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章 沈岛是谁报的警?(3/4)
程楚潇听后,却是愣在了当场。
脸上写满了不敢相信。
她就是随口一问。
印象中,无论是民法典还是治安管理条例都没有规定遛狗要牵绳。
可秦牧…
却是信口拈来,直接说出了有理有据的说出了法条原文。
甚至连第多少条都说的一清二楚。
她不信邪的拿出手机,在网络上搜索秦牧所说的法条。
结果…
惊人的发现,果然如秦牧所说。
属于第三十条。
上面的原文都和秦牧刚才所说的一模一样!
“我刚看了你家的狗,没有戴狗牌,也没有牵绳,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在她愣神的时候。
秦牧的声音接着响起:“按照规定,应当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而你没牵狗绳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不牵狗绳和宠物狗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所以过错方自然在你。”
秦牧从法律逻辑的角度,将过错方详细阐释了一遍。
因为程楚潇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导致了存在因果关系的损失,过错方自然是程楚潇。
不应当是其他人。
“胡说八道!”
程楚潇听的满脸通红,半天才蹦出四个字。
她气得浑身发颤,伸出手指指着张清源。
不满的说道:“就算按照你说,我没牵绳有过错,那他打死了我的狗,就没有错了吗?”
“按照你的逻辑,岂不是我要是违法了,别人在路上就可以随意打死我了?”
她最气愤的点在于…
自己的狗死了。
至今为止。
养老院里,都没有一个人跑出来同情她的狗。
都在想办法为那个杀狗凶手开脱。
这个法律顾问…
更是直接表示一分钱不赔!
“你这个逻辑不对。”
秦牧看着即将破防的程楚潇,淡淡说道:“狗没有人权,是财物,而你…”
瞥了眼程楚潇。
他略微停顿。
十分严肃的说道:“仅从法律层面来看,你是个人。”
而程楚潇听闻此话,更是被气得七窍生烟。
这话的言外之意…
已经很清楚了。
等于是变相的骂她不是人。
“对于财物的损失,自然要判定过错方,而对于人员的伤亡,则应当评判刑事伤害的造成者,不能一概而论。”
秦牧缓缓说道:“而且,当时的视频你也看了,这狗在追逐我们院的老人。”
“我们院的这名老人,已经78岁了,年老体衰,处于弱势地位。”
“而你的狗不管有没有攻击意向,但在常人眼中,不熟的狗跑过来就是来咬人的,我们院的老人打死它也无可厚非。”
“这属于面对正在发生的危险时,采取的正当防卫。”
“或者说,紧急避险。”
分析完了程楚潇的违法行为之后。
他又就老张的行为进行了分析。
因自身安全遭遇了非法侵害,而采取了自卫行动,都可以称之为正当防卫。
而紧急避险…
又称紧急避难,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重点是人身、财产安全收到侵害的时候,采取的损失另一方权益的方式。
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更大的合法利益。
客观上,在两个合法权益发生冲突时,只能保存其中一个的紧急情况下,法律允许为保护较大的权益而牺牲较小的权益,这种行为最终是有益于社会的行为。
因此。
紧急避险是一种合法行为。
就比如说,在即将饿死的情况下,见到任何牢底坐穿兽,都可以将其击杀来填饱肚子。
熊猫、金丝猴、扬子鳄…
想吃就吃。
因为它保全的是一条人命,而区区动物的命远远比不上人的价值。
又或者,博物馆管理员遇到有人行窃,被匕首架在脖子上威胁。
不得已将国宝交给歹徒。
同样算是紧急避险,而不应当将其当作歹徒的共犯。
这些都是合法的行为,不应当视作违法,更不应当视作犯罪。
当然。
这条法条又涉及了另一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以上两个例子都是以人和物品,人和动物之间的价值作比较。
若是一列火车在奔驰,却发现前面铁轨断裂了。
恰好可以换道到另一条铁轨。
可是另一条铁轨上有一个小孩正在捡石头。
这个时候…
牺牲一个人来拯救更多的人,就明显产生了逻辑悖论。
理论上来说。
一列火车所有人的生命,显然是高于一个人的。
但生命不能如此比较,这将导致人性尊严的亵渎。
所以。
他人的生命健康,是不能用作紧急避险的。
操作者一样要承担相应的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而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一样,都不用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我方行为合情合理合法,不存在任何过错,狗的死亡完全是你自作自受,我们没有理由给予你赔偿。”
最后。
秦牧看着程楚潇,再次重申了一遍。
而程楚潇听完了这番理
脸上写满了不敢相信。
她就是随口一问。
印象中,无论是民法典还是治安管理条例都没有规定遛狗要牵绳。
可秦牧…
却是信口拈来,直接说出了有理有据的说出了法条原文。
甚至连第多少条都说的一清二楚。
她不信邪的拿出手机,在网络上搜索秦牧所说的法条。
结果…
惊人的发现,果然如秦牧所说。
属于第三十条。
上面的原文都和秦牧刚才所说的一模一样!
