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妖言惑众(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审讯室在一楼,徐嚯和李建业默默走去。  

孙坚让他们很头疼,当然,是另一种头疼,而非那种不配合耍无赖的头疼。  

具体怎么描述......  

赵水也不知道。  

但只要近距离和对方接触一番便能感受到。  

“还没回留置室。”  

走在最前面的赵水站在门口,透过细缝往内看了一眼。  

他伸出手,将门拉开。  

“吱~”  

只听一道老旧刺耳的声音响起,门开了,缝隙一点点变大。  

这声音很刺耳,多数人听了会感觉难受,如果是正常人早修了。  

毕竟也用不了几个钱,换个零件就行,大队也有钱换,但这是故意的。  

适量的声音,会对被审讯的犯人精神造成一种十分敏感的状态,方便后续进行心理压迫式审问。  

像是审讯室内的环境。  

如黄色的台灯,没多少光还容易让人眼花,大队也有钱换,但实则昏暗的环境更能让人感到压迫。  

不过这对孙坚无效。  

黑暗中,坐在审讯室椅子上的孙坚脸上出现一条刺眼的光束,让他下意识眉头一蹙。  

这是太阳透过门缝,照在他脸上所呈现的画面。  

“啪!”  

门关了。  

徐嚯李建业走入,随即坐在椅子上。  

“你还是不肯认罪?”  

李建业眉头一沉,死死盯着对方。  

没错,对方很配合警方。  

警方问做过什么,他如实交代,警方说参与人员有谁,他也交代。  

但......  

他不认罪。  

甚至说,他还认为......  

“我?说说我的嘴吧。”  

孙坚笑了,他脸上露出一种十分不屑的神情。  

“器官交易,非法移植器官。”  

李建业开口,将对方的罪责一一列出。  

“杀人,从过往来看,十五年前你杀了妻子,工友,同村发小,四人均由你而死。”  

“江三市如此多的遗体也因你而遭到损坏,死后不得安生。”  

“非法获得利益,参与有色团体,早年间杀人抢夺地盘......”  

孙坚所犯下的罪责滔天,罗列成名单能让人看的头疼。  

李建业却已经能倒背如流。  

但是.....  

“这些算罪吗?”  

听着警方的话,孙坚情绪没有过多波澜,他淡淡反问一句。  

“呵,说到头,不过是棋差一招,算错人心,输了罢了。”  

“既是输,那便只是输。”  

输了?  

两个字盖过如此多的罪责!?  

李建业压住内心的火气,“输了...好一个输了。”  

“你以为你犯下的罪是什么?是游戏中砍杀怪物的经验?”  

“你以为法律是什么?是社会的秩序!”  

“你挑衅法律,杀害他人,用一条条活生生的命谋利,甚至连死尸也不放过,结果就轻飘飘一句输了?”  

确实,这些罪任何一个警察......  

任何一個有志气的警察都不会容忍!  

但对方却反而如玩游戏一般的口吻将其说出。  

徐嚯看着孙坚,眯了眯眼。  

“不然?”  

孙坚露出一份讥笑,随即收敛表情,眼神阴沉。  

他丝毫没有一个身为罪犯该有的恐惧。  

“这世界就是盘游戏。”  

“我做了什么?无非是参与游戏罢了。”  

孙坚声色俱厉,但看着却略微狰狞。  

“如果我没输,那两个蠢货没被蝇头小利所迷惑......”  

“那你们应该喊我孙总!”  

如果没有冷藏车自相残杀的两人,对方在赚到足够的钱后洗白脱身。  

去到其余省份改头换面,甚至是飞往国外......那他就是个人生圆满的成功人士!  

而不论谁见了,都得客客气气的喊一声孙总。  

孙某,与孙总,一字之隔,就像胜负二字。  

“至于眼下......”  

孙坚笑了笑,“代价罢了。”  

“杀人如此理直气壮,吃人不吐骨头说的冠冕堂皇......”  

李建业冷笑,“若都如你这般,那不如倒退到原始时代,做个茹毛饮血的动物。”  

“和我一样?”  

孙坚抬手,露出了手铐,却并未感到什么压迫。  

“国外哪个商人不和我一样?”  

“只不过方式不同罢了。”  

“哦,我赚的是死人......”  

说着,孙坚身体前移,看着李建业。  

“他们赚的是活人。”  

“就像老外的地皮,恐怖的怪兽,吃掉世界上的所有人,吃掉未来,这才是吃人不吐骨头。”  

高卢乌鸡这些,这个时间段已经开始了炒房。  

但老外的房地皮是个坑人的泡沫经济。  

“他们搞出来的.......”  

“操控股票,吃了多少人?”  

“经济泡沫,嚼碎多少人生?”  

孙坚笑着。  

“我算得上什么?”  

“至于眼下这个地步......”  

“我甘愿付出应有的代价罢了。”  

李建业心中的怒火再也压抑不住,他猛地站起身。  

“砰!!!”  

他双手重重敲击桌面,怒喝,“妖言惑众!”  

孙坚不在意,躺在椅子上。  

“押下去!”  

李建业闷声说道,随即不在理会,转身离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