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你钱够吗(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秦梵恍然了悟的一句‘你想造反’,在场三人两人当场懵住了。  

奥力呆滞了,一时间也不知道如何反驳或者是回应,脑中回荡着‘造反’两个字。  

他说啥了?  

为什么他想造反?  

紫海珠愣了一会儿,看着秦梵手上刻刀不乱,一直雕刻不停的动作,又看了下自家傻住的表弟。  

“哈哈哈!小梵你这么幽默的吗?”  

秦梵默了默。  

行吧,她好象是不该这样太直白的将别人的心思指出。  

“对!我开玩笑的!”秦梵一本正经的点头。  

奥力心情怪怪的,总感觉这一刻气氛有点不对劲,他本来对转移黑暗之城继承权还有点不舍。  

现在…他只想问新认的主君,你说造反,到底啥意思!?  

试探他么?  

还是…  

“你账号多少?”秦梵没有转钱给紫海珠,再中转给奥力,瞟了他一眼,平静的问。  

奥力呆愣愣的回答了。  

随后,通讯端一响,他低头一看,嘴巴张得极大,笑容由浅至深,兴奋得差一点跳起来!  

主君,太有钱了!!  

一亿五啊!  

不是一百五!  

也不是二百五!  

是一亿五千万呀!!  

他坑蒙拐骗了十来年,也一共就赚到差不多这点钱,还将家族的脸面给撕掉了,黑暗之城领地的名头也让好多人看不起。  

“主君!以后您指哪儿我奥力打哪儿!!”  

造反就造反!!  

奥力眼神坚定狂热!  

秦梵深深的看了他一眼。  

果然,这人心中就想着造反!还想拉她一起造反!  

“你太弱了!”  

秦梵提醒他。  

这么弱,还天天想造反,就算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株连九族的说法,可一个弱鸡上蹿下跳的也只会拖累亲人啊!  

秦梵完全是看在导师的面子上。  

不然,单纯为了那座黑暗之城,她其实完全可以自己以后找到了,再灌入能量抢走好了。  

就算有灵智又怎么了?  

好吧。  

有灵智成精了,她确实也顾忌几分,主要是怕强收了人家,以后工作效率不高,或者拖后腿啥的。  

如果是这样。  

那这种稀有建筑精也没必要抢回来了。  

主要是秦梵发现,她就算可以给予物品灵性,蕴养其灵成精,但也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  

灵智方面。  

需要时间和经历去成长。  

这是很难速成的。  

“对对!我太弱了!奥力以后必然坚定黑暗城骑士之道!为主君…呃…努力工作?”  

本来脱口而出的‘开疆辟土’卡住,奥力思索了下,小心翼翼换了个词。  

秦梵笑了。  

“你之前已经签了一份合同了…”  

这人是想一劳力多卖?  

虽然都是卖给她,但…秦梵瞥了眼导师,见她伸手在墙壁一道细小血痕处,似乎在专注与人交流。  

“啊?我之前…是认真的,现在也是!!”  

奥力义正言辞。  

秦梵其实不太在意这些,她就想黑堡研究一段时间,然后,顺便获得那黑暗之城的名正言顺继承权。  

“小梵…”  

导师的声音传出,秦梵看向她。  

紫海珠心情复杂。  

不过,也算是喜忧兼半吧。  

“两处领地,你,能坚持吗?当然,我不是现在催你继承,我是说,我大概能再努力十年…”  

秦梵奇怪的看向她。  

“坚持什么?哦,您是说,给圣器补充能量的事?”  

秦梵之前和黑堡精交流就问过了。  

知道和紫海珠之前说的差不多,领地领主中,圣器还在的,都需要为了圣器的提供补给供养。  

并不是说,圣器就不能自行吸收天地能量存在了。  

永恒圣器毕竟是永恒圣器。  

和秦梵所知的法器,或者说法宝有一定程度的相似,都是可以自行吸收能量运转的那种。  

需要补给供养的,不是圣器本身。  

而是,圣器的器灵!  

或者说。  

永恒圣器拥有完整智慧的器灵,都不敢轻易的自行吸收这片天地间的能量,这样会导致他们沉睡。  

除非,它们拥有主人,或者说契约者。  

只有再次契约了人类。  

永恒圣器吸收天地能量后,器灵才不会意识混乱,需要沉睡来自我保护。  

至于为何如此。  

就算是活得长久的黑堡精也不清楚。  

它自称是黑暗之城主意识沉睡前分离出来的一个子体,因为黑暗之城几乎很难,或者说再不可能找到契约者了。  

这一点黑堡精也说不清楚。  

只是说,人类中不可能有满足契约条件的人。  

而这些古代以庇护人类为主的永恒圣器,都对契约者有着相同的限制,就是,必须是人类!  

这一点,秦梵无所谓。  

她又不是真想契约这黑堡,只是想用来研究罢了。  

或者说,她真要契约,这黑堡难道能抵挡?  

不就是将对方的灵体核心给染上自己的能量意念之类的吗?  

秦梵是真感觉很简单。  

“渊海只需要维持一定的供奉就好了,可黑堡这边…”紫海珠直到现在,都觉得自家学徒吃亏了。  

渊海圣器一直比较完整,小学徒有不小的可能契约。  

这一点她比较清楚。  

就算是因为家族传承在过去出了一些问题,缺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