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九百零六章 两都融合初为衡(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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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事君,终於立身,此其本也。若乃移孝成忠,策名委质…  

李易那个时候,十个人中有一个能看懂的,就是国之幸。  

像有的人,自己国家的语文都没学好。  

一说出来我学过十四行诗就很牛逼的样子,说明其觉得自己还是处在某一个鸦片战争时候的意识形态。  

有些人就是故意的,不然他们找不到优越感。  

李易贯穿古今,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明白。  

即便日已落的国度的十四行诗他依旧能写,而且比写近体格律诗更容易。  

他觉得写什么说唱、十四行诗,对他来讲是种亵渎。  

就你们这种牙牙学语的,也配跟我玩意象拉伸?  

一轮霜落明满月,四季间续两承留。三分秋水七分色。半湖烟雨半湖愁。  

李易始终瞧不起别人的文学,因别人的他会,他自己国家的别人不会。  

他可以跟别人怼十四行诗,没毛病,我懂。  

反过来,他邀请海外文友人跟他对七律首句入韵,仄起平收,平水十灰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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