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1章 林寻挑衅(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林寻完全没想到,自己打算惩治小柯竟然会触发隐藏任务,不过对于这个根本就没有既定任务的游戏,林寻真心觉得所有的任务都像是隐藏着,都是根据周围环境或人而进行量身定做的,但像是惩治小柯这确实可以算是隐藏任务,毕竟原本是没有这个任务,完全是基于林寻打算揍小柯这年头的产生而出现的任务。

林寻本来就打算揍小柯,可没想到揍小柯还是任务一部分,虽然奖励未知,但多少还是会有金币奖励,这是他最看重的,毕竟他现在穷得都要勒着裤子过活了。

身为阴险炼药翁,林寻没必要光明正大,所以他还随身携带着三瓶麻痹液,并坐着小柯买给雏红的奥迪前往市中心的室内篮球场。

这是个物质需求完全大于精神需求的年代,单从越来越多妹子下海卖身赚钱,越来越多女方结婚的前提条件就是有车有房子就可以看出来,所以能够找到一个不要车不要房子的女人结婚是一件很难得的事。

认识雏红时,雏红也说过不在乎林寻有没有钱,会不会买车,能不能买得起房子,可随着大学毕业后双双步入社会,雏红的观念就一点点地改变,尤其是在以为拥有了钱就是拥有了一切的蓝凌潜移默化下。

所以林寻和雏红分手有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蓝凌,不过林寻并没有一直恨蓝凌,毕竟雏红要是真的打算离开他,还是会出现更多像蓝凌这样子的拜金女,时间问题而已。

和雏红分手后,林寻并没有太记挂雏红,因为和雏红相处的这四年里,林寻处处都让着雏红,雏红非但没有好好珍惜,反而在没有通知林寻的前提下,就以打电话的形势和一个在天涯社区认识的富二代远走高飞,这是林寻最不能容忍的地方,所以就算之前听到雏红想回到他身边,他也不会再考虑这个已是过去式的问题。

现在的林寻只希望按照自己的方式活着,利用游戏多赚钱,多学会一些阴险的炼药技能,就算不能将自己变成厦门市数一数二的富翁,林寻也要让自己和自己后代不会为了钱而拼命。

看着在马路边上蹲点的清洁工,没有正眼看雏红的林寻就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和他好上的?”

“六月初。”

“因为钱?”

“我是一个庸俗的女人。”

“是因为穷怕了吧?”

“差不多吧。”看了眼头歪向窗外的林寻,雏红道,“刚刚那个女的年龄好像比你大一点,那打扮,那说话方式都很像是个白领,而且我听蓝凌说你最近都没有去找工作,游手好闲的,所以你现在是不是被那个女的包养了?”

“你觉得我像是小白领?”盯着明显在躲他目光的雏红,林寻提高声调道,“我们在一起了四年,难道这四年的时间还不能让你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林寻是个农村娃,有着玉米杆子般的坚强。就算我再苦再累,我也不会让我的女人苦累。就算外界诱/惑再多,我也不会向它们低头。这样子的一个我怎么可能为了生活而让人包养?你难道不觉得你是在说自己吗?”

“抱歉。”雏红勉强挤出笑容,“这四年你确实对我照顾有加,什么都让着我,是我自己不懂得珍惜。如果不考虑钱,不考虑房子,你确实是最好的男人。”

“你现在有钱有车有房子,你觉得自己幸福?”

“我已经不知道幸福是什么了。”见交通灯变绿,雏红就踩下油门往前行驶。

“反正都是有身份证的人了,做什么决定都会考虑后果,而且我不是在说你没有选择我是失策,我只是想让你以后做决定前先考虑考虑以后。”

“知道了。”

雏红不想让小柯知道林寻就是她前男友,更不想让小柯知道林寻是因为她才来篮球场,所以将车停在门口,并等到林寻下车后,雏红就开着车到附近等待,不过知道小柯和他那一帮狐朋狗友在一块的雏红还是很担心林寻会被揍,可都到了这一步,雏红也没办法去阻止林寻。

在雏红观念里,林寻是因为还在意她才来找小柯,可事实上,林寻不会为了一个背叛自己的女人打抱不平,他之前的目的确实是惩治不懂得爱惜女人的小柯,哪怕他不认识这个女人。而现在的目的则是完成任务,他对那未知的奖励非常感兴趣。

还没走进室内篮球场,林寻就被一胖保安拦下。

“请出示会员证。”

“我是小柯的朋友,他叫我过来打篮球的。”

听罢,胖保安就让到了一边,原本那张毫无笑意的脸上也挂上了肉呼呼的笑容。

走进室内篮球场,林寻就发觉这里还真是个避暑圣地,整个空间都封闭,中央空调让这儿的温度维持在25度左右,而且最让林寻咋舌的是,这个室内篮球场除了那几个在打篮球的青年外,场外竟然还有好几个泳装美女,美女们穿得都很清凉,基本上都是选择分体式泳衣,甚至还有一个美女选择了更少的布料,也只有那三点会被遮住,常人更是可以用肉眼确定那个美女没有长毛。

林寻起初还不明白他们打篮球怎么还会有美女参与,不过当他看到一个青年进球后就走出场外和美女接吻时,场上的青年们还在欢呼雀跃时,林寻总算明白了其中玄机。

说是打篮球,还不如说是靠进球来玩女人,不过林寻最想知道的还是,这场球赛打到后面是不是会演变成爱情动作片里经常出现的多P。

只可惜,在他们可能多P之前,林寻就已经出现了。

“谁让你进来的?”一个留着板寸头,身高近190,浑身都是块状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