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三报应三十二(杀生)(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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祚年十九岁,与杀狗年正同,昌祚小字黑儿。冤报显然,不差丝发。(出《儆戒录》)
【译文】
蜀地锦浦坊的百姓李贞家里养了一条狗,名叫黑儿。李贞因为喝醉了酒拿着斧子把狗砍死了。李贞年老时,和邻居一个恶少年白昌祚喝酒时争强好胜,昌祚醉了,拿斧子把李贞砍死了。当时白昌祚十九岁,与李贞杀狗时的年岁正好相同,昌祚的小名叫黑儿。很明显这冤怨相报,竟是不差毫发。
僧秀荣
蜀郡金华寺法师秀荣,院内多松柏,生毛虫,色黄,长三二寸。莫知纪极,秀荣使人扫除埋瘗,或弃于柴积内,僧仁秀取柴煮料,于烈日中晒干,虫死者无数。经月余,秀荣暴卒。金华寺有僧入冥,见秀荣荷铁枷,坐空地烈日中,有万万虫咂噬。僧还魂,备说与仁秀,仁秀大骇。遂患背疮,数日而卒。(出《儆戒录》)
【译文】
蜀郡金华寺有个法师叫秀荣。寺院内种植了很多松柏。生一种毛虫,黄色,有二三寸长。这些毛虫到处乱爬,秀荣就派人扫除埋掉,有些就扔到柴堆里,和尚仁秀取柴煮药料,柴取走了,那些毛虫就在烈日下被晒干,死者无数。经过一个多月,秀荣暴病身亡。金华寺有个僧人入冥府,看见秀荣戴着铁枷,坐在空地的烈日中,有数不清的毛虫咬他。这个僧人还魂后,把看到的详细说给仁秀听,仁秀非常害怕,立刻就得了背疮病,几天就死了。
毋乾昭
蜀人毋乾昭有庄在射洪县,因往庄收刈,有鹿遭射逐之,惊忙走投乾昭。昭闭于空房中,说与邻僧法惠,法惠笑曰:“天送食物,岂宜轻舍。”乃杀之,沽酒炙鹿,共僧饮啖。僧食一块,忽大叫云:“刀割我心。”呕血,至夕而死。(出《儆戒录》)
【译文】
蜀郡毋乾昭在射洪县有块庄稼地。因为去收割庄稼。正碰上有一只鹿被人射了一箭并有人追赶,那鹿在惊慌之际跑到乾昭处,乾昭就把它关在空房子里。后来把这件事说给邻居有个叫法惠的和尚,法惠听完笑着说:“天送给的食物,怎么能轻易舍掉呢?”于是就杀了鹿,买酒烤鹿肉,乾昭与法惠同饮同喝。法惠和尚刚吃一块鹿肉,忽然大叫有刀割他的心。然后呕血,当天晚上就死了。
李绍
蜀民李绍好食犬,前后杀犬数百千头。尝得一黑犬,绍怜之,蓄养颇厚。绍因醉夜归,犬迎门号吠,绍怒,取斧击犬。有儿子自内走出,斧正中其首,立死。一家惶骇,且捕犬,犬走,不知所之。绍后得病,作狗嗥而死。(出《儆戒录》)
【译文】
蜀郡百姓李绍好吃狗肉。他前后杀狗数百千头。曾得到一黑犬,李绍很爱怜它,并饲养起来。有一次李绍因醉很晚才回来,那黑犬迎门号吠,绍很生气,找到斧子要砍那犬。这时他的儿子从里面出来,斧子正中其头,当即就死了。一家人惊慌害怕,要捕那黑狗,狗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李绍后来得了病,象狗叫一样而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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