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长弓射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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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楼,准备找个饭店撬开门弄顿炒菜。  

踏出宾馆的刹那,眉心发疼。  

哪怕不需要神识内观,也能感受到气海穴附近的秘境内,黑白双剑形成的阴阳鱼爆发出阵阵杀意,腰间的朝歌轻颤而生剑吟。  

反常即为妖。  

电光石火间,李凤栖一个鱼跃扑向街面。  

身在半空,眼角余光看见远空一道火光,快如闪电激射而来。  

是箭!  

箭并不弱,若是天选之子中有射箭运动员,找到一张制作精良的高端弩弓,偷袭其他的天选之子,威胁巨大。  

何况,这是一道火焰形成的箭!  

不是弩弓的箭。  

应该是天选之子从氤氲白光中得到的修行宝物,威势惊人。  

一声爆响,宾馆接待前厅几乎被炸塌。  

火焰熊熊而起。  

李凤栖半蹲在地,按剑四顾…  

心茫然。  

他找不到对手在何处。  

射出火焰之箭的天选之子出其不意的偷袭,一击不中后,并没有再出手。  

李凤栖头疼万分。  

又松了口气。  

很好。  

既然你欲置我于死地,那我也没了心理负担,在这座城市里,看谁能活下去。  

话虽如此,李凤栖压力山大。  

他练的剑,属于近战。  

对手用弓,属于远程输出。  

一般来说,远程输出都比近战的伤害值高,只要能拉开距离风筝近战,基本上没有输的可能,但也有缺陷。  

远程输出大多是脆皮。  

一旦被近战切近,被秒的几率大增。  

这是游戏。  

李凤栖虽然也这么想,但没有将希望全部寄托在近战秒杀上,自己能道、剑双修,别人就不能既练弓又练剑?  

身后楼房火光熊熊。  

救不了了。  

衣服和洗漱用品倒是无所谓,那柄长枪龙胆得取回来,只能等大火烧尽之后。  

好在这是一栋独立的五层商业楼。  

烧不了这座城。  

吃中餐肯定是不行了,万一炒菜的时候,用弓的天选之子给自己来一箭,射不死也要被煤气炸死,只能去肯德基之类的快餐店。  

大超市附近一般都有。  

李凤栖没敢开车,目标太大,而且不利于躲避火焰之箭,只能小心翼翼的按剑步行,深恐一个不注意便被射个透心凉。  

进入市中心,在大超市旁找到一家肯德基。  

两条街外。  

一位短发女子站在一栋四层的老建筑屋顶上,打扮得英姿飒爽,身材极好,提着一张遍布着火焰纹路的古朴长弓,腰间佩了把短刀。  

女子姓吴名丽华。  

也是一位天选之子。  

此刻目光落在肯德基的大门上,一动不动,  

她明白自己的优势所在。  

距离!  

但仅有距离还不够,还得锁定目标,在保持距离的优势下锁定对手,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射杀,才是最为稳妥的策略。  

吴丽华不喜欢冒险,迄今为止,杀过的两个天选之子,实力都在她之上,其中一个被她拉开距离,用箭活生生耗死。  

对于这场猎杀,吴丽华毫无心理负担。  

尤其是杀男人。  

人类消失前,她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为了生活出卖肉体,尽管靠着男人的钱她拥有了优渥的生活,但这不能减少她对男人的恨。  

无数次,那些臭男人不把她当人看,鞭挞着她的尊严。  

如今世界变了。  

吴丽华得到了修行功法,还有一张古朴长弓和一把短刀,她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对此异常珍惜,一直以来,她心中有句话要告诉那些臭男人。  

没了出身,你们屁都不是。  

同一起点下,我吴丽华会比你们做的更好,活的更久。  

仅此而已。  

以前她说不出,因为她只是一个低微的靠身体的女子,如今她可以的,因为她有了修行功法,还有手中的长弓。  

射日。  

弓名就叫射日。  

吴丽华很喜欢这个名字。  

因为日字作为动词,她听过无数次,每一次都像针一样扎在她心上,所以厌倦这个字。  

长弓射日,多么美妙的名字。  

射穿天下男人的心脏!  

半个小时过去,肯德基大门依然紧紧关闭。  

吴丽华蹙眉。  

隐然觉得不对劲,但还是耐心等待…远程拖杀,耗的不仅仅是对手的心力,作为主动的一方,也会心力憔悴。  

继续等。  

一个小时过去,那个佩剑的青年依然没有出门。  

吃个肯德基要这么久?  

吴丽华尽管怀疑,但她不愿意冒险去查看。  

也许他藏在里面引自己上钩。  

又等。  

直到天色已暮,吴丽华才从四层高的楼房一跃而下。  

落地刹那,她只是稍微晃了晃。  

坚硬的地面却出现了一张方圆数米的蛛网。  

吴丽华借着夜色,循着街上的阴影,悄无声息的靠近肯德基大门,发现里面空无一人,犹豫许久,还是悄然进去。  

顿时苦笑。  

肯德基是和超市连接着的,而超市有几个出口,要离开根本不用走大门。  

没想到对手如此狡猾!  

吴丽华沉吟半晌,没有去追——毫无意义。  

当下应该继续隐匿在暗中,等待着佩剑青年的出现,只要不暴露,就能继续保持远程射杀的优势,从而再赢一次。  

天选之子没有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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