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十九报应十八(冤报)(3/5)
:“我们国家灭亡,正是由于曹爽、夏侯玄两个人,是他们诉冤得到申张的缘故。”
金玄
晋明帝杀力士金玄,谓持刀者曰:“我头多筋,斫之必令即断,吾将报汝。”刀者不能留意,遂斫数疮,然后绝。后见玄绛冠朱服,赤弓彤矢,射持刀者,呼云:“金玄缓我!”少时而死。(出《还冤记》)
【译文】
晋明帝杀力士金玄。金玄对持刀杀他的人说:“我的头上筋多,你砍的时候一定要立刻让头断,我将报答你。”持刀的人并没有留心,结果砍了很多创口然后头才掉下来死了。后来持刀的人见到金玄穿着绛色帽红色裤子,红弓红箭,射持刀人,持刀人大呼:“金玄饶了我!”不一会儿就死了。
经旷
河间国兵张粗、经旷,二人相与谐善。晋太元十四年五月五日,共升钟岭,坐于山椒。粗酒酣失性,拔刀斩旷。旷托梦于母,自说为粗所杀,尸在涧间,脱裳覆腹,寻觅之时,必难可得,当令裳飞起此处也。明晨追捕,一如所言。粗知事露,将谋叛逸,出门,见旷手执双刀,来拟其面,遂不得去。母遂报官,粗伏辜。(出《还冤记》)
【译文】
河间国兵士张粗、经旷两个人友善。晋朝太元十四年五月五日那天,二人共登钟岭坐在山巅。张粗喝酒多了失了本性,拔刀杀了经旷。经旷托梦给母亲,自己说:“被张粗杀了,尸体在山涧里,被脱掉了衣裳盖在肚子上,你们寻找的时候一定很困难,我就让衣裳在那地方飞起来。”第二天派人追捕,全都象经旷说的一样。张粗知道事情败露,想要逃避,他刚一出门,看见经旷手拿双刀,比划着要杀张粗,张粗就不敢动了。经旷母亲立刻报告了官府。张粗伏了罪。
万默
晋山阴县令石密,先经为御史,枉奏杀句容令万默。密寻白日见默来,杀密死。(出《还冤记》)
【译文】
晋山阴县令石密,以前曾当过御史,因歪曲事实使句容县令万默被杀。石密不久就看见万默大白天找他来,最后把石密杀死了。
曲俭
前凉张天锡元年,西域校尉张颀杀曲俭。俭临死,具言取之。后颀后见白狗,以刀斫之,不中,颀便倒地不起。左右见俭在旁,遂暴卒。(出《还冤记》)
【译文】
前凉张天锡元年,西域校尉张颀杀了曲俭。曲俭临死的时候就对张颀说我早晚要报复,取你的头。后来张颀发现他身后有只白狗跟着,他就用刀砍那只狗,没有砍中,张颀却倒在地上爬不起来。左右随从都看见曲俭在他身旁。于是张颀突然死了。
太乐伎
宋元嘉中,李龙等夜行掠劫。于时丹阳陶继之为秣陵县令,令人密寻捕,遂擒龙等,引人是太乐伎。劫发之夜,此伎与同伴往就人宿,共奏音声。陶不详审,为作款引,随例申上。而所宿主人及宾客,并相明证。陶知枉滥,但以文书已行,不欲自为通塞,并诸劫十人,于郡门斩之。此伎声价艺态,又殊辨慧,将死之日曰:“我虽贱隶,少怀慕善,未尝为非,实不作劫。陶令已当具知,枉见杀害。若无鬼则已。有鬼必自陈诉。”因弹琵琶,歌数曲而就死。众知其枉,莫不陨泣。经月余,陶遂梦伎来至案前云:“昔枉见杀,实所不忿,诉天得理,今故取君。”便跳入陶口,乃落腹中。陶即惊寤,俄而倒,状若风癫,良久苏醒。有时而发,发即夭矫,头乃著背,四日而亡。亡后家便贫瘁,二儿早死,余有一孙,穷寒路次。(出《还冤记》)
【译文】
