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报应二十九(婢妾)(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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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昏了过去,过了很长时间才苏醒过来。从这天以后,每天都常常看见那个妇人。久而久之,她们全家的人也都能看见了。思郾问她来这里是什么原因,那妇人回答说:“我是杨子县乡里居民的女儿,几年前,建昌县录事某某,因事到杨子县来,把我娶做他的小老婆,你的女儿的前身就是他的正妻。过了一年多,我就生下了一个儿子。后来录事去其它县办事,你的女儿就把我和我的儿子一起扔到了井里,并且用石头把井填上了。而且欺骗她的丈夫,说我私自逃跑了。我正将冤屈向阴司伸诉了,偏赶上你的女儿死了。你现在的女儿就是她托生的,但也应当给我偿命。”思郾听后,就派人急忙赶到建昌验证这件事。这时那个录事已经老了,但还活着。就叫人在妇人所说的那口井挖掘,果然找到了那个妇人和孩子的尸骨。这时思郾一家想方设法进行祭祀祈祷来免除灾祸,但都不见效。后来这个女儿嫁给了褚家。但是那个妇人跟在她的身后越来越厉害了。使得她白天晚上惊恐害怕,最后就被吓死了。
鄂州小将
鄂州小将某者,本田家子,既仕,欲结豪族,而谋其故妻。因相与归宁,杀之于路,弃尸江侧,并杀其同行婢。已而奔告其家,号哭云:“为盗所杀。”人不之疑也。后数年,奉使至广陵,舍于逆旅。见一妇人卖花,酷类其所杀婢。既近,乃真是婢,见己亦再拜。因问为人耶鬼耶,答云:“人也。往者为贼所击,幸而不死,既苏,得贾人船,寓载东下。今在此,与娘子卖花给食而已。”复问娘子何在,曰:“在近,可见之乎?”曰:“可。”即随之而去。一小曲中,指一贫舍曰:“此是也。”婢先入,顷之,其妻乃出,相见悲涕,各述艰苦。某亦忱然,莫之测也。俄而设食具酒,复延入内室,置饮食于从者,皆醉,日暮不出。从者稍前觇之,寂若无人,因直入室中,但见白骨一具,衣服毁裂,流血满地。问其邻云:“此空宅久无居人矣。”
【译文】
鄂川小将某某人,本是个农家子弟,后来做了官,就想要结交那些豪门大族,因此要谋害原来的妻子。借着回娘家看望她父母的机会,把妻子杀死在途中,把尸体扔到了江边。并把同行的一个婢女也杀了。然后就急忙跑到妻子的家里,哭喊说着说:“我的妻子被强盗给杀死了。”这样人们也就不怀疑他了。事情过了几年,他奉命去广陵,住在一个旅店里,看见一个妇人卖花,特别象他所杀的那个婢女。等走到近前一看,果真是所杀婢女。看见他,还给他拜了两拜。他惊恐的问那婢女:“你是人还是鬼?”婢女答道:“我是人。那时我们被强盗所杀,侥幸没有死,等我们苏醒过来,遇见了一个商人的船只,把我们装在船里往东边去了。现在在这里,我和娘子卖花维持生活。”他又问:“娘子在哪里?”婢女说:“就在附近。”他又说:“我可以见一见她吗?”婢女说:“可以。”于是他就跟着婢女去了。来到了一个曲折隐秘的小巷,婢女指着一个破旧的房子说:“这里就是。”婢女先进去了,不一会他的妻子出来。俩人一见都悲痛的流下了眼泪。娘子详尽地述说了艰苦的遭遇,他也恍恍忽忽的不知是怎么回事。不一会娘子就准备了酒食,又把他请进了内室,并给跟随他的人也都摆上酒菜,结果都喝的大醉。天黑了也不见他出来。跟随他的人十分奇怪,就到近前偷偷地察看,里面一点声音也没有。于是就直走到内室里去,只看见一具白骨,衣服被撕碎了,流了满地的鲜血。跟随他的人就打听那里的邻居,邻居告诉说:“这是一个空房子,很久就没有人居住了。”
金卮
蜀青石镇陈洪裕妻丁氏,因妒忌,打杀婢金卮,潜于本家埋瘗,仍牓通衢云:“婢金卮逃走。”经年,迁居夹江,因夏潦飘坏旧居渠岸,见死婢容质不变。镇将具状报州,追勘款伏。其婢尸一夕坏烂,遂置丁氏于法。(出《儆戒录》)
【译文】
四川青石镇陈洪裕的妻子丁氏,因为妒忌,把一个叫金卮的婢女给打死了。偷偷地在家中的院里埋掉了,并在邻里间宣扬,说婢女金卮逃跑了。一年后,他们家搬到夹江,因夏天发大水把旧居所在的河岸冲坏了,露出了被打死的婢女的尸体,她的容貌和生前一样没有改变。青石镇的人就把这件事写了呈状报到州里,州官马上追捕归案,丁氏伏罪。金卮的尸体当晚就腐烂了,于是州官就把丁氏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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