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弃市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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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令尊有可能自尽,为什麽又说这是疑点呢?”

“如果是普通的案子,查实未清,以我父亲的官阶,自尽之後的确有可能不议罪。但此案如此震动,父亲当真以为一死便可以了罪?总不会是想以一死求得天子的同情吧。”

女郎声线清冷,语气中微现嘲讽之意:

“不过天子或许真的给这个昔日爱将留了那麽一点同情。

定案后我被判罚没为官奴,但有司竟破天荒地准许我依三品官女之例,赎金抵罪。

没有上面旨意,他们怎麽可能这麽好心?

当然,也可能只是想要钱罢了。”

王扬心道:原来南齐时也有赎金抵罪的制度,看来多存钱还是非常必要的。只是不知道赎金的具体标准是多少。

“我交了赎金,几年来查访父亲的亲信旧部,发现他们或死或贬,或逃或散,几乎没有过得好的,只有一个人例外......”

王扬心中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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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少书中把“唐宇之”误写成“唐寓之”,这是古代“宇”的异体字“?”和“寓”形近,传写讹误造成的。所以不少古本也是错的,以错传错,逐渐流衍开来,以致於唐寓之反倒成了流行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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