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莫不是认错人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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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嫂子接下这个烂摊子势必不是什么好事。  

因此独孤宸便想着,让他在小嫂子被人发现前,先将人送回盛京城去。  

到时候就算江湖上这些人,想找小嫂子也很难找到。  

因为有朝廷和武林盟当年签订的盟约在,不会有任何人会去怀疑漠一在盛京城的。  

再来就是屠戮阁的薪火令。  

薪火令:是屠戮阁里最高级别的命令。  

一经发出,接令者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就是与整个屠戮阁为敌。  

之后等待抗令者的,将是屠戮阁里无休止的刺杀。  

因为即使接令者不接受,他也依旧是薪火令的主人,拥有号令屠戮阁一众杀手的权力。  

要知道屠戮阁上上下下,可是有几千名杀手。  

这当中又不知有多少人想拿到这个薪火令。  

因此这个受令者便是怀璧其罪。  

当然受令者若实在不愿接手也是可以转移薪火令的。  

但是必须要等三年,只有三年期满,薪火令才能重新择主。  

否则给谁都不好使。  

如也就是说无论这接令者,愿意或者是不愿意。  

他都必须操持屠戮阁里的事务三年。  

接受便是认真操持三年事务,再重新择主。  

不接受便是一边被人追杀三年,一边操持阁中事务三年,然后再重新择主。  

也就是说,随让看上去是有两条路可以走,但实际上从头到尾都只有一条路可行。  

苏漠听了童景弋的这番话后,忍不住凤眸微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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