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人活一张脸(1/2)
浓缩的才是精华!
瓷瓶里附着的血骨膏哪怕没多少,可只用不到两百克的水勾兑,浓度肯定比之前要大得多。
身体越来越烫,余超知道不能再耽误下去了,立即趴在地上做起了俯卧撑,希望可以通过活动身躯来加速吸收那莫名的能量,然而不到两分钟就没法继续了。
不是他没力气,而是除了手臂和个别部位外,其他地方都在发痒发胀,有种想要狠狠发泄体力的冲动。
余超趁着还有点理智,将诸如钱包手机等物扔在床上,连鞋都没换,直接穿着凉鞋带着钥匙就往外跑。
到了楼下后,余超顺着热闹的街道,径直朝人少的方向慢跑而去。
不是他不想跑快点,而是那么多人看着,跑快了,万一被人误会那就不好了。
要是再遇上熟人,那就更尴尬了!
E都快十一点了,哪来这么多人在外面溜达,有家不能回还是咋地。
余超叹了口气,埋头往前继续跑下去,至于去哪,管他的呢,反正跑就是了。
昏暗的路灯照射下,一个人影飞快地在道路侧边的人行走道上疾驰而行,引得许多驶过的车辆人员多加侧目,甚至还有掏出手机拍摄的。
“真特么稀奇!这么闷热的天,居然还有人夜跑?”
“夜跑有啥稀奇的?现在的人早上起不来,又想健身,可不得晚上跑步锻炼身体么。”
“不是,我是想说,跑步健身很正常,但跑这么快,跟屁股后面有条狗追着似的,这就奇怪了!”
“哈哈,难道是遇到鬼,吓得仓皇逃窜?”
“快吐口水,童言无忌,大风吹去!大晚上的说这个干嘛,也不怕真的撞上了!”
“切,都什么时代了,还相信那些封建迷信的东西,亏你还是九年义务教育出来的呢,真是给教你的老师丢脸!”
“...”
余超可不知道别人对他的议论,他这会儿正处于极度兴奋状态。
明明跑步会消耗卡路里,双腿产生什么酸之类的,然后身体会感觉疲倦。
可是在余超身上却不一样,疲倦没有,反而越跑越精神一般。
血骨膏果然是个好东西,方三叔真没骗他!
等会儿,这玩意儿该不会跟某些赛事上被明文禁止的强制兴奋的东东差不多吧?
呃,不会,应该不会的,那也得要他们有那个实际才行啊!
不过这种能让一个跑百米都大喘气的废宅,不讲道理般跨等级突破自身极限的好宝贝,回头一定想办法多弄点过来,迟早能跟小山一样,跑得比兔子还快。
到时候,哼哼,田径赛事头名包揽者,谁我其谁!
就在余超全力奔跑,肆意挥洒汗水的时候,他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某些微量分子的侵蚀下,缓慢进行着某种意义上的革新。
当然了,每次革新自然会伴随某些陈旧腐化的衰亡和驱逐。
“呼,终于结束了。”
早在感觉到体内那股热能快要消失的时候,余超就开始往租房方向奔跑。到了租房楼下后,居然仅仅只是喘了两口粗气,倒也没感觉有多累。
“我去,好浓郁的男人味!”
余超刚停下喘两口气,就闻到身上散发出来的汗臭味,跟狐臭有的一拼。
原本他还以为是血骨膏有洗精伐髓的功效,可仔细看看,甚至用手摸了摸,也没网文里写的什么一层恶臭粘稠的灰色油脂。
除了熟悉的汗渍和附着在皮肤上的粉尘外,也就只是气味难闻了点,让他大失所望。
回到租房洗过澡后,余超听着腹部传来的讯号,不得不打开手机叫两份外卖。
缺钱的时候,还可以用抽烟喝茶熬一熬,可现在余超不会再委屈自己,毕竟饿肚子的感觉真心不好受。
清晨,余超看着手机上的时间有点犯迷糊,咋才六点多就醒过来还一点都不困?
平日里,没定闹铃的情况下,哪天在九点之前醒来过呢?
得,醒了就醒了吧,正好今天要回家,早点回去也好。
清理过个人卫生,难得地出门吃了次早饭,顺便又去银行提款机里取了一万块,余超这才回到租房,拿上准备带回家的礼物下楼。
小心翼翼地将玻璃酒罐放在车后座的过道里,还用拿回家清洗的床单被套给围起来,前后左右都放了东西加固,生怕一不小心就打翻了。
余超坐在驾驶室,轻轻地抚摸着磨花了的方向盘,念叨着:“老伙计,又得要辛苦你了。”
这车还是前年攒了好久的钱,买的二手车,车龄都快十年了。平日里没啥事,一般不会动它,导致车胎都有点焉。
要说余超明明穷的一匹,可为啥要花几万块买个车呢,这不是穷显摆么?
