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十条公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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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撰写的史官一样忙碌。  

至于司法助理通常是各大法学院的毕业生,精通法律条文,一方面担任人肉法律索引机的功能,另一方面也借机向法官学习办案技巧,算是一种“司法学徒”。  

通常法官还可能自己掏钱雇佣临时助手。  

就这样还是无法消化掉超额的工作量,法官又是终生制职业,一旦年纪上去了,精力会跟不上,而且司法部也不给法官缴纳养老金,做到做不动显然是最佳选择。  

在位的时候,找人处理些小事非常方便,而一旦退休,那在这个现实的国家,人走咖啡凉也是常见的事情。  

所以法院里一堆须发皆白的老家伙是常见景象。  

然而让七老八十的老家伙连轴转,颤颤巍巍的一天审好几个案子,显然既不人道也不现实,万一在法庭上突发脑溢血弄得大小便失禁就很不严肃了。  

所以一线法官做满一定年限或者年龄到了后,可以转职资深法官,秘书数量减少,日常庭审的量也减少主要是当个替补,或者碰到疑难案件要依靠他们的经验和人脉。  

其实更类似于顾问性质,碰到某些疑难案件时,就可以利用其人脉和智慧来从其他方面解决问题。  

忙碌的第二上诉巡回法院今天破例了,全天的日程表上显示只有一个案子。  

“西耶格尔诉米利坚合众国案”。  

谢尔顿从扔炸弹的暴徒摇身一变,成为对合众国司法制度提出挑战的爱国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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