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魔火炼魂;回到昆吾山,一千万功德;二章合一,万字大章(4/6)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从藏经电看了很多典籍秘辛。阴鬼勾阳人这种事情,以前确实没有过;阴阳两界,向来井水不犯河水。  

阳人不入幽冥;幽冥界也不想让阳进去。  

这也致使幽冥界对四极八荒而言,是极为神秘的;记载很少,只知道其中有不少强者,但连那些强者的名号都没有。  

有本《阆苑杂记》的典籍记载,上古时期曾有位名叫青茗子的前辈喜欢神游八极四海;有一次杳杳冥冥间,不知为何误入幽冥。  

青茗子在幽冥界之中,神游数百年;还跟许多鬼神交手;但也交到了很多朋友。  

最后托阴曹朋友的关系,认识了一位叫做九幽鬼祖宗圣的无上强者,这位鬼祖出手,将他送出了幽冥界。  

青茗子在阴世待了三百多年;回到阳间,才发现过了不到一年时间。  

只觉得阴世界域广阔无边;但一切都了无生机,一切都是灰暗状态,四周虚空时不时有阴风刮过,将幽冥生灵撕成碎片;极为危险。  

幽冥生灵不吃饭;只食阴气和各种香气;各种鬼物奇形怪状,大多很弱小,也没有智慧,不能交流。  

说幽冥没有太阳,只有十个月亮,那十个月亮,就是阴世之中,十位最强者所化,其中一位就是九幽鬼祖宗圣。  

“大尊要跟鬼祖还有冥圣一起对抗阴天子;阴天子要统一幽冥;大尊手下部众死伤惨重。”  

“为了有更多兵马对抗阴天子;是以才创造了夜叉族,要我们从阳间拉人下去…”  

自无尽岁月以来,幽冥界一直征战不休。  

其中以鬼帝大尊、九幽鬼圣、冥圣、铁城山法祖、黄泉鬼主、幽冥洞主、煞海境主、芙蓉城主、阎魔阴圣、煞狱冥王等十尊强者最为厉害;各占据了一部分幽冥界,统称冥界十王。  

但这冥界十王,并不是阳世修行界猜测的很多尊‘混元教祖’级无上强者。  

其实冥界十王都只证就半步万劫不磨之躯;神通法力,遂仅次于洪荒真圣、人族仙人。  

这也使幽冥界一直处于乱战状态;十王都想统一幽冥,统合整个幽冥气运,更进一步。  

百万年前;阴天子率先击败阎魔冥圣,祂吞噬了阎魔冥圣,炼化修成阎魔阴圣子法身,这使阴天子的实力渐渐超越其余阴圣。  

又先后镇压或放逐了黄泉鬼主、铁城法祖、煞海境主、芙蓉城主、煞狱冥王等五位幽冥至强者。  

整个幽冥世界,阎魔阴天子,已得其六分;实力愈发强悍,即将真正证入混元道果。  

幽冥界强者仅剩下的幽冥洞主、冥圣、九幽鬼祖、鬼帝大尊四尊,已经独木难支。  

所以四圣联合,对抗阴天子;因为手下鬼众越来越少,四圣就创造出了夜叉族。  

而相比阳世修炼,是伟力归于自身,不需要太多的势力加持。  

幽冥则不同;鬼王控制的鬼物、部众越多,实力就越强大。  

没有部众,鬼王实力将折损一半。  

但冥界十圣皆先天鬼神;能造化出鬼物;所以幽冥界本身是不断有新生鬼物出来的。  

只是伴随征战愈发激烈,新生的鬼众还不及被消散磨灭的快。  

所以这夜叉族,就是幽冥强者为了弥补部众不足,所创造出来的种族。  

将阳世意志坚韧的魂魄,引入幽冥,从一种煞池之中洗炼,生出血肉,重新塑造躯壳,成为夜叉。  

所以毗罗叉化作太冥仙婆要以‘成仙’‘获得力量’为引,勾那些意志较为坚定的年轻男女、孩童。  

不论男女,只要意志坚韧,就可在煞池中塑造躯壳,化作夜叉,比一般鬼物强大。  

一些品像极为优质的女子,则不用入煞池,被送入幽冥之后,则会成为各部鬼帅的奖赏,或者成为大尊的侍女。  

而孩童,则可化作夜叉部众的血食。  

“你的意思是,秦月茹被送入幽冥,就是已经死了?”纪缘声音冰寒如铁。  

“不不不!秦姑奶奶属于比较优质那类;我记得她好像跟其它几个优质女子,被使君大人直接摄入幽冥了。”  

“对!我想起来来了;她和泾州数十郡遴选出的另外几个较为优质的美艳少妇有个叫扬儿的为首,一共十三人,被称为十三钗呢。”  

“这十三钗,使君可罗泰大人很满意,舍不得让她们入煞池;说要带回酆都城服侍大尊。”  

“仙长放心;大尊从不近女色;说是服侍大尊;其实就是在宫里收拾收拾杂物这些,应当…应当是性命无虞的。”  

纪缘蹙眉:“她既然入幽冥,岂不就是死了,你说这话,诓谁呢?”  

阳人,或者说纯粹的物质,是无法进入幽冥的。  

唯有魂魄才能进去。  

而后在幽冥之中,才能塑造鬼体。  

佢坚缩了缩脖子:“是秦姑奶奶自己愿意的,我们可从不强迫别人,哦不;是毗罗叉那厮喜欢强迫,我和梭妚不喜欢强迫。”  

意思是太冥仙婆喜欢强迫人进入幽冥。  

黑白二使是太冥仙婆的手下,却不喜欢强迫别人去死。  

但不强迫,也是诓骗引诱了。  

“当时是秦姑奶奶求毗罗叉在卧龙岭去找一个叫二娃的孩子嘛。”  

“毗罗叉不同意;因为当时卧龙岭深处有个极为恐怖的大神通者,强大到吹口气都能把毗罗叉和我们吹成飞灰。”  

“好在,那个恐怖存在,正在渡劫。”  

“最后秦奶奶要走;毗罗叉不让她走,秦奶奶就哭,毗罗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