没错,也可以这么说。
只是这里不是大城市,就是个五线小县城,受国家政策带来的福利,哪怕是农村,交通也很发达,到处都是旅游环线公路。
只要稍微肯吃苦的人家,谁又不想享受新时代带来的福利呢。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人们会羡慕别人家里又冰箱彩电洗衣机,出行工具都是摩托车,或者其他不用脚蹬的自行车。
到了新世纪,谁家还缺家电呢,自然把目光投向了更舒适的住房和出行工具上。
有钱的人家要不盖小楼,要不去城里买房,但房子是固定资产,它不能随时拿出来炫耀。
而出行工具的选择就比较重要
瓷瓶里附着的血骨膏哪怕没多少,可只用不到两百克的水勾兑,浓度肯定比之前要大得多。
身体越来越烫,余超知道不能再耽误下去了,立即趴在地上做起了俯卧撑,希望可以通过活动身躯来加速吸收那莫名的能量,然而不到两分钟就没法继续了。
不是他没力气,而是除了手臂和个别部位外,其他地方都在发痒发胀,有种想要狠狠发泄体力的冲动。
余超趁着还有点理智,将诸如钱包手机等物扔在床上,连鞋都没换,直接穿着凉鞋带着钥匙就往外跑。
到了楼下后,余超顺着热闹的街道,径直朝人少的方向慢跑而去。
不是他不想跑快点,而是那么多人看着,跑快了,万一被人误会那就不好了。
要是再遇上熟人,那就更尴尬了!
E都快十一点了,哪来这么多人在外面溜达,有家不能回还是咋地。
余超叹了口气,埋头往前继续跑下去,至于去哪,管他的呢,反正跑就是了。
昏暗的路灯照射下,一个人影飞快地在道路侧边的人行走道上疾驰而行,引得许多驶过的车辆人员多加侧目,甚至还有掏出手机拍摄的。
“真特么稀奇!这么闷热的天,居然还有人夜跑?”
“夜跑有啥稀奇的?现在的人早上起不来,又想健身,可不得晚上跑步锻炼身体么。”
“不是,我是想说,跑步健身很正常,但跑这么快,跟屁股后面有条狗追着似的,这就奇怪了!”
“哈哈,难道是遇到鬼,吓得仓皇逃窜?”
“快吐口水,童言无忌,大风吹去!大晚上的说这个干嘛,也不怕真的撞上了!”
“切,都什么时代了,还相信那些封建迷信的东西,亏你还是九年义务教育出来的呢,真是给教你的老师丢脸!”
“...”
余超可不知道别人对他的议论,他这会儿正处于极度兴奋状态。
明明跑步会消耗卡路里,双腿产生什么酸之类的,然后身体会感觉疲倦。
可是在余超身上却不一样,疲倦没有,反而越跑越精神一般。
血骨膏果然是个好东西,方三叔真没骗他!
等会儿,这玩意儿该不会跟某些赛事上被明文禁止的强制兴奋的东东差不多吧?
呃,不会,应该不会的,那也得要他们有那个实际才行啊!
不过这种能让一个跑百米都大喘气的废宅,不讲道理般跨等级突破自身极限的好宝贝,回头一定想办法多弄点过来,迟早能跟小山一样,跑得比兔子还快。
到时候,哼哼,田径赛事头名包揽者,谁我其谁!
就在余超全力奔跑,肆意挥洒汗水的时候,他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某些微量分子的侵蚀下,缓慢进行着某种意义上的革新。
当然了,每次革新自然会伴随某些陈旧腐化的衰亡和驱逐。
“呼,终于结束了。”
早在感觉到体内那股热能快要消失的时候,余超就开始往租房方向奔跑。到了租房楼下后,居然仅仅只是喘了两口粗气,倒也没感觉有多累。
“我去,好浓郁的男人味!”
余超刚停下喘两口气,就闻到身上散发出来的汗臭味,跟狐臭有的一拼。
原本他还以为是血骨膏有洗精伐髓的功效,可仔细看看,甚至用手摸了摸,也没网文里写的什么一层恶臭粘稠的灰色油脂。
除了熟悉的汗渍和附着在皮肤上的粉尘外,也就只是气味难闻了点,让他大失所望。
回到租房洗过澡后,余超听着腹部传来的讯号,不得不打开手机叫两份外卖。
缺钱的时候,还可以用抽烟喝茶熬一熬,可现在余超不会再委屈自己,毕竟饿肚子的感觉真心不好受。
清晨,余超看着手机上的时间有点犯迷糊,咋才六点多就醒过来还一点都不困?
平日里,没定闹铃的情况下,哪天在九点之前醒来过呢?
得,醒了就醒了吧,正好今天要回家,早点回去也好。
清理过个人卫生,难得地出门吃了次早饭,顺便又去银行提款机里取了一万块,余超这才回到租房,拿上准备带回家的礼物下楼。
小心翼翼地将玻璃酒罐放在车后座的过道里,还用拿回家清洗的床单被套给围起来,前后左右都放了东西加固,生怕一不小心就打翻了。
余超坐在驾驶室,轻轻地抚摸着磨花了的方向盘,念叨着:“老伙计,又得要辛苦你了。”
这车还是前年攒了好久的钱,买的二手车,车龄都快十年了。平日里没啥事,一般不会动它,导致车胎都有点焉。
要说余超明明穷的一匹,可为啥要花几万块买个车呢,这不是穷显摆么?
没错,也可以这么说。
只是这里不是大城市,就是个五线小县城,受国家政策带来的福利,哪怕是农村,交通也很发达,到处都是旅游环线公路。
只要稍微肯吃苦的人家,谁又不想享受新时代带来的福利呢。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人们会羡慕别人家里又冰箱彩电洗衣机,出行工具都是摩托车,或者其他不用脚蹬的自行车。
到了新世纪,谁家还缺家电呢,自然把目光投向了更舒适的住房和出行工具上。
有钱的人家要不盖小楼,要不去城里买房,但房子是固定资产,它不能随时拿出来炫耀。
而出行工具的选择就比较重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