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九章 初扫关中,触目惊心的结果(3/4)
除贱为良声势浩大,谁也不能违背。
他没想到在天子脚下,韦氏家主会如此放肆。
“我们的荣辱在明府一念之间,我专门选择在夜间而来,没有人会知道。请明府放心。”
韦氏家主强装镇静。
他认为皇甫曾是装的,哪有人不喜爱黄金呢?
“足下不知道杨震畏四知吗?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皇甫曾瞪着韦氏家主道:“至尊曾说过,贪官污吏,是因小失大的愚蠢者。足下觉得我是蠢人吗?”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没有人会视钱财如粪土。但他知道鸟为食亡的道理,知道取舍。
今日在蓝田收下这些金子,明日他就会成为除贱为良中的典型。
“没有这样的道理,这是二十斤黄金,荣华富贵了。”
韦氏家主心急如焚,还想再劝说。
“除贱越多,还地越广,就是我的荣华富贵。既然你执迷不悟,就别怪本官不客气。”
皇甫曾大喊一声:“来人,将他拿下。”
一名捕快迅速冲入堂屋,将韦氏家主钳住。
“明府,我无心之举,还请宽恕。”
知道皇甫曾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遂话语服软,求饶道。
“晚了,带下去!”
皇甫曾不想放过韦氏家主。
事已至此,只能以此为突破口,进行蓝田县的除贱为良。
就这些,韦氏家主贿赂不成,自投罗网。
当天晚上,皇甫曾先下手为强,调遣县兵,捕快,将这各豪强大族的家主请到衙门。
并开始对各大小家族的账簿、耕地进行统计。
一连数日,释放农奴二百余名,烧毁佃户契约三千余张。
所获耕地,按照除贱为良文书,以农奴,加以户口,桑田五十亩,永业田二十亩。
佃农共补足桑田六十亩,永业田二十亩。
虽不如之前的均田制,但朝廷需要统计耕田,留存预备土地,以军功赏赐,以新民分耕。
农户可以一成的田租,去租种官府的土地,一户最多可以租重五十亩。
总的来说,京畿之地的农奴并不多,豪强大族得收敛点。
甚至还不如宗室皇家农庄内的贱民多。
接下来,蓝田县开始审查韦氏、元氏等豪强。
如果有草菅人命、欺男霸女的罪行,依法处置,查抄全族资产。
如果没有,则以贿赂罪、私吞田产罪、隐瞒户籍等罪行,处以重罚。
在除贱为良运动中,李瑄也算网开一面。
没有大罪,只有小罪的大族,只以罚款告知,没有一棒子打死。
除贱为良,只肃清豪强,逼迫大族放田放奴。
不论别人如何去定义,在李瑄心中,草菅人命、鱼肉乡里、欺男霸女者,既为豪强!
让文武百官放下心,毕竟他们才是最大的士族群体。
豪强中,首恶伏诛,家人流放西域。
最终,元氏、韦氏等家族被皇甫曾定义为蓝田县的豪强。
在最后的审讯的时候,皇甫曾在公堂上向元氏等家主说道:“你们可认罪行吗?”
“你真是清白啊!但天下又有几个蓝田县。”
韦氏家主发出不甘心的声音。
意指偏远的地带,官吏会被豪强大族收买,永远也不可能完成除贱为良。
只恨自己的家资在蓝田县,否则绝不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能跟随雄才大略,如尧舜一样的君王,天下的蓝田县比比皆是。你们这样的豪强,当承担这样的结果。”
皇甫曾回答道。
李瑄改变许多文人的思想。使他们愿意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方向前进。
如韦氏家主这样定性为豪强的人,最后审讯过后,还要交给大理寺复审,才能判除死刑。
在罪证确凿的情况下,他们死不承认也没用,只能骂骂咧咧地签下认罪状。
仅仅一个月时间,蓝田令皇甫曾将黄金、豪强资产、罪状文书、除贱为良文书、安置文书等文件一并送往朝廷。
这是第一个彻底完成除贱为良的县。
李瑄非常欣赏皇甫曾的效率,夸赞皇甫曾为当代杨震。
并让大唐月报的记者去采访皇甫曾,登录下一期的大唐月报。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仅是关中地区,就有不顺心的事情发生。
比如关中的岐山县。
和蓝田县的情况类似,豪强们聚集在一起商议过后,拿着一包金子去贿赂岐山令。
一个时辰后,岐山县的便衣锦衣卫看着豪强笑容满面地从县衙走出,金子也不在了。
这代表县令没有忍住金子的诱惑,仗着自己不在京兆府地区,以为能瞒天过海。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李瑄得到廖峥嵘的汇报后,立刻派遣殿中侍御史钱起带属吏在天策卫的保护下彻查岐山令。
不久后,钱起向李瑄汇报,岐山令收取豪强黄金五斤,玉佩一枚,金龟一个。
同时,岐山令准备帮助岐山豪强隐瞒耕地、农奴、佃户,谎报除贱为良。
李瑄大怒,下令将岐山令押送至长安,立刻处死在东市,震慑宵小之徒。
再任左拾遗李嘉佑为岐山令,继续收拾岐山县的除贱为良。
李嘉佑是天宝七载,李瑄改革科举时的进士。
同时,将岐山令之事,也作为下月大唐月报的头版头条。
无独有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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