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九章 恐吓胁迫作盗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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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不解,被人欺负,总会遇到别人,求救啊。  

“他们刚来,对京兆府不熟悉,想是路上都没有经过村庄,许多人被限制住,大汉那些人去讨东西。”  

李易知道原因,被胁迫的人不了解情况。  

万一求救后没人管,自己要吃很大的苦头,对那些人来说,只有一次求救的机会。  

必须在有把握的情况下才敢冒险,大汉等人断绝他们与外面的联系。  

或许觉得两个孩子好控制,才跟来一个人躲在暗处。  

孩子根本不知道东市有官员坐镇,不然就会直接去找官员。  

也可能是孩子那里的官根本不理会情况,知道有官,同样不会出声。  

幸运的是,跑到这边来要钱,再晚一些,说不定他们的娘要活活病死。  

“那些人怎么办?”王皇后指得是大汉一众。  

“诸恐喝取人钱财者,口恐喝亦是,准盗论加一等;虽不足畏惧,财主惧而自与,亦同。  

若是以盗论,则不得财徒二年;一尺徒三年;二疋加一等;十疋及伤人者,绞;杀人者,斩。其持仗者,虽不得财,流三千里;五疋,绞;伤人者,斩。”  

李易把唐律疏议给背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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