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信仰崩塌(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第318章信仰崩塌第二天早上,李诺比往常早一个时辰出门。  

上午他要教万松书院的学子们六艺,下午要去刑部查案。  

在大夏的时候,他闲的无事可做。  

到了赵国,根本忙的停不下来。  

仿佛又回到了每天都要挣命的时候。  

看着李诺天刚亮就要出门,天黑才能回来,就连赵知意都有些不好意思,想要为他分担一些,但奈何他所做的事情,都是没有人能够代替的。  

她能做的,也只有全程陪同。  

在书院上完早上的课程,三人顺便一起在书院食堂吃饭。  

万松书院的饭食很好,菜式多样,营养均衡,更重要的是,学生们吃饭不用花一文钱,四皇子承担了他们的膳食费用。  

“先生好。”  

“见过先生,夫人。”  

李诺一开始只教二十人,后来他上课的时候,就连教室之外,都站满了人。  

这几天下来,万松书院的学生都认识他了。  

三人一起吃饭的时候,听到几位学生谈论起一件事情。  

赵国国都发生了一件怪事。  

众目睽睽之下,一个三十岁的壮汉,在街上走着走着,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一个垂暮之年的老人。  

外面都在传,国都有妖人作祟,弄得人心惶惶。  

宋伊人吃惊道:“真的有妖人吗?”  

李诺回头看了一眼,那几名学生说的煞有其事。  

各国虽然都有妖魔鬼怪之说,但都仅限于话本小说,从来没有被证实过。  

不过,能做到这种事情的,也未必是什么妖人。  

阴阳家也能做到这一点。  

阴阳术的厉害之处,可不仅仅是能预测命数,还能改变命数。  

一个高境的阴阳家,拥有随意剥夺普通人寿命的能力。  

只不过阴阳家对干预别人的命数很忌讳,一般不会这么做。  

宋伊人咬着筷子,喃喃道:“别人的寿命他们也能夺走,那阴阳家岂不是可以长生不老?”  

赵知意笑了笑,解释道:“宋姑娘误会了,阴阳家虽然可以剥夺别人的寿命,但却不能拥有这些寿命,就像是你们武者,可以废掉别人的修为,却不能将他们的修为据为己有…”  

宋伊人看向李诺,李诺微微点头。  

六公主说的没错,对于阴阳家这个群体,普通人知之甚少。  

他们不仅不能长生,因为泄露了太多的天机,高境的阴阳家,和其他家的同境强者相比,寿命反而要短得多。  

泄露天机者,必遭天谴。  

从古至今,追求长生者不计其数,却没有一人能如愿。  

减寿很简单,但增寿却难如登天。  

能操控命数的,只有阴阳家,一个人想要增寿,除非有第六境以上的阴阳家,愿意将自己的寿命给他,但又有哪一个阴阳家愿意这么做?  

法典最逆天的地方,不在于可以获取别人的能力,而是增寿。  

说起来,他若是修阴阳家,有一个巨大的好处。  

理论上说,他的寿命是无限的。  

只要这世上还有犯罪存在,他的寿命就能一直增加。  

就算是分一点给别人也无妨,随便抓些贼,判些案子就涨回来了…  

但前提是,他拥有第六境的阴阳家修为。  

吃过午饭之后,伊人回使馆练功了。  

李诺和六公主来到刑部。  

刑部积压的陈年旧案,足足有上百件,这还只是国都附近,刑部直接管辖的案子,不包括地方上没有告破的悬案疑案。  

这些案件,最久远的,已经过去了二十年。  

因为没有告破,就一直积压在刑部的案牍库中。  

对于那些超过二十年还没有告破的案子,卷宗会被定期销毁。  

查这些旧案,其实是有一些难度的。  

毕竟时间过去了太久,当年的亲历者有些已经不在人世,证据缺失,根本无处下手…  

赵知意也是这么想的,但李诺只是将当年的所有的涉案者都召来刑部,问了他们一些问题,然后将案情卷宗带到使馆去研究,第二天一早,就能给出案犯的身份。  

也并非所有的案子,他都能查出凶手。  

但一半以上的破案率,也十分惊人了,而且还是这些十几年前的旧案。  

又是一天结束,李诺走出刑部。  

和刑部的官员熟悉了之后,李诺发现,赵国刑部的官员,修为普遍比大夏要低。  

大夏的刑部侍郎,哪怕只是靠着日常的积累,也有第四境的修为。  

但赵国的刑部侍郎,只有第三境。  

刑部尚书的修为,则只有第四境,还不如李诺。  

虽然刑部的官员修为越高,侧面说明这个国家的治安不好,可赵国的治安,还没有好到这个程度。  

在赵国的这些天,李诺也曾调查过。  

赵国虽然没有免死金牌,但赎刑还是有的,官员权贵犯法,都可以通过罚银免罪,因此几乎没有官员权贵受到惩处,赵国刑部的官员,自然也没有提升修为的捷径。  

大夏是有赎刑,但没有人敢用。  

父亲任大理寺卿之后,杀的科举从一届录取五十名进士,扩招到一百名,再到现在不得不增加科举届数。  

这其中,不知道多少官员权贵人头落地。  

他虽然不修法家,但刑部和大理寺修法家的官员却能跟着沾光,躺着也能进步。  

说白了,赵国的朝堂上,缺一个李玄靖。  

对李诺来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