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发病了发病了,这厮发病了(5/6)
,便是也知道,只要散开来跑得快,便能活着回去。
十万二十万之人,官军杀是杀不完的,只管是谁跑得慢,谁就死。
“杀啊,必胜,必胜!”方貌还在喊。
终是邬福一语来:“大王,快走吧,败了!”
“胡说,胡说八道,本王百战百胜,岂会败!”方貌厉声呵斥,却是更来说:“你怎么还在此处,快快上前去杀!”
邬福闻言,往前去看,往后再看,竟是…打马就走,往后走!
方貌一脸不敢置信,呆愣瞬间,跳脚而起:“回来!回来!!!你给我回来!”
邬福哪里还会回头,只管飞马快走,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麾下一千七八百号精锐到底在何处,便是身边百十骑,只管带着就走,
已然是全阵大乱,官军陷阵已近,官军中军更是在推,那些铁甲步卒,阵型紧密而来,早已没有了丝毫有效的阻碍。
这已然是败得不能再败了!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此战之败,谁之罪也?必胜之战,谁之罪也?
三王方貌,斗将之罪也!
邬福想得清清楚楚,圣公座下八飞将,八骠骑,八个兄弟,已然就剩三个,五个横死当场!
回杭州!
就看不远,一队重骑从侧阵突入,毫无阻碍,甚至比那邬福败逃还要奔得快,突入阵中,却又不去追那奔逃的从贼,只管转弯横向而来,目标正是中军。
邬福心中一紧,只管打马更快,却是头前时不时也有自家溃兵阻路,好在,那队重骑当是要往中军,当是不会来追自己。
只管快走。
却是陡然,邬福发现,那队重骑似乎又在转向,直奔自己而来。
怎么回事?
怎的不去打了中军之统帅,来追他邬福作甚?
邬福自是不知,那重骑之将鲁达,正在远远抬手指他,口中有语:“那中军奔逃百骑,定是贼首!”
这是个天大的误会,贼首方貌,还在中军之处跳脚呼喊呢!
但此时此刻,鲁达看来,还能这般紧密快速奔逃的贼骑,岂能不是贼首?
却是鲁达又看了看中军,那里似也还有一伙人站在高处,大纛也还立着,此时此刻,是贼首重要,还是大纛重要?
以大战略而言,那自是大纛更重要,只要大纛一倒,那为数不多还在奋战之贼,定然立马崩溃,贼人全军,再无丝毫战力,此鼎定之事也。
但那贼首显然在逃,既然碰到了,那自也不能放过。
鲁达心中瞬间下了决定,回头抬手一挥:“你们两个都曲,速速去追贼首,其他人,随洒家直去中军!”
千余重骑,瞬间分兵。八百骑再突充军,二百骑直追贼首。
那人群之中的范云,心中一喜,为何,只待分兵一开,他立马从人群之中变到了队伍最前最外。
他属于追贼首二百骑之中,立马打马再往侧边占了位置,抬头去看,四五十步外,正是一贼用肩膀扛着自己人头在跑。
可惜,是个无甲之辈。
长枪腋下夹紧,快奔快奔,长枪从腋下就出,开张了,一个!
只值十贯。
又打眼去看,又是一个!十贯!
快快快!
再来十贯!
再快再快!披甲贼,还是骑兵,百十人,就在不远!
那百十骑,正是邬福,无奈了,这么被咬着,必是一个一个被身后掩杀殆尽,好在追来的官军也不多,不论如何,当要绕场奔一奔,绕个方向,转头迎敌,如此才有生机。
没有其他办法了,迎敌一战,只恨这江南小马,着实跑不过人家的高头大马。
只待片刻,绕了个迎头对敌,两军甲骑,已然就是对冲之势。
马自有灵,并不迎头相撞。
其实舞着兵刃,拼命在挥,只看谁更熟悉马匹相错之速度,谁更抓得住那瞬间恰到好处的时机。
两彪骑兵对冲,瞬间无数落马。
一阵错去,只管勒马转向再来,大队头范云心中在算,一个…三十贯!
只待马匹转回来,再看,还在马背上端坐的贼骑不过四五十了,范云已然越发焦急。
再去再去!
都头呼喊有声:“坐稳夹紧,莫要落马!”
只要不落马,哪怕有伤,存活的机会其实不小,浑身重甲,难受重伤,一旦落马,马蹄踩踏而去,那就难说。
范云听得提醒,下意识紧紧夹住马腹,再去。
贼人也是再来,由不得他不来,他若不来,跑不过,那就只得是一个个后背捅杀。
那邬福,又起心思,这一阵,冲是要冲的,却是如何能逃出生天,也要去想,着实是被狗皮膏药黏上了,只怪运气太差。
两彪骑兵再冲,一百多步的距离,在马蹄狂奔之下,近在咫尺,瞬间再是交击。
范云心中在念,再来一个,最好两个。
头前一个去迎,一枪去,时机好得不能再好了,是范云无数次操练与上阵学成的稳准狠!
却是不想如此完美一击,当面那人竟然长枪一挑,把范云的长枪打在一边。
范云大惊,怎么可能,立马回过神来,挑开长枪错过去的那贼骑,定是大贼,唯有大贼才有这般技艺,范云猛然一想,把那人面貌记住。
对,大贼,大贼值钱!大贼就不是那几十贯的事了,刚才那个是大贼!
