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尔虞我诈(2/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营过一年的游戏再换一个代理,老玩家的权益怎么保证,新玩家会认同吗?  

所以选择一个好的伙伴非常重要,我提出的保底协议就是一种诚意,我们每月把收入最低做到80万美元,你们的分成是12.5,就是十万美元。假如我们做不大,哪怕一个月的收入只有10万,这10万全部给你们,保证你们的利益不受损害!”  

朴先生似乎没听明白,欣欣跟韩方翻译说,你让他理解成保底理财就可以,他每月都有固定的收益!”  

翻译叽叽呱呱一阵后,朴先生又向昌先生询问了几句,然后叽哩哇啦的说了一阵。  

朴先生:“自己对这个合作非常感兴趣的,自己是一个研发产品的,看起来曾先生也是做游戏出身的,大家都懂,做游戏本身的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能有稳定的收入继续开发项目也是自己奋斗的经验,自己非常愿意给曾启公司代理,希望达成合作!  

但是…”  

曾启早就预感到这个但是了,签约的权力在昌先生那里,他却让朴先生先说一堆好话,要知道,朴先生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不能成为呈堂证供。  

朴先生接着说:“但是市面上现在可签的游戏并不多,我们可以把价格降低一些,但也不能低到本国同行怪我们把价格整体压低了。”  

昌先生补充:“各退一步,取一个好听的数字,28万美元代理金,然后12.5分成,再按照曾先生刚才所说的,承诺保底,我们要求每月最低12万美元的保底,也就是你们至少要做到100万美元的收入,可以吗?”  

还没有等曾启回答,他又解释到:“12万美元,韩国对我们这样的高科技企业有税收减免,我们到手十万美元,想必你也知道朴先生的‘御么哒’是我们的控股公司。你从韩国的企业查询网,叫韩眼查上可以看到。这样朴先生也有相当的分成,够他继续做《奇传》下一代了。”  

曾启正想说话,昌先生进一步说:“还有三个条件。  

1如果你们无力分成费用,我们可以立即解约,并有权追讨拖欠的分成。  

2签约以一年为限度,到期可解约,你们有同等价格优先续约权。  

3如果不续约,所有的玩家游戏数据也要协助转移到新运营商那里。  

听到这里,相比在座的各位都知道韩国条件的苛刻了,可是这些条件是合理的,也是较快的韩国游戏业的通常条件。  

曾启早有准备,一一作答。  

第一条,如果无力承担费用,我们必然失败,这毋庸置疑,由于外汇受到管制和价格波动,我们届时要通过协调来付,相信贵司做过《万年》,应该很有经验。  

第二条,一年一签,市场多变,我不反对,优先权是我们的,但是我们无法确认竞争代理商的价格是否真实,可否这样约定,每年代理金价格上涨幅度不超过最初代理金,也就是说,第二年最多56万,运营到第五年的时候,代理金涨到285140万美元,我们优先。  

第三个条件,更没有问题,好聚好散。”  

昌先生说:“游戏不可能运营五年的,代理金也涨不到100万美元以上,我同意第二条。  

曾启心里暗笑,饶你奸似鬼,也没弄明白。  

只要第二条一直保持代理状态,那么第三条合同结束移交档案就不存在。  

这些协议可以规避未来的很多问题。  

曾启压着无比兴奋的心情问:“既然大家达成一致,那么时候可以签约?”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