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宁作乞丐,不为人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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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我聪明多了。学堂教习的字,写的都没伱好看。  

听他说,识文断字能够过目不忘,一遍就通。  

道丧之前,叫做‘读书种子’,很厉害。”  

白明仰起头,望着被土灶火光照亮半边脸的阿兄,满是崇拜的语气。  

八百里黑水河,那么多打渔人。  

只他阿兄白七郎有提笔写字,看书念文的好本事。  

“那你可还记得阿兄怎么交待的?”  

白启把瓦罐的米饭盛出来,捣碎蒸熟的鱼肉虾肉,用筷子拌好。  

再铺一层瓮里的豆酱,滋味便出来了。  

虽然米是陈米,酱也是用豆腐渣、麦麸子炒出来。  

但拌着鲜美的鱼虾碎肉,倒也不差。  

像白启这种渔家子,真个捞到好货,肯定要拿到鱼栏换钱。  

只有抵不上价的小鱼小虾,才舍得自己吃。  

所谓,卖盐的喝淡汤,编草席的睡光床。  

便是这个道理了。  

白明用力点头,小鸡啄米也似:  

“阿兄识文断字是爹过世之前教的,绝不是风寒之后,脑袋开窍了。”  

白启一家本是中三等的“农户”,有着七八亩的好田。  

养活个五六口人不成问题。  

可惜娘亲因为早产出血死了,便宜老爹又患了一场大病。  

耗光家财,贱卖田产后。  

只能跟着商队做些跑单帮的活计。  

麻绳偏挑细处断。  

好巧不巧,几年前撞上那场席卷义海郡的“天倾之祸”,从此再也没了音讯。  

就这样,爹娘撒手而去,也没帮衬亲族的白启。  

为了讨生活,不得已投身进鱼栏,成了下三等的“贱户”。  

“家里可以典当卖钱的东西,一样也没剩下。  

唯独只有一摞杂书。”  

白启颇为庆幸,若没这些“家产”,兴许只能当文盲了。  

无论在哪个时代,识文断字都是重要的本领。  

也是上进攀爬的阶梯。  

“还有,阿兄,今天柴市的林管事过来,问我愿不愿入‘奴户’。  

炭坊的少东家,正缺个伴读。  

他还说,像我这种认得字,还能写的书童,最少值五千钱!”  

白明忽地抬头说道。  

“柴市?姓林的?下巴有个大黑痔,像死苍蝇的那个?”  

白启眉头皱紧,这人是西面炭坊的管事。  

据说,专门负责采买奴仆的活计。  

所谓“奴户”,就是签过卖身契,从此生死不由己的下等人。  

黑河县上那几家大户,每年都会派管事出来挑选采买。  

厨娘,婢女之类,没什么太多要求。  

能干活就行,卖得较为便宜。  

像书童,马夫。  

因为有一技之长,相对来说价钱会高一点。  

能被开出五千大钱,算是不低。  

“你怎么回绝的?”  

白启直接问道。  

“就按照阿兄交待的,讲自己有羊癫风,不知道啥时候犯病,做不得伴读的差事。”  

白明低头扒饭,轻声道:  

“不过姓林的知道后,没像其他人一样扭头就走。  

他说当不了少东家的书童,可以当他家的仆从,他不嫌弃。  

但只给两千五百钱。”  

白启眯起眼睛,他每每捞到大货去鱼市,总能听到县上的小道消息。  

其中之一,便是炭坊的林老六。  

最喜欢借着采买便利,寻些长得干净的男童带回家。  

“别搭理他,老爹死前说过,宁作乞丐,不为人奴!”  

白启眯起眼睛,如果他有足够的实力。  

这关头,就应该说一句“取死有道”了。  

可惜…  

目前而言。  

自己只是个打渔的贱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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