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9章 考虑、写信(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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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出一支圆珠笔。  

想了想,又把圆珠笔插回去,换了一支黑色钢笔。  

钢笔写出来的字,更有质感。  

给大姑娘写信,活了两辈子,他还是头一次,挺新鲜的。  

因为新鲜,所以陌生。  

因为陌生,所以他连写几个开头,都觉得不满意,然后一次又一次撕掉最上面的稿纸,重写。  

挺有趣的。  

他第一次写的开头是这样的:  

魏春兰:  

你好!  

刚写到这里,他就觉得这个称呼太生硬,不像谈恋爱,于是撕了重写。  

第二次他写的开头是这样的:  

兰兰你好:  

阔别有日,你还好吗?你最近在忙什么呢?什么时候有时间再给来一个电话吧?  

这次写到这里,他又觉得不满意了。  

感觉这么写的话,再有几句,这封信就没东西写了,因为更多的话,完全可以等她打电话来的时候,在电话里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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