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胡八一(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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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日照很漫长,虽然到了下午六点(18点),但依然没有天黑。  

如果是冬天的话,到了这个时间点,早已是夜幕降临了。  

这天晚上,为了招待李兽医和胡咬金他们,杨风的母亲一共做了四道菜。  

分别是;爆炒田鸡、四季豆炒猪血丸子、鸡蛋炒苦瓜、丝瓜汤。  

至于爆炒田鸡这道菜,由于份量很足,因此,一共有两大菜碗。  

这样,桌子上面一共有五碗菜。  

但杨风的母亲觉得单数不吉利。  

于是,她又从坛子里面夹了一碗酸豆角出来。  

这样,桌子上面一共有六碗菜。  

好菜自然要配好酒才行。  

于是,杨风的母亲又用酒壶从酒坛里面舀了一壶酒出来。  

这是纯天然的米酒,杨风的父亲平时喜欢喝点小酒,因此,杨风的母亲每年都会酿制几次,这种自家酿制的米酒口感特别好,又香又黏,远远强于超市里卖的那些酒。  

好菜好酒都到了桌子上面,现在,就是大家大快朵颐的时刻了。  

在一阵相劝的言笑中,大家开始动筷子了。  

杨风夹的第一口菜是爆炒田鸡肉。  

这可是纯野生的田鸡肉啊,又鲜又嫩,堪称美味佳肴。  

在后世,这种田鸡肉拿钱买都买不到,因为超市里面没得卖,菜市场里面即便有人拿着卖,也都是人工养殖的田鸡,无论是营养方面,还是肉质方面,都远远比不上这些野生的。  

再加上杨风的母亲的厨艺也非常棒,爆炒的田鸡肉又辣又甜又香,因此,当杨风将夹着的田鸡肉塞进嘴里咀嚼的时候,立刻心旷神怡。  

“妈做的田鸡肉太好吃了。”杨风赞不绝口。  

然后,又伸着筷子,朝爆炒田鸡肉的菜碗里面夹去。  

这爆炒田鸡肉似乎非常受欢迎,大家的筷子都喜欢往里面夹。  

出乎意料的是,胡咬金却是个例外。  

反倒,他喜欢去夹那些酸豆角。  

然后嘴里不停的说;“好吃,婶婶泡的酸豆角,真好吃。”  

杨风觉得很奇怪,他问胡咬金;“老胡同学,你怎么不吃田鸡肉啊?你不是说很喜欢吃田鸡肉吗?怎么吃的时候又光夹酸豆角?又不是怀孕,怎么这么喜欢吃酸豆角?”  

胡咬金一边津津有味嚼嘴里的算豆角,一边大大咧咧的道;“风大侠,你有所不知,酸豆角可是个好东西啊,不仅可以强身健体,还可以增强脑细胞,我老胡是个武侠作家,脑袋瓜子经常要用的,所以,我就多吃点,不好意思了风大侠,呵呵。”  

说完之后,这死胖子又从碗里夹起一把酸豆角往嘴里塞。  

杨风正想问胡咬金‘有什么依据说吃酸豆角可以增强脑细胞’的时候,李兽医却抢着发言了。  

“这位小兄弟,你是个写小说的武侠作家?”李兽医颇为惊讶的看着胡咬金。  

“嗯,没错。”胡咬金不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失敬,失敬。”李兽医肃然起敬。  

然后,他问胡咬金;“请问小兄弟,您出过哪些书?我在平时也特别喜欢看武侠小说,像古龙的、金庸的、梁羽生的、卧龙生的、陈青云的、诸葛青云的、司马翎的、温瑞安的、还有李凉他们的书,我都喜欢看。最近,我在看一本叫寻秦记的武侠小说,这本书是我表姐从特区帮我寄过来的,内容特别精彩,里面的那个主角项少龙竟然能够穿越,他本来是一个现代人,可竟然能够通过时光隧道,穿越到古代去…”  

“我?”胡咬金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我嘛,暂时还没有出书,不过很快了,等我的射鸟英雄传的手稿完成,马上就可以出版。”  

说完后,这个死胖子又低着脑袋,津津有味的嚼起了酸豆角。  

嘴里还念叨:“婶婶泡的酸豆角,真是好吃。”  

嚼了一阵后,这个死胖子忽然想到一件什么很重要的事情似的,抬起头,看着李兽医;“对了,李医生,您刚才说的那个什么寻亲记什么能够穿越时光隧道,是怎么回事?”  

“不是寻亲记,是寻秦记。”李兽医帮胡咬金纠正。  

然后,告诉胡咬金:“这本书说的是咱们一个现代社会的人,通过时光隧道,穿越到了秦朝的故事。”  

“一个现代人穿越到秦朝?”  

“正是。”  

“这本书是谁写的?作者叫什么名字?”  

“好像是叫黄易。”  

“黄一?我看应该叫黄二更好,一个现代人穿越到古代,这种乱七八糟的书也写得出来,如果这样乱写,还不如干脆写西游记算了…”胡咬金嗤之以鼻,摇了摇头。  

这死胖子哪里知道,这本寻秦记日后将掀起一股巨大的新武侠风潮。  

尤其是在网络文学方面,未来的几年后,无数穿越小说和重生小说都源自于这本寻秦记的灵感。  

正因为如此,这个叫‘黄易’的香岛武侠作家,后世被无数网文作者奉为先驱。  

他去世的时候,无数网文大神发文悼念。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对于这些情况是再熟悉不过。  

不过,对于胡咬金来说,他自然是不知道。  

而且,他没有这种先见之明,也属正常。  

别说是他,就是这个年代许许多多的武侠小说爱好者,都没有想到,一本寻秦记,将改变着未来数十年的整个武侠小说界和其它各种题材的小说走向…  

见大家都没有吭声,胡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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