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80【推恩令】(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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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阴间回来之后,项南继续操持国政。  

他开始逐步收紧各方诸侯的权力。  

古埃及是分封制的國家,法老凭借血统、战功等,将地盘分给其他贵族、将领或祭司,让他们镇守一方。  

比如镇守南方的莫尔纳、镇守北方的阿巴斯,都是因此成为一方诸侯。  

分封制有一定的好处。一来诸侯拥有较大的自主权,更有动力发展当地经济民生;二来各地方自主发展,经济、文化各有侧重,这些不同也造就了百家争鸣的景象。  

像中土春秋战国时期就有“百家争鸣”。而齐、楚、燕、韩、赵、魏、秦等诸侯国,为了谋求各自的发展,变法的变法,革新的革新,也确实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但分封制也有一定坏处,就是一旦地方势力过强,就会威胁國家的统治,导致战争和灾难。  

比如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暗弱。诸侯之间为了争霸,合纵连横,征伐不休,也导致了社会的动荡和不安。  

因此自秦朝开始,中土历代朝廷都沿用了中央集权制。  

集权制有助于维系统一,可以集中资源办大事,而且统筹兼顾,全盘布局,这也有助于提高效率。  

不过集权制也有弊端,那就是灵活性较差,无法因地制宜。而且容易滋生腐败和权利滥用。集权统治也多采用弱民、愚民政策,导致民众的创新能力、个人发展受阻。  

当然对项南来说,还是集权制比较好。  

项南先颁布了“推恩令”,规定各诸侯的儿子、女儿,无论长幼、嫡庶,都是自家的孩子,理应都享有财产的分配权。  

古埃及跟中土一样,子女也分长幼嫡庶。  

像法老之位必须由嫡子继承。如果没有嫡子,只有嫡公主,那么谁要当法老,谁就必须娶嫡公主。  

而其他王子、公主哪怕同样是法老的儿子,但是却没有继承的权力。  

为了保证王室血统纯正,法老通常会选择近亲结婚,比如自己的姐姐、妹妹、堂姐、堂妹等。  

这样也可以保证法老之位一直在家族传承,不会旁落。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法老如此,埃及的百姓也照样如此。  

只有嫡子、嫡女才有继承家业的权力,其他子女则没有权力,要么自谋生路,要么降为奴仆。  

项南现在颁布“推恩令”,让这些非嫡系子女也拥有继承财产的权力。  

名义说得好,“都是自家的孩子,血肉至亲,理应都享有继承权。”其实就是为了摊薄这些诸侯的实力。  

只传嫡子、嫡女,这些诸侯通常会选择让嫡子、嫡女结婚,如此一来,家业依旧完整,依旧是个强大的诸侯。  

但非嫡系子女也能继承的话,有多少子女就分成多少份。一个诸侯保底也有七八个子女,分成七八份,就是七八个小诸侯。  

七八个小诸侯再往下分,就是五六十个小诸侯。一亿财产分两代,一人就只有二十万了。从足以财富自由的亿万富翁,倒连小康都算不上了。  

这就是推恩令的可怖之处,也是无法破解的阳谋。  

因为各诸侯同意的话,就意味着自身的削弱。如果不同意的话,就意味着家族的内讧,同样会导致家族的衰弱。  

当然了,推恩令能否推行下去,关键在于中央是否有足够的实力压制地方。  

如果中央没实力,那政令不出王宫,什么计谋都没用。  

而刚好,项南不仅实力够,而且还占据大义。  

他是神明的化身,神明的使者,是神明在地上唯一的代言人,他的旨意就是神的旨意,不容质疑。  

因此哪怕诸侯们再不情愿,也只能遵从。  

毕竟莫尔纳、塞提一世殷鉴不远,数万大军都被项南轻松收服,他们又哪里敢跟项南斗。  

阴间。  

项南和阿施塔特待在一起。  

“你是死神,赛特是死神,木图是死神,涅加尔是死神,哈迪斯是死神,奥西里斯是死神,阿努比斯也是死神…到底你们谁才是真正的死神?”他好奇的请教道。  

赛特、阿努比斯、奥西里斯都是古埃及神话中的死神。  

奥西里斯原本是农业、植物、丰饶之神,后来被赛特所殺,之后又被阿努比斯制成木乃伊复活,从此成为冥界之主。  

赛特本是战争、力量、沙漠、风暴之神,因为谋杀奥西里斯,而且常常带来死亡,所以也被称为死神。  

木图、涅加尔、阿施塔特是两河流域,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中的死神。  

木图殺死太阳之神巴尔,自己则被阿施塔特殺死。  

涅加尔原本是天神,后来被阴间女神阿施塔特掳进地狱。结果祂大闹地狱,因为战斗力太强,无奈阿施塔特只能尊他为冥王。  

哈迪斯则是希腊神话中的死神一个阴间这么多死神,因此项南很好奇,祂们到底谁才是真正掌管冥界的死神。  

“谁都是死神,各有各的地盘,各有各的神殿。”阿施塔特解释道,“我的信徒死后会进入我的地盘,其他死神的信徒,死后会进入祂们的地盘,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那你们死神之间也会有竞争么?”项南好奇的问道。  

“我们死神之间,竞争压力是最小的。因为凡人都会死,也都怕死,所以我们从来不缺信徒。”阿施塔特笑道,“其他死神或许还想着传播信仰,但是我只想享受现在的极乐。”  

“原来如此,那你是怎么成为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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