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妖孽(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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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甚了!”  

无视了场间的议论声,点点头,李承乾道:“孤既然说过允许任何人来,自然无关乎身份,不知这位仆役,你准备挑战孤什么项目?”  

王家仆役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既然太子殿下让在下决定,那我二人不如比比赋诗吧!既然是小人选定项目,这作诗的题目,就请太子出。”  

李承乾却是摇了摇头:“如此不妥,孤要是命题,难免会落人话柄,说是孤提前就找人做好了诗句。不如....”李承乾看了看场间,按照场外张赟给出的信号,把视线落到了王家新任家主王瑛的身上。  

“不如,就让这位老人家出题吧。”  

无视了所有人惊讶的目光,王瑛直接起身道:“太子殿下随手一指,没想到就指到了老夫,呵呵,不过,老夫也不会落人话柄,所以,还是让陛下出题吧。”  

说完,对着评委席上的皇帝拱了拱手。  

皇帝的办法堪称公正无私,就连抽选题目的人,也是从人群中随便挑选出来的一个瘦弱农民。  

很快,那个年轻的农民就抽出了一张纸,小心翼翼的捧给军士,军士又高举着纸条,放到了皇帝面前。  

展开纸张,李世民微微一笑,把纸条摊开说:“这个题目倒是简单,春。”  

众人都是面面相觑,这个,似乎实在是简单了点。  

果然,王乔几乎是走了几步后张口就来:“春,春风过江南,藓生阶上斑。连绵杏花雨,枝下把身安。”  

诗句念完,立刻就有叫好声出来。  

几步之间就能成不错的五言诗,其文采丝毫不输曹植。  

只是令人意外的是,就在王乔开始拱手还礼的时候,那边沉默的太子也开口了而且,一开口,就没完了!  

“草原归程:云中城北荒山西,牧草初生云脚低。几处旱獭争暖坡,谁家牛羊踏春泥。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最爱草原行不足,绿原尽过春衣披。”  

念完,李承乾还是有点敬佩自己的智慧的。虽然作诗孤作不出来,但是孤可以借鉴啊!只要有格式,里面的词句改一改就好。至于对学过拼音的自己来说,想要替换一两个词字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简单。  

窃喜完毕,却没有听到欢呼声,李承乾抬起头,只见包括王乔在内的人,都在惊愕的看着自己。  

“这个....可是孤作的诗有问题?”  

太子的声音响起,场间众人才回过神来。  

今日,当真是开了眼界啊!  

前有王乔数步成诗,现又有太子稍落其后,但完全不是一个级别!  

王乔的诗,虽然不错,可是是五言诗,四句加起来也不过二十个字而已。  

而太子呢?七言!加起来足足有五十六字!!  

如此篇幅也就罢了,关键不是随口胡诌,都是太子远征草原归来路程上的亲身经历。全程听完,仿佛自己也在战胜归来的队伍中,对着以往厌恶都来不及的草原,心生欣赏之意。  

认清了事实后,包括几个作为世家“底牌”的老祖级别人物,都面露惊容。  

提笔苦思而成诗者,当为众人,如曹植王乔几步成五言四句诗者,当为天才;那么,几步之间成诗七言八句者,又该是什么?  

评委席中的杨度,端着茶杯的手都在颤抖。忍不住失礼的指指太子问李纲:“你教出来的妖孽?”  

李纲嘿嘿一笑:“老夫可没有这等才学,不外乎师傅领进门,修行看个人罢了。老杨,你能找到亲传弟子,可你能找到老夫爱徒这样的妖孽?”  

不止是杨度,李世民手里的茶杯都掉到了桌子上。  

以前就觉得太子在诗词这方面可能很擅长,当初中秋大宴后,他还想着找个机会让小子看看老子的厉害。只是今日一看,这个,当老子的还是不要跟儿子争比较好。  

王瑛本来已经做好了接受恭维,顺便显摆显摆自己家族的打算,可是如今,一屁股坐在椅子前都不自知。  

盛名之下难副其实啊!太子的聪慧如妖,果然不是吹嘘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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