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掌控东域(1/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这是杨宇第一次感觉到如此强烈的死亡危机!  

如果这传送也传送不出这诡异的灰色世界,那么留下来面对这巨手他绝对完了!  

还好等杨宇睁开眼睛的时候,外面的世界是充满阳光的,不是灰暗的。  

大口喘着粗气,那是劫后余生的庆幸。  

看着天上的大太阳,杨宇眼底闪过无尽森寒!  

想我死吗?  

可惜我没死成!  

诡星?  

迟早老子要灭了你!  

在杨宇想来这就是诡星搞的鬼,至于源头是什么他不知道,但他迟早要揪出来。  

而且源头什么的也不重要,诡星的生物过来杀他是事实!  

看了眼四周,还是原来的地方,位置没有变,至于那诡异的场景为什么消失了,杨宇也不知道。  

他现在只想赶紧回到煌天城之中,如果再有这种诡异的情况出现,说不定还能借助一下煌天城之中那些大佬的力量。  

至于殃及无辜?  

自己小命都快没了,他真的没有时间去考虑这种伟大的问题。  

看了眼无数棺材形状的大坑,杨宇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里。  

回到煌天城之后,杨宇直接给所有代理商开启了经验贷款功能,lv40以下都可以申请。  

利息每天百分之一,到时候还妖核就可以。  

没有人会在这种事情面前犹豫,所有人都直接瞬间抵达lv40,至于还不起?  

怎么可能还不起,在拥有这个商店界面串通整个东域物资的情况下还换不起,那真的可以玩消消乐去了。  

随后杨宇再开启妖核贷款功能,这也算是给玩家启动资金,每个玩家拥有五千六阶妖核额度,可以让玩家初期发展起来,顺利打造元液池。  

相信不会有代理商在有钱之后不去造元液池,虽然杨宇没有强制他们去打造元液池,也没有给任务。  

但是元液池代理商是可以分得经验的,他们提供妖核打造元液池获得经验,二级代理商是五成,杨宇占五成。  

但完全就不受杨宇限制,比如杨宇自己手上都没有经验的时候,他们拿什么兑换?  

自己打造的就不一样了,有多少都是自己的,建造的元液池越多到时候自己招收的玩家越多,那么获得的自然也越多。  

虽然等时机成熟之后,杨宇要把大部分玩家转入到自己的洞天之中。  

但是元液池的建造最重要的就是一种材料而已,到时候只要把材料拆下来搬进洞天就好了。  

并不会出现浪费的情况,而且洞天的地盘杨宇也不打算自己管理。  

他只需要把怪物的区域划分好,属于玩家的地盘就让玩家自己来处理。  

他会把地盘都出售给代理商,每个代理商除了拥有固定的地盘之外想要再多就需要购买了。  

现在他手上的经验再次削减,刚得到的五百亿全部拿出来投资玩家了。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让代理商快速发展起来他接下来的收获才是不敢想象的。  

只需要等待时间酝酿就好了。  

而等待的时间无疑是痛苦的,而且是在“麻烦”随时都会找上门的情况下,杨宇那是真的不怎么放心自己的安全。  

但目前除了等待他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好在把玩家提升到lv40之后,第一批收获没有让杨宇等太久。  

以煌天城为中心,杨宇把整个东域划分为十环,一环自然就是煌天城周围。  

二环的收获在杨宇把玩家的等级直接拉到lv40之后第二天就陆续开始有收获了。  

在第三天的时候直接开始了大规模还款模式,二环内的人直接一次性把欠杨宇的经验还了,不过是以妖核的形式。  

这直接让杨宇的妖核暴增一大笔,要知道在杨宇这里以妖核换取经验那可是二十比一。  

而且随着代理商的到来,哪些主城之中饥渴已久的玩家哪里还忍得了。  

找到代理商就开始拿经验购买技能,代理商顺势把玩家聚拢起来,在有钱的情况下,直接买地,安排玩家入住,打造元液池,让哪些玩家开始成为自己的打工仔。  

大笔大笔的经验涌进杨宇的账户,这一下杨宇啥都不亏,啥都是赚的。  

以杨宇的估计,一个月的时间足够把东域十环全部安排上杨宇的人。  

也就是一个月的时间杨宇就能把东域掌控在手中了。  

这个时间可能更快,杨宇就不相信,哪些代理商在看到同一批次的人开始收获之后不着急。  

第三天的时候,杨宇就发现飞行类功法被大批购买,杨宇估计绝对已经是人手一个了。  

杨宇手上可不止当时那个七阶的飞行技能,后面有钱之后也是花了大价钱购买了一个六阶飞行技能。  

不过虽然二环的人开始收获了,但是麻烦也是随之降临。  

大部分代理商都遭受到了袭击,有的对手不强就把对手灭了,有的实力差不多交战之下也是有负伤的,更是有几个直接被打死了。  

杨宇得知这个消息只是皱了皱眉头,他不可能所有事情都亲自去管,刚开始只是迫于无奈,但现在足够杨宇放开手让玩家自己去处理这些事情了。  

相信活着的玩家会武装自己,死掉的玩家一个月之后绝对会报复回来,玩游戏可不就是为了快意恩仇?  

接着杨宇把属性果实的事情告诉所有玩家,让他们自己去购买提升实力。  

还有游戏可不是单纯肉搏,杨宇只是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