快快快,前方勒马,调转马蹄,再奔!
那大贼还在,范云眼
十万二十万之人,官军杀是杀不完的,只管是谁跑得慢,谁就死。
“杀啊,必胜,必胜!”方貌还在喊。
终是邬福一语来:“大王,快走吧,败了!”
“胡说,胡说八道,本王百战百胜,岂会败!”方貌厉声呵斥,却是更来说:“你怎么还在此处,快快上前去杀!”
邬福闻言,往前去看,往后再看,竟是…打马就走,往后走!
方貌一脸不敢置信,呆愣瞬间,跳脚而起:“回来!回来!!!你给我回来!”
邬福哪里还会回头,只管飞马快走,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麾下一千七八百号精锐到底在何处,便是身边百十骑,只管带着就走,
已然是全阵大乱,官军陷阵已近,官军中军更是在推,那些铁甲步卒,阵型紧密而来,早已没有了丝毫有效的阻碍。
这已然是败得不能再败了!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此战之败,谁之罪也?必胜之战,谁之罪也?
三王方貌,斗将之罪也!
邬福想得清清楚楚,圣公座下八飞将,八骠骑,八个兄弟,已然就剩三个,五个横死当场!
回杭州!
就看不远,一队重骑从侧阵突入,毫无阻碍,甚至比那邬福败逃还要奔得快,突入阵中,却又不去追那奔逃的从贼,只管转弯横向而来,目标正是中军。
邬福心中一紧,只管打马更快,却是头前时不时也有自家溃兵阻路,好在,那队重骑当是要往中军,当是不会来追自己。
只管快走。
却是陡然,邬福发现,那队重骑似乎又在转向,直奔自己而来。
怎么回事?
怎的不去打了中军之统帅,来追他邬福作甚?
邬福自是不知,那重骑之将鲁达,正在远远抬手指他,口中有语:“那中军奔逃百骑,定是贼首!”
这是个天大的误会,贼首方貌,还在中军之处跳脚呼喊呢!
但此时此刻,鲁达看来,还能这般紧密快速奔逃的贼骑,岂能不是贼首?
却是鲁达又看了看中军,那里似也还有一伙人站在高处,大纛也还立着,此时此刻,是贼首重要,还是大纛重要?
以大战略而言,那自是大纛更重要,只要大纛一倒,那为数不多还在奋战之贼,定然立马崩溃,贼人全军,再无丝毫战力,此鼎定之事也。
但那贼首显然在逃,既然碰到了,那自也不能放过。
鲁达心中瞬间下了决定,回头抬手一挥:“你们两个都曲,速速去追贼首,其他人,随洒家直去中军!”
千余重骑,瞬间分兵。八百骑再突充军,二百骑直追贼首。
那人群之中的范云,心中一喜,为何,只待分兵一开,他立马从人群之中变到了队伍最前最外。
他属于追贼首二百骑之中,立马打马再往侧边占了位置,抬头去看,四五十步外,正是一贼用肩膀扛着自己人头在跑。
可惜,是个无甲之辈。
长枪腋下夹紧,快奔快奔,长枪从腋下就出,开张了,一个!
只值十贯。
又打眼去看,又是一个!十贯!
快快快!
再来十贯!
再快再快!披甲贼,还是骑兵,百十人,就在不远!
那百十骑,正是邬福,无奈了,这么被咬着,必是一个一个被身后掩杀殆尽,好在追来的官军也不多,不论如何,当要绕场奔一奔,绕个方向,转头迎敌,如此才有生机。
没有其他办法了,迎敌一战,只恨这江南小马,着实跑不过人家的高头大马。
只待片刻,绕了个迎头对敌,两军甲骑,已然就是对冲之势。
马自有灵,并不迎头相撞。
其实舞着兵刃,拼命在挥,只看谁更熟悉马匹相错之速度,谁更抓得住那瞬间恰到好处的时机。
两彪骑兵对冲,瞬间无数落马。
一阵错去,只管勒马转向再来,大队头范云心中在算,一个…三十贯!
只待马匹转回来,再看,还在马背上端坐的贼骑不过四五十了,范云已然越发焦急。
再去再去!
都头呼喊有声:“坐稳夹紧,莫要落马!”
只要不落马,哪怕有伤,存活的机会其实不小,浑身重甲,难受重伤,一旦落马,马蹄踩踏而去,那就难说。
范云听得提醒,下意识紧紧夹住马腹,再去。
贼人也是再来,由不得他不来,他若不来,跑不过,那就只得是一个个后背捅杀。
那邬福,又起心思,这一阵,冲是要冲的,却是如何能逃出生天,也要去想,着实是被狗皮膏药黏上了,只怪运气太差。
两彪骑兵再冲,一百多步的距离,在马蹄狂奔之下,近在咫尺,瞬间再是交击。
范云心中在念,再来一个,最好两个。
头前一个去迎,一枪去,时机好得不能再好了,是范云无数次操练与上阵学成的稳准狠!
却是不想如此完美一击,当面那人竟然长枪一挑,把范云的长枪打在一边。
范云大惊,怎么可能,立马回过神来,挑开长枪错过去的那贼骑,定是大贼,唯有大贼才有这般技艺,范云猛然一想,把那人面貌记住。
对,大贼,大贼值钱!大贼就不是那几十贯的事了,刚才那个是大贼!
快快快,前方勒马,调转马蹄,再奔!
那大贼还在,范云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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