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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生老病死,牧师见惯了。事实上,他们很享受。葬礼给了他们理由去感觉自己很重要。”他的目光顺着马路望向远处,圣·博托尔夫教堂旁边,车库里的灯闪了几下熄灭了,约翰尼看见罗伯特·布莱基斯顿走到车库前的空地上。他要打烊了。他瞥了一眼手表。刚好六点整。“酒吧开门了,”他说,“我们进去吧。”
他心情不错。杰玛那天提议过让他去伦敦——甚至连她也不能强迫他这辈子就在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度过——况且,偶尔回到老地方和几位老朋友叙叙旧也不错。不仅如此,他确实挺享受置身于城市之中的感觉,周围车水马龙,空气中尘土飞扬。他喜欢嘈杂的环境,喜欢行色匆匆的路人。他已经尽全力去适应乡村生活,可他仍然感觉自己生活在这里,就像一只填满馅料的西葫芦。他、德里克还有科林一起喝了几杯啤酒,沿着砖巷散步,仿佛重新找回了自己,而且走的时候他口袋里还多了五十英镑。能卖这么多钱,他当时很惊讶,但科林没有多想。
“非常好,约翰尼。纯银,有点儿年头,从博物馆搞到的,是吗?你应该时常来看看我们!”
嗯,今天晚上的酒他来请,就连女王的军队酒吧,今天好像也和旁边的墓地一样热闹起来。酒吧里面有几个当地人。托尼·贝内特在点唱机旁。他拉开门,为妻子扶着门,让她先进去,然后两人一起向里面走去。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article_title}》,微信关注“优读文学”,聊人生,寻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