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五章 道不轻传(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先天神灵主要可以分为两种。闪舞一种乃是在天地法则激荡之下孕育而出的元素之神;另一种乃是普通先天生灵机缘巧合之下开启了自身灵智,历经无数劫难成就先天神灵。  

想必之下后者的数量要更多一些。  

虽然这些先天神灵的跟脚各不相同,但祂们皆是领悟到了一点大道法则,掌握一定的先天神通,战力强横,远超一般先天生灵之想象。  

至于先天生灵,指的是诞生出了灵智的先天之物。  

有的先天生灵本体乃是草木。  

比如先天金竹,极地火莲,雾冰之花等灵植。  

有的是顽石诞生灵智。  

还有的乃是五行精华诞生灵智而出等等。  

遂古之初,莽荒而又苍凉。  

一众先天魔神还未传下大道修行之法,先天神灵们对修行亦是各自摸索,对于大道的见解或认知更是五花八门,对错不一!  

至于先天生灵,则是同族彼此抱团,呈部落形式艰难地在莽荒大地上生存着。  

这个时期,洪荒无数有凶兽肆虐,一众先天生灵的日子并不好过,每时每刻都有无数先天生灵因为各种因素陨落。  

洪水,天火,天敌。  

大自然是无情的,并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某一个种群或者部落而改变它的进程。  

对先天生灵而言,能改变大自然的,可能只有传说中的神了吧!  

或许一不小心,祂们的部落便会被凶兽吞噬,或者被天灾毁灭。  

而也只有领悟法则的神灵方能对抗凶兽。  

在这个残酷的时代,祂们也是最脆弱的!  

因此,便有一部分精才艳艳先天生灵或从自然演变,或从凶兽神通,或者冥想感悟天地,等一系列的方法之中,逐渐摸索出了一套粗浅,但行之有效的炼气之法。  

经过后来者的逐渐完善,最终在部落之中广为流传。  

此时,对于绝大部分的先天生灵来说,修练就是按照炼气之法吞吐炼化天地元气,并借之强化身躯罢了。  

——这本身就是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范畴罢了,而更进一步领悟大道法则,掌握神通,对于目前的先天生灵而言还是一个奢望。  

此时,洪荒并不如后世那般为一个诸教并立,传承无数,修练功法几乎烂大街一般的盛世。  

哪怕是一套粗浅的传承炼气之法对于现在的先天生灵们而言都显得弥足珍贵!  

——因为,这不仅意味着祂们可以借此变得更强,从而有更多的生存机会。  

同时,这也意味着,祂们所在的部落也可以逐渐变得强盛起来,拥有更多的繁衍机会!  

每一套炼气之法对于先天生灵所在的部落而言都是最为珍贵的东西,亦是祂们的核心传承。闪舞一旦传承外泄,那便是变相地资。  

因此,拥有炼气之法的部落又怎肯将自身功法与修行感悟大方地公之于众呢?  

“法不可轻传!”这套理念,已经无形扎根于一众先天生灵的思想深处。  

但亦有一些先天生灵精才艳艳,机缘巧合之下领悟了天地法则,而后经过几多脱变,拥有漫长的生命,以及强横的战力,最终成为了先天生灵口中高高在上的神灵!  

一个部落,若是能拥有神灵存在,只要部落里面的神灵不陨落,那么这个部落几乎可以长久地传承下去。  

但难有永恒长存的部落,随着时间的流逝,再强盛的部落也有衰落的一天。  

因为,绝大多数先天生灵都无法,或者难以逃脱生老病死这个轮回。  

先天生灵之中,能成为神灵者百万中无一,可见其稀少程度!  

先天生灵暂且不提。  

对于先天神灵而言,战力又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层一重天。  

由低到高可划分为:下位法则神灵(天仙战力),中位法则神灵(玄仙战力),上位法则神灵(金仙战力)(至于天仙,玄仙,金仙等修为境界乃是后来才有)  

对于这只鱼龙状凶兽的来历,在远处观望等待的一众先天神灵皆是心有猜测。  

有先天神灵觉得这只凶兽或许造孽多端被大神通者怒而重创。  

有先天神灵猜测黑河之中可能生更加恐怖的大凶,这只凶兽便是被那“大凶”所伤。  

还有先天神灵觉得这只凶兽或许是同族相斗后的失败者但是,祂们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若是这只凶兽未受创的话,远非他们可以抵御。  

若非如此,祂们又何必在远处苦苦等候这只凶兽死亡呢?  

“呜吼”  

一声声沉闷嘶吼之音从那鱼龙凶兽的口中发出,它的身体似乎因为过于疼痛不时在颤抖。  

如此伤势,即便它生命力非常强大也无力回天了,何况罪魁祸首还在黑河之下虎视眈眈,等待它的唯有死亡。  

良久,随着时间的流逝,怪鱼身上的生命气息也逐渐式微,最后消散于风中。  

在远处默默等候的一众先天神灵见状尽皆眼神火热,但并未轻举妄动。  

能够在危机重重的洪荒大陆修行有成,它们又岂是简单之辈?  

又过了良久,见河面并无异状出现,观望许久的先天神灵们这才开始行动起来。  

这时,一位强大的木之位法则神灵,驾驭着一绿叶状法宝,猛然破开空间,朝着河岸凶兽尸体飞去!  

“嗖!”  

又有一道金色流光在空中闪过,乃是一头金翅大鹏,其目标很显然也是鱼龙凶兽之尸体。  

——这对他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