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我雇佣我自己??(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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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个人财产啊!  

系统只是说,我作为老板,不能以任何方式动用公司账户的钱,给自己发放薪酬。  

但是,别人给我发钱,系统可没说不行啊!  

就像裴谦家里人给他打生活费,系统也没管啊!  

钱给到了黄思博手里,就相当于是系统资金已经花出去了。  

而裴谦作为短片中的演员,领取片酬是合情合理的,这属于正常劳动所得,不在系统判定的违规范围之内!  

裴谦突然精神了。  

谁说我不需要片酬?  

我很需要啊!  

裴谦默默地在心里问道:“系统,我能拿片酬吗?”  

系统光幕上显示出一行字:“宿主出卖个人劳动赚取的酬劳属于合法个人所得,系统不会剥夺。但前提是,不能恶意转化系统资金,且薪酬在市价的合理范围内。”  

可以!!!  

裴谦大手一挥:“场地费就免了,这钱你们花到别处去吧。片酬嘛,既然是你们的一番心意,那我就笑纳了。”  

“那…当然好。”朱小策当然高兴,“多谢裴总!”  

场地费五万块钱?  

裴谦不稀罕。  

关键是,这钱到不了他手里啊!  

场地费肯定是给公司的,而一旦进入公司账户,那就变成了系统资金。  

裴谦不能越过系统收这笔钱,因为场地是属于公司资产。  

相反,裴谦作为演员,和朱小策建立的雇佣关系,是和朱小策、黄思博建的子公司签订合同。  

这是独立于腾达公司之外的,根本不需要走公司账户,而且理由充分、合情合理,所以系统管不着!  

就像裴谦如果愿意的话,去随便找个饭馆端盘子,饭馆给他开工资,这些钱系统也是管不着的——前提是裴谦没有和饭馆勾结,恶意薅系统羊毛。  

什么叫恶意薅系统羊毛?  

假如裴谦跟马洋说好,他给马洋投资100万,马洋开个饭馆,拿出30万一个月请裴谦刷碗,这就叫恶意薅系统羊毛。  

首先,裴谦拿的钱,必须大致符合他付出的劳动。  

其次,这钱必须和公司账户没有直接关系。  

裴谦直接用公司账户给自己开工资,哪怕1毛钱都不行。  

但,像这样转了一手,跟公司账户没直接关系,又付出了合理的劳动,就可以。  

所以,系统判定裴谦拿点片酬并不违规!  

裴谦之前费了那么大劲,才转化了两万块而已。  

这次的小短片,一集才1分钟,拍30集就是3万块,很划算啊!  

我怎么早没想到这种操作呢??  

裴谦心里美滋滋的,计划通!  

“那好,裴总,咱们把合同签了吧!”  

朱小策从背来的书包里拿出了一份合同,递给裴谦。  

“我再确定一下,你们拍的短片不叫万万没想到,对吧?”裴谦装作随口一问的样子。  

朱小策有些困惑:“不啊。”  

裴谦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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