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百六十一妖怪三(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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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出现,有时隐没。太阳渐渐升高,车辆全都消失。任杲说:"这地方常常这样,不足为怪。几个月之前,有个骑马飞奔的人,急速向南归去。忽然见空中有一个东西,象长角的驮马。飞骑用刀刺它。长角的驮马涌出来,变成人,身高一丈多,反而来追飞骑。飞骑跑了,并且回头射它。射中了。那怪物就停留了一会儿,又来跟随飞骑。飞骑又射它,它才停止。天亮之后,找到射它的地方,满地都是血,没见到怪物。于是得了病,回到家里几天就死了。"
张翰
右监门卫录事参军张翰,有亲故妻,天宝初,生子,方收所生男,更有一无首孩子,在傍跳跃。揽之则不见,手去则复在左右。按《白泽图》曰。其名曰"常"。依图呼名。至三呼。奄然已灭。(出《记闻》)
【译文】
右监门卫录事参军张翰,有一个亲友的妻子,在天宝初年生孩子,刚把生下的男孩收起来,又有一个没头的孩子在旁边跳跃。用手去抓他就不见了,手离开就又出现在左右。按照《白泽图》的说法,无头的孩子叫"常"。依照图上的说法喊它的名字,喊到第三遍,就忽然消失了。
南郑县尉
南郑县尉孙旻,为山南采访支使,尝推覆在途,舍于山馆。忽有美妇人面,出于柱中,顾旻而笑。旻拜而祈之,良久方灭,惧不敢言也。后数年,选授桑泉尉,在京疾,友人问疾,旻乃言之而卒。(出《记闻》)
【译文】
南郑县尉孙旻,是山南采访支使,曾经因复勘狱讼行于旅途,住在山馆里。忽然有一个美丽的妇女从柱子里出来,看着孙旻笑。孙旻下拜并祷告了很久,那女子才消失。孙旻害怕,没敢说。几年之后,他被选授为桑泉县尉,在京城得了病,朋友问他是怎么病的,孙旻就说了这件事而死去。
李泮
咸阳县尉李泮,有甥勇而顽,常对客自言,不惧神鬼,言甚夸诞。忽所居南墙,有面出焉,赤色,大尺余,跌鼻睔目,锋牙利口,殊可憎恶。甥大怒,拳殴之,应手而灭。俄又见于西壁,其色白。又见东壁,其色青,状皆如前,拳击亦灭。后黑面见于北墙,貌益恐人,其大则倍。甥滋怒,击数拳不去,拔刀刺之,乃中。面乃去墙来掩,甥手推之。不能去,黑面遂合于甥面,色如漆,甥仆地死。及殡殓,其色终不改。(出《记闻》)
【译文】
咸阳县尉李泮,有个外甥勇猛顽皮,曾经对客人说自己不怕鬼神,说得非常夸张荒唐。忽然有一天,他住室里的南墙,出来一张脸,红色,大小有一尺多,趴鼻子,眍?眼,牙齿尖利,非常可恶。李泮的外甥大怒,挥拳打过去,那脸应手而灭。不一会儿,它又出现在西墙上,是白色的,又出现在东墙上,是青色的。样子都象先前的那个。用拳打,也消失了。后来又有一个黑色的出现在北墙上,样子更吓人,大小是先前的一倍。外甥更怒,连击几拳也没离去。拔刀刺它,才刺中。那脸面竟离开墙壁过来遮掩他。他用手推它,不能把它推开。黑脸于是就长到了他的脸上,色如黑漆。他倒地而死。一直到出殡,他的脸色始终不改。
元自虚
开元中,元自虚为汀洲刺史。至郡部,众官皆见,有一人,年垂八十,自称萧老,"一家数口,在使君宅中累世,幸不占厅堂。"言讫而没。自后凡有吉凶,萧老为预报,无不应者。自虚刚正,常不信之。而家人每夜见怪异,或见有人坐于檐上,脚垂于地;或见人两两三三,空中而行;或抱婴儿,问人乞食;或有美人,浓妆美服,在月下言笑,多掷砖瓦。家人乃白自虚曰:"常闻厨后空舍是神堂,前人皆以香火事之。今不然,故妖怪如此。"自虚怒,殊不信。忽一日,萧老谒自虚云:"今当远访亲旧,以数口为托。"言讫而去。自虚以问老吏,吏云:"常闻使宅堂后枯树中,有山魈。自虚令积柴与树齐,纵火焚之,闻树中冤枉之声,不可听。月余,萧老归,缟素哀哭曰:"无何远出,委妻子于贼手。今四海之内,孑然一身,当令公知之耳。"乃于衣带,解一小合,大如弹丸,掷之于地,云:"速去速去。"自虚俯拾开之,见有一小虎,大才如绳,自虚欲捉之,遂跳于地,已长数寸,跳掷不已。俄成大虎,走入中门,其家大小百余人,尽为所毙,虎亦不见。自虚者,亦一身而已。(出《会昌解颐录》)
【译文】
开元年间,元自虚是汀州刺史。他来到郡部,众官都来拜见。有一个人,年近八十,自称萧老,说:"我一家几口人,住在这宅中许多辈子了,还好,没有侵占您的厅堂。"说完就不见了。从此以后,凡是有吉凶之事,萧老一定提前来报告,没有不应验的。元自虚为人刚正,常常不信。然而家人常常在夜里见到怪异现象。或者看到有人坐在房檐上,脚垂到地上来;或者看到三三两两的人,在空中行走。有的抱着孩子,向人家要东西吃;有的是美人,化着浓妆,穿着美服,在月下说笑,总是投掷砖瓦。家人就向元自虚说明道:"曾听说厨房后面的空屋子是神堂,以前的人都用香火敬奉,如今不这样做,所以妖怪才如此的。"元自虚很生气,更不信。忽然有一天,萧老来拜见元自虚说:"我现在要出远门去访一位亲友,把数口之家托付给您了。"说完就走了。元自虚向老吏请教这件事。老吏说:"曾听说,大人堂后的枯树中,有山怪。"元自虚让人堆积柴薪和树一般高,点火焚烧。听到树里有喊"冤枉"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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