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律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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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华看着众人皆尽不满,微微叹了口气,道:“律法就这么不值得你们信任吗?”  

“那当然!”  

杨振华转头看向一旁的丁镇长和他儿子,又说道:“说到底,其实你们也不懂律法!”  

“律法不是官用来迫害百姓的,它本应该是保护大家的!只不过因为大家都不懂,所以才造成了官通过律法来压迫剥削百姓!”  

“真正的律法,是天下所有人都要遵守的!”  

杨振华说出最后一句话后,在场所有人都沉默了下来。  

他们确实都不懂法,所以才会造成律法这种东西其实对他们并没有什么用,无论是普通人还是武者,都只能任凭官府随意下令!  

这种情况其实还有很多,唯一能够执行到位的,可能就只有首都以及周边城镇吧!  

独眼刀客仍旧不服,说道:“杨会长,我敬你是仁义会的会长,可你的话,我却认同不了!你说律法可以解决,那能解决什么?丁哉孙为祸仁义镇这么久了,可是他受了什么惩罚?真正能够惩罚他的,只有侠!”  

“是啊!杨会长,你不也是侠士吗?为什么要偏袒朝廷?!!”  

“杨会长,在你仁义会的地盘,在仁义镇上,为什么还会存在这样的渣滓?你若不解决丁哉孙,我们就此离开仁义镇!”  

杨振华深吸了口气,这些年,他一直在仁义会传播的理念在此刻骤然轰塌了,他咬着牙道:“我问大家一个问题:什么是仁?什么是义?什么又是仁义?”  

“仁者,大家相亲相爱,义者,我们心中主持正义!”  

“我创立仁义会,目的就是让所有人能够相亲相爱,同时心中也有正义!可是你们如今是什么样子?是杀人凶手的帮凶!”  

“一个人的生死,难道就是众人说他死,他就必须死吗?那么大家的仁,去了哪里了?”  

“为什么我会提律法?因为我见识过律法的作用,它能够让一个城池变得人人和谐,没有鸡鸣狗盗之事,人人只需安分守己,便能够过好自己,不用担心有坏人!因为所有的坏人由律法裁定,判决!”  

杨振华如诉衷肠,他将自己在朝歌看到的一切都跟在场的人描述了起来,在场的群众也都听的仔细,听得入迷,听得…向往!  

所有人都开始思考了起来,他们发现自己所知道的律法竟然和杨振华描述的有巨大的差别。  

杨振华从左至右看了一遍在场的人,说道:“若是大家还信任我,我愿意为大家做这件事,让大家看看律法到底是怎么样的!”  

在场所有人沉默了一会儿,一人带头喊道:“好!我愿意相信杨会长!”  

顿时,所有人都喊了起来:“好!”  

接着杨振华带着丁哉孙和丁镇长来到了官府,开始击鼓起诉。  

衙门里顿时来了许多人,他们在衙门的大厅门口看着。  

“升堂!”  

这时,从里面走出来了一位大人,此人模样仁义镇的人都为见过,只见他气宇轩昂,气势临人地走到了桌子前,然后朝大家喊道:“我乃御前钦差于安之,今日仁义镇镇长丁夏冬以及其子丁哉孙被起诉,原衙门张大人并无权限,此事暂且由我审判,有人有意见吗?”  

没人发话。  

于安之见状,坐了下来,一拍惊堂木:“原告何在?因何事报案?”  

杨振华拱手,道:“于大人你,在下杨振华,乃是仁义会会长,今日告仁义镇镇长丁夏冬在仁义镇目无法纪,其子丁哉孙长期在仁义镇碰瓷敲诈勒索!”  

于安之再拍惊堂木:“被告何在?”  

“大、大人,我们在!”丁夏冬以及丁哉孙结结巴巴地,甚至从心底里产生了恐惧。  

“杨会长所言之事,是否属实?”于安之问道。  

丁夏冬丁哉孙此刻哪里还敢隐瞒,只能点头认罪道:“回大人的话,杨会长所言属实!”  

于安之最后三拍惊堂木,道:“仁义镇镇长丁夏冬以及其子丁哉孙在仁义镇为非作歹,目无法纪,敲诈勒索等诸项罪名,我早已查实,今日两人甘愿认罪,可减半成,从今日起,剥夺丁夏冬仁义镇镇长职位,罚一百金,牢两年!丁哉孙罚五百金,牢两年,徭役五年!”  

最后看了一眼观看的人,于安之问道:“在场有异议吗?”  

这可没有了,于安之判的惩罚虽然没有死刑,可是惩罚的代价也足以让人心疼。  

杨振华看向所有人,道:“人人都希望天下无贼,可我也希望天下无侠,亦或是人人皆侠!”  

“退堂!”于安之顿了一下,直接离开,而丁夏冬以及丁哉孙也被人带了下去。  

在场的人都纷纷沉浸在刚才的事情之中,最后杨振华的一番话也让他们有所思考。  

天下无贼自然是说天下没有贼人。  

而天下无侠,亦或是人人皆是侠就值得是人深思了。  

渐渐地,人们各自散去了。  

杨振华邀请李逸仙三人来到了仁义会的住址仁义堂中,他朝李逸仙说道:“自从那夜见到李小兄弟,到了今天才算是正式见面了,今日李小兄弟的行为让我很受感动!”  

那个时候,只有杨振华能够感受到李逸仙的想法,明白他的所作所为。  

李逸仙微微摇头,有些低沉地说道:“我只是想起了袁凯的事,就冲了上去,连怎么应付我都没办法。”  

杨振华哈哈一笑,道:“看来你和袁凯真的交流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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