宋朝元嘉年间,李龙等人在夜间抢劫掠夺。当时正是丹阳人陶继之任秣陵县令,他命人秘密寻查追踪,不久就擒获了李龙等人。引导的人是太乐伎。李龙等人作案那天夜里,太乐伎和同伴们去别人家住宿,一起奏乐歌唱,结果也被抓去了。陶继之没有认真审理,给他判了个是这伙强盗引导的不真实罪状,随着李龙等人一起上报了。尽管太乐伎所住宿的房主和宾客们都证明太乐伎没有参加,也没有起作用。后来陶县令也知道自己冤枉了太乐伎,上报材料不真实。但是上报的文书已经发走了,他又不想自找麻烦,怕对自己不利,就将错就错了,太乐伎和李龙等十名抢劫犯被判在郡门斩首。太乐伎的声调姿态都很出众,又才华过人。他将要被处死那天说:“我虽是个贫贱的下等人,但是少年时心里就羡慕善良的人,从来没作过坏事。我实在没有参与抢劫,陶县令已经全都知道了。现在我冤枉也被杀害,如果没有鬼也就罢了,如果有鬼我一定要到天府去告状。”然后弹着琵琶,唱了几首歌被处死了。大家都知道他太冤枉,没有不掉眼泪的。经过一个多月,陶县令就梦到太乐伎来到他的桌案前说:“过去我冤枉被杀,实在是气不忿呀,现在我告到天帝那已经得理,所以今天来杀你。”说完便跳到陶继之的嘴里,然后就落到肚子里,陶继之立刻吓醒了。不一会倒在地上,象得了疯癫病一样,很长时间才苏醒,不一定什么时候发病,发病时身子不是后倒就是前倾,头可以挨着后背,四天就死了。他死以后家里变穷了,两个儿子也死得早,还剩下个孙子,穷得在路边受冻。
邓琬
宋泰始元年,江州刺史邓琬,立晋安王子勋为帝,作乱。初南郡太守张悦得罪,锁归扬都,及湓口,琬赦之,以为冠军将军,共纲纪军事,袁顗既败,张悦惧诛,乃称暴疾,伏甲而召邓琬。既至,谓之曰:“卿首唱此祸,今事急矣,计将安出?”琬曰:“斩晋安王以待王师,或可以免。
金玄
晋明帝杀力士金玄,谓持刀者曰:“我头多筋,斫之必令即断,吾将报汝。”刀者不能留意,遂斫数疮,然后绝。后见玄绛冠朱服,赤弓彤矢,射持刀者,呼云:“金玄缓我!”少时而死。(出《还冤记》)
【译文】
晋明帝杀力士金玄。金玄对持刀杀他的人说:“我的头上筋多,你砍的时候一定要立刻让头断,我将报答你。”持刀的人并没有留心,结果砍了很多创口然后头才掉下来死了。后来持刀的人见到金玄穿着绛色帽红色裤子,红弓红箭,射持刀人,持刀人大呼:“金玄饶了我!”不一会儿就死了。
经旷
河间国兵张粗、经旷,二人相与谐善。晋太元十四年五月五日,共升钟岭,坐于山椒。粗酒酣失性,拔刀斩旷。旷托梦于母,自说为粗所杀,尸在涧间,脱裳覆腹,寻觅之时,必难可得,当令裳飞起此处也。明晨追捕,一如所言。粗知事露,将谋叛逸,出门,见旷手执双刀,来拟其面,遂不得去。母遂报官,粗伏辜。(出《还冤记》)
【译文】
河间国兵士张粗、经旷两个人友善。晋朝太元十四年五月五日那天,二人共登钟岭坐在山巅。张粗喝酒多了失了本性,拔刀杀了经旷。经旷托梦给母亲,自己说:“被张粗杀了,尸体在山涧里,被脱掉了衣裳盖在肚子上,你们寻找的时候一定很困难,我就让衣裳在那地方飞起来。”第二天派人追捕,全都象经旷说的一样。张粗知道事情败露,想要逃避,他刚一出门,看见经旷手拿双刀,比划着要杀张粗,张粗就不敢动了。经旷母亲立刻报告了官府。张粗伏了罪。
万默
晋山阴县令石密,先经为御史,枉奏杀句容令万默。密寻白日见默来,杀密死。(出《还冤记》)
【译文】
晋山阴县令石密,以前曾当过御史,因歪曲事实使句容县令万默被杀。石密不久就看见万默大白天找他来,最后把石密杀死了。
