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放心,我的破山锤下从来没有完整的尸骨(1/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祭坛旁。  

炎魔族的那位王佐第九境死不瞑目,倒在了血泊中。  

朔月剑的锋芒不但贯穿了他的头颅,同时也斩碎了他的神魂,断绝了复生的希望。  

紫色的血液喷涌而出。  

祭坛上复杂繁多的纹理闪过一抹妖异的光芒,趁着众人并未察觉的时候,偷偷吸纳着三具妖魔尸体的力量。  

而在祭坛下方,有一枚布满奇异纹理的石蛋正在吸收着祭坛的力量,每吸收一次,气息就攀升一分,如一头蛰伏的凶兽在渐渐苏醒。  

离侯见到青荷刺杀成功的一幕,颇有点不敢置信:  

“一剑,斩杀王佐第九境。”  

“这就是天字一等吗?”  

“也太恐怖了吧?”  

他的实力和死去的那位魔族领头人在伯仲之间,也就是说,如果换做是自己,十有八九也挡不住青荷的偷袭一剑。  

以前,他只听说青荷诡计多端,是个喜欢布置陷阱坑杀敌人的祸害,却没想到除去计谋外,对方的实力也如此出众!  

如此看来,如果在北上期间得到足够的资源和机缘,说不定对方可以一举打破壁障,晋升半皇境界!  

“朔月剑,果然名不虚传。”  

一旁,公孙凡神情复杂。  

作为一位顶尖的铸剑师,他一眼就看出了青荷一剑毙命的关键所在——  

朔月剑,人族剑谱排名第十九,和排名第十七的霜华剑出自同一位铸剑师之手。  

冷若月霜,杀人不染血。  

那是一对真正的皇品灵剑!  

按理说,以青荷和寒蝉的身份地位,其实是配不上这两口名剑的。  

但不知为何,楚江王却是很看重这两位天字一等杀手,所以不顾他人反对,力排众议,将一双名剑赐给了二人。  

公孙凡唏嘘道:  

“此剑有颇多玄妙,如果可以借来一观,说不定我的铸剑术可以再提升一个台阶。”  

霜华、朔月,都是公孙凡这一生都难以企及的名剑。  

公孙家族立足青州那么多年,也不过出了十二君子青锋和沧海一粟共十三口比较有名的灵剑。  

其中,沧海一粟位于人族剑谱第二十,历经多任剑主,在人族闯出了偌大的名声,如今正在楚江殿崔判官的手上。  

“可…”  

公孙凡深深看了一眼青荷。  

以青荷对一切都爱搭不理的性情,自己凑上去借剑只能是自讨没趣。  

“不过,此女和黄山小友好像有着不一般的关系,如果从黄山小友身上下手,倒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正在二人震惊不已的时候,赤乌族的两位领头人乌拉和乌湖却强行让自己镇定下来,并立刻发出了作战命令。  

“杀!”  

“对方只有五个人,我们人多势众,只要敢拼命,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  

“都给我拼命!”  

“桑木林的祭坛关乎决战成败,不容有失!”  

乌拉神情凶戾,身上气势如火山喷涌,背后伸展出一对赤色羽翼,成千上万根赤羽如落花飘零,在他的手上凝聚成了弓和箭。  

正是赤乌一族的本命灵器,赤羽弓。  

他将箭矢瞄准了手持朔月剑的青荷,下令道:  

“王佐中阶以下的不用留在这里,趁乱跑走,将消息传递出去!”  

然而他的话音刚落,却被另一位领头人乌湖打断道:  

“不。”  

“所有人都不许离开祭坛!”  

“如今求援已经太迟了,而且外头一定有埋伏,你们出去了也是死!”  

同时,他又对乌拉传音道:  

“这群炮灰都是上好的祭品,有他们在,我们才有转变局势的希望!”  

但乌湖却反对道:  

“何必死守祭坛?”  

“那几个楚江殿的杀手看上去可不好惹,我们偷偷找机会跑了就是,反正祭坛刚刚建成,也没放上去什么价值不菲的祭品。”  

显然,他嘴上说着拼命,可内心却并不是这么想的。  

他早已决定放弃祭坛。  

可乌湖却不一样,他几乎可以确定祭坛下藏着妹妹火乌王施展禁术后变成的石蛋,如果他们放弃祭坛跑了,那么妹妹岂不是死定了?  

那可不行!  

对方共有五尊王佐第九境,比他们多出了三位,但他们却有着二十多尊王佐,靠着祭坛的力量足以和对方周旋一二。  

如果有人死了,那正好可以当作祭品,加快妹妹火乌王的恢复。  

只要火乌王从虚弱期中醒来,以她半皇之尊,解决几个人族的王佐蝼蚁还不是手到擒来?  

“杀!”  

“杀他个血流成河!”  

乌湖同样展开双翼,手持赤羽弓,箭矢对准了天字一等杀手楚河的头颅。  

“不要怕死,我们有祭坛在,即使肉身和神魂全部死了,也能转世投胎,下辈子做一个血脉尊崇的种族!”  

听到“祭坛”二字,所有妖魔的双眸都闪过了一抹狂热,不再恐惧和惊慌,反而一个个都悍不畏死地盯上了人族的来者。  

祭坛,也被称作圣坛,是妖魔二族一种信仰的体现。  

传说,妖魔二族设立祭坛是为了祭祀古神。  

而古神拥有着挥手摘星辰的恐怖实力,和人族古地府的主人一样,主宰着所有妖魔的投胎转世。  

妖魔二族生来就信仰着这么一句话——  

死后成为古神的祭品,是一种荣耀,也是一种新生。  

有祭坛做媒介,古神就可以安排祭品投胎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