赞,很是欣喜。  

李贤不久就带着随行官员和随从们离开了裴府,留下一众宾客一边吃酒一边议论纷纷。  

吃完酒席之后,苏扬等人也向主人告辞,走出大门正准备上骡车,这时一个官员走过来拱手行礼:“苏街使!”  

苏扬一看这不是刚才在太子身边的官员吗,难道是太子找他有事?他回礼道:“敢问兄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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