“我刚看了你家的狗,没有戴狗牌,也没有牵绳,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在她愣神的时候。
秦牧的声音接着响起:“按照规定,应当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而你没牵狗绳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不牵狗绳和宠物狗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所以过错方自然在你。”
秦牧从法律逻辑的角度,将过错方详细阐释了一遍。
因为程楚潇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导致了存在因果关系的损失,过错方自然是程楚潇。
不应当是其他人。
“胡说八道!”
程楚潇听的满脸通红,半天才蹦出四个字。
她气得浑身发颤,伸出手指指着张清源。
不满的说道:“就算按照你说,我没牵绳有过错,那他打死了我的狗,就没有错了吗?”
“按照你的逻辑,岂不是我要是违法了,别人在路上就可以随意打死我了?”
她最气愤的点在于…
自己的狗死了。
至今为止。
养老院里,都没有一个人跑出来同情她的狗。
都在想办法为那个杀狗凶手开脱。
这个法律顾问…
更是直接表示一分钱不赔!
“你这个逻辑不对。”
秦牧看着即将破防的程楚潇,淡淡说道:“狗没有人权,是财物,而你…”
瞥了眼程楚潇。
他略微停顿。
十分严肃的说道:“仅从法律层面来看,你是个人。”
而程楚潇听闻此话,更是被气得七窍生烟。
这话的言外之意…
已经很清楚了。
等于是变相的骂她不是人。
“对于财物的损失,自然要判定过错方,而对于人员的伤亡,则应当评判刑事伤害的造成者,不能一概而论。”
秦牧缓缓说道:“而且,当时的视频你也看了,这狗在追逐我们院的老人。”
“我们院的这名老人,已经78岁了,年老体衰,处于弱势地位。”
“而你的狗不管有没有攻击意向,但在常人眼中,不熟的狗跑过来就是来咬人的,我们院的老人打死它也无可厚非。”
“这属于面对正在发生的危险时,采取的正当防卫。”
“或者说,紧急避险。”
分析完了程楚潇的违法行为之后。
他又就老张的行为进行了分析。
因自身安全遭遇了非法侵害,而采取了自卫行动,都可以称之为正当防卫。
而紧急避险…
又称紧急避难,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重点是人身、财产安全收到侵害的时候,采取的损失另一方权益的方式。
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更大的合法利益。
客观上,在两个合法权益发生冲突时,只能保存其中一个的紧急情况下,法律允许为保护较大的权益而牺牲较小的权益,这种行为最终是有益于社会的行为。
因此。
紧急避险是一种合法行为。
就比如说,在即将饿死的情况下,见到任何牢底坐穿兽,都可以将其击杀来填饱肚子。
熊猫、金丝猴、扬子鳄…
想吃就吃。
因为它保全的是一条人命,而区区动物的命远远比不上人的价值。
又或者,博物馆管理员遇到有人行窃,被匕首架在脖子上威胁。
不得已将国宝交给歹徒。
同样算是紧急避险,而不应当将其当作歹徒的共犯。
这些都是合法的行为,不应当视作违法,更不应当视作犯罪。
当然。
这条法条又涉及了另一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以上两个例子都是以人和物品,人和动物之间的价值作比较。
若是一列火车在奔驰,却发现前面铁轨断裂了。
恰好可以换道到另一条铁轨。
可是另一条铁轨上有一个小孩正在捡石头。
这个时候…
牺牲一个人来拯救更多的人,就明显产生了逻辑悖论。
理论上来说。
一列火车所有人的生命,显然是高于一个人的。
但生命不能如此比较,这将导致人性尊严的亵渎。
所以。
他人的生命健康,是不能用作紧急避险的。
操作者一样要承担相应的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而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一样,都不用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我方行为合情合理合法,不存在任何过错,狗的死亡完全是你自作自受,我们没有理由给予你赔偿。”
最后。
秦牧看着程楚潇,再次重申了一遍。
而程楚潇听完了这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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