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新的开始(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至尊界,一处大阵笼罩的山谷中。  

“老爷走了!”  

花蕊目光望向混沌,看不出悲喜的脸额,对身边同样看向混沌的牡丹说道。  

“是的,我也感觉到了,他走了啊!”  

“你说他还会回来吗?”  

“不知道!不过以后这至尊界,可就是我们四个打理了!花蕊姐姐,我们去种花吧!”  

“好!不过得等我将这至尊界中的法则隐退,以后大道就成为过去,一切的法则都跟洪荒变得相同!…”  

洪荒中,玉京山上的紫霄宫。  

鸿钧默默的将造化玉碟收起。  

“以我这种操作,以后大罗金仙都能称霸一方!也算是彻底无忧了。…哎!没有文远道友给我捣乱,为什么我还有点不习惯呢?嘶~~,莫非…!”  

张文远感觉思想都陷入了停顿,法力与躯体,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  

突然眼前一片光明,自己便来到了,透过门看到的丛林。  

看看自己的状态,没有法力,也没有了躯体。  

自己的魂魄,却不是人形!  

反而是一只背生双翅的袋鼠!  

“阿弥陀佛,怎么也想不到!他的念头所化的世界,只有我是真的吧!”  

心中默默的说道。  

张文远早就有所猜测,虽然自己是他口中所说的变数,但是自家人知自家事,自己的灵魂绝对是从后世而来!那么自己就是真的!  

修为与躯体,都是那个洪荒中的产物,绝对是带不出来的。  

只是不知道为何,自己没有穿越进真正的洪荒,反而穿到接引的梦里。  

匪夷所思。  

灵魂的形态被改变,张文远并不意外!每一次新生,灵魂的形态都会改变,  

如你这辈子是一只猪,当你投进人胎后,那么你下辈子灵魂就会是人形!  

看着周边就如普通丛林一般的幽静,张文远举目四望,心中喃喃自语。  

“所以这到底是哪里?希望离接引圣人远一点!”  

三天后,一处人族聚居的城池!  

远远望去,一道如泥鳅大小的气运小龙,在这座城池上散发着金光!  

“我应该靠近不了吧?毕竟我现在好像是一只妖魂!不如试试?还是算了,我现在可是魂魄,万一被那金光一照,可就真的化作了灰灰。”  

偷偷躲在林荫小道的丛林中,张文远看着远处的城池想到。  

张文远其实是可以化作实体,不过却是带翅老鼠的模样。也可以接触阳光,不仅没有剧痛的感觉,反而觉得有点暖洋洋的。  

“兄弟,我发现了一个好鬼!”  

“什么好鬼?功德善人?”  

“我发现了一个先天妖魂!”  

“先天妖魂哪一个不是洪荒中的大神通者?这巫妖大战都过去多少年了,怎么还可能有先天妖魂?”  

“你要是跟我干的一票,到时候所得的香火,我便分你三成,如何?”  

“真的有?”  

“当然,就在朱紫国外面的那片丛林中!”  

“既然如此,我答应了,若真是痴呆的先天妖魂,我不要三成,你给我两成就行!”  

“哈哈,果然是好兄弟。现在就去?”  

“好,头前带路…”  

一黑一白两道鬼影,无视周边的山川地形,自由的穿梭在阁楼小巷。  

张文远正在尝试修炼,却发现,没有了小天地的规则,自己修炼起来,如同龟速。  

修炼灵魂的秘法,最高只能修炼到鬼王!也就是鬼仙之下的境界。  

“以这种修炼速度,不知何时才能踏入大罗金仙!话说,这洪荒不是有什么山神土地?为何我都来了几天了,居然一个都没看到?”  

张文远烦恼的停下修炼的动作,看着弥漫的后天灵气,以及几不可查的天道法则。默默的在原地发呆。  

“兄弟,快看!是不是那只变异妖鼠魂魄?”  

黑无常拉住还在搜寻的白无常,指着正在发呆的张文远,问道。  

白无常神情一喜,说道:“没错!这只变异妖鼠,正是先天魂魄。卖给东胜神州的鬼王,能有百万阴德!你我兄弟发了,日后说不定能步入仙道!”  

听到白无常描绘的宏图,黑无常急不可耐地说道:“那还等什么,赶紧用勾魂锁将它锁住啊!”  

说完,拿出锁链就朝张文远飘去。  

张文远早就发现了这两只无常,黑白高帽,黑的黑,白的白,都吐着一条鲜红的长舌。  

洪荒主流炼气化神的修为,各拿着两件天道神器分身,哭丧棒和勾魂索!  

听着他们的交谈,心中瞬间明了,这是想将自己给卖了啊!  

不过就算自己没有修炼,一身的魂力也能达到炼神返虚的境界,收拾他们俩,轻轻松松。  

心中一动,张文元眼神瞬间呆滞。身体随着丛林间的微风,随风飘荡。  

“哈哈哈!兄弟你看,这先天魂魄魂力强大,却半点灵智也无,自从我成为黑无常以来,先天魂魄就像是一个传说,我记得三百年前,六百九十号牛头捡到过一个先天昆虫妖魂,没多久,便成为牛头首领,听说已经步入了仙道。长生可期!这次和该你我发财!”  

黑无常将勾魂索张文远脖子上一套,如同遛狗似的,将张文远牵着飘了几步!  

白无常说道:“可是这先天魂魄想要卖出好价钱,必须去东胜神洲,或者南部瞻州人族聚集地,只有那得鬼王才有大量的香火!这里可是西牛贺州,你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