曲俭
前凉张天锡元年,西域校尉张颀杀曲俭。俭临死,具言取之。后颀后见白狗,以刀斫之,不中,颀便倒地不起。左右见俭在旁,遂暴卒。(出《还冤记》)
【译文】
前凉张天锡元年,西域校尉张颀杀了曲俭。曲俭临死的时候就对张颀说我早晚要报复,取你的头。后来张颀发现他身后有只白狗跟着,他就用刀砍那只狗,没有砍中,张颀却倒在地上爬不起来。左右随从都看见曲俭在他身旁。于是张颀突然死了。
太乐伎
宋元嘉中,李龙等夜行掠劫。于时丹阳陶继之为秣陵县令,令人密寻捕,遂擒龙等,引人是太乐伎。劫发之夜,此伎与同伴往就人宿,共奏音声。陶不详审,为作款引,随例申上。而所宿主人及宾客,并相明证。陶知枉滥,但以文书已行,不欲自为通塞,并诸劫十人,于郡门斩之。此伎声价艺态,又殊辨慧,将死之日曰:“我虽贱隶,少怀慕善,未尝为非,实不作劫。陶令已当具知,枉见杀害。若无鬼则已。有鬼必自陈诉。”因弹琵琶,歌数曲而就死。众知其枉,莫不陨泣。经月余,陶遂梦伎来至案前云:“昔枉见杀,实所不忿,诉天得理,今故取君。”便跳入陶口,乃落腹中。陶即惊寤,俄而倒,状若风癫,良久苏醒。有时而发,发即夭矫,头乃著背,四日而亡。亡后家便贫瘁,二儿早死,余有一孙,穷寒路次。(出《还冤记》)
【译文】
宋朝元嘉年间,李龙等人在夜间抢劫掠夺。当时正是丹阳人陶继之任秣陵县令,他命人秘密寻查追踪,不久就擒获了李龙等人。引导的人是太乐伎。李龙等人作案那天夜里,太乐伎和同伴们去别人家住宿,一起奏乐歌唱,结果也被抓去了。陶继之没有认真审理,给他判了个是这伙强盗引导的不真实罪状,随着李龙等人一起上报了。尽管太乐伎所住宿的房主和宾客们都证明太乐伎没有参加,也没有起作用。后来陶县令也知道自己冤枉了太乐伎,上报材料不真实。但是上报的文书已经发走了,他又不想自找麻烦,怕对自己不利,就将错就错了,太乐伎和李龙等十名抢劫犯被判在郡门斩首。太乐伎的声调姿态都很出众,又才华过人。他将要被处死那天说:“我虽是个贫贱的下等人,但是少年时心里就羡慕善良的人,从来没作过坏事。我实在没有参与抢劫,陶县令已经全都知道了。现在我冤枉也被杀害,如果没有鬼也就罢了,如果有鬼我一定要到天府去告状。”然后弹着琵琶,唱了几首歌被处死了。大家都知道他太冤枉,没有不掉眼泪的。经过一个多月,陶县令就梦到太乐伎来到他的桌案前说:“过去我冤枉被杀,实在是气不忿呀,现在我告到天帝那已经得理,所以今天来杀你。”说完便跳到陶继之的嘴里,然后就落到肚子里,陶继之立刻吓醒了。不一会倒在地上,象得了疯癫病一样,很长时间才苏醒,不一定什么时候发病,发病时身子不是后倒就是前倾,头可以挨着后背,四天就死了。他死以后家里变穷了,两个儿子也死得早,还剩下个孙子,穷得在路边受冻。
邓琬
宋泰始元年,江州刺史邓琬,立晋安王子勋为帝,作乱。初南郡太守张悦得罪,锁归扬都,及湓口,琬赦之,以为冠军将军,共纲纪军事,袁顗既败,张悦惧诛,乃称暴疾,伏甲而召邓琬。既至,谓之曰:“卿首唱此祸,今事急矣,计将安出?”琬曰:“斩晋安王以待王师,或可以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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