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二章奏章十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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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能够明事理,懂规矩,若是圣人诏书之中有什么不对的,应该指正出来,而不是一味迎合。  

而百官的书启师爷,也应该多多提醒莲主,什么事应该上奏,什么事不要上奏。哪些应该多说,哪些应该少说。而不能明知道公文有问题,却不开口。  

于此相对的就是第八点,忌自负。  

这翰林学士和书启师爷,有些自己认为自己学问无双,写好的东西,就不愿意改了,这就不好了,所谓虚心竹有低头叶,若是过于自负的话,公文之间的就会有自己所举例的错误。  

第九点,林泉说是忌疏失。  

这一点林泉是有感而发,如今虞朝官员,多是勋贵,他们一点都不懂如何治理,基本就是素位尸餐,对于外界的事情一点都不知情。  

书启师爷写好公文之后,他们就也不看看,检查一下,是否有这件事,或者有什么有重要的事情还没有禀告,就这么随随便便盖上印章了。  

他们不禀告,而圣人远在深宫之中,自然不可能知道了。  

第十点就是与之相对的,就是忌惶恐。  

有些公文里面写的内容根本无足轻重,有些还要故意询问圣人身体是否安好,担心自己问候不到,被圣人责怪,这种毫无意义的折子,递上来之后,圣人批阅了,又浪费时间,不批阅,又担心臣下想东想西,再次写奏章来问。  

第十一,忌卖弄。  

这个卖弄不是卖弄学问,而是将一些机密的事情给无意之中泄露了,比如说魏朝的时候,有一个人造反,朝廷一个翰林写文章讨伐,这文章写得很好,但是在文章行文之间,将朝廷大军动向给泄露了,最后导致魏军大败。  

第十二就是忌讳错漏。  

这一点林泉没有多说,就是将没有将圣人定格换行,或者称呼错误,这都是小事,但是这些小事最容易被责罚,林泉这也是想着补充说的。  

林泉说完这十二点,又要想想了,他这也是临时想到什么说什么,他补充了一下,十一点那个卖弄,还可以是泄露机密。  

不过这不是从文章本身出发,而是从翰林和书启师爷他们开始,他们起草奏文,第一时间知道消息,若是不能保密的话,那么就会酿成大祸。  

林泉继续补充,他想到了忌浮夸,如今官员为了政绩,写的文章,常常夸大其事,用此来晋升,这个蒙蔽圣人的举动,一定要制止。否则会混淆贤愚,龙蛇难分。  

接下来就是忌讳失当,这主要是针对诏诰的,这些诏诰会记载到实录当中,流传千古,因此应该慎之又慎,如同圣人前面说的,言语,君子之枢机。  

最后就是忌讳偏颇,这有些官员私下有私仇,于是就利用公文来攻讦对方,或是夸大其罪,或是轻小其功,这都是不应该的。  

林泉说完,对着圣人说,他想到的就是这么多,圣人让太监将立下的条目给林泉看,林泉删减之后,定为十条,呈给圣人。  

圣人御览之后,盖上印章,对着林泉说:“从此公文奏章,皆按此十例而定,初违罚禄三月,再违罚禄三年,三违罢。”  

林泉说圣人英明,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自己提出来的这个建议,会被圣人采纳,林泉知道,这十条颁布出去之后,自己肯定要被弹劾了。  

果不其然,第二天,上朝之后,圣人让太监宣读之后,顿时引起轩然大波,不少言官反对,认为文章乃是才思所集,不可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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