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 合议庭的讨论,判决出炉(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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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事实虽然存在,但确实可以从轻判处,我赞成从轻判罚。”  

“但拘役对他们来说,未免太轻了,尤其是在给赵德柱等人判处缓刑的情况下。”  

“我认为,他们作为老年人的监护人,未能及时阻止老人的犯罪行为,且伙同老年人一起犯罪,帮助销赃,情节较为恶劣。”  

紧接着。  

七人对于赵富贵等人的判处,出现了分歧。  

有认为赵富贵等人存在从轻处罚的情节,可以予以从轻处罚的。  

也有认为赵富贵等人没能劝阻家中老人犯罪,还与之一起犯罪,应该从重处罚的。  

一时间。  

双方态度未能达成统一。  

“表决吧。”  

审判长看着其余六人,缓缓说道:“我赞成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  

其余六人也陆续开口。  

说出了各自的看法。  

最后…  

四人维持原有的量刑建议,三人认为应该从轻判处。  

晋城。  

养老院里。  

在休庭之后。  

投影屏幕的画面也随之停顿。  

张清源等人都收回了目光,突然变得无聊起来。  

“还有半个小时,这个判决结果整的我有点忐忑啊,我老婆生第八胎的时候都没这么紧张。”  

“我看那个赵德柱还是没点悔改的心思,希望判重一点。”  

“判的再重也没用啊,小秦不是说了吗?他们会进老残监区的。”  

“话说老残监区真的跟咱们养老院差不多吗?”  

众人七嘴八舌。  

讨论了起来。  

对判决结果十分期待。  

甚至比赵德柱他们还要关心。  

终于。  

在半个小时后。  

投影的屏幕里,出现了画面。  

只见审判长带着其余合议庭成员,重新走进了法庭。  

全体起立。  

审判长开始庄严宣告道:“经过了历时六个小时的审理,梓州区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针对赵德柱等113名老人涉嫌盗窃、抢劫、寻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寻衅滋事一案,现已查明犯罪事实。”  

“该案全程无疑点,事实清晰,我院认为,赵德柱等113名老人对受害人胡问凝的南瓜地进行多次盗窃,行为属实,触犯了刑罚第…”  

“在事发之后,赵德柱等113名犯罪嫌疑人始终无悔过表现,并未主动向胡问凝进行道歉和赔偿,反而生出报复之心,继续盗窃和破坏南瓜。”  

“且在基层执法机关做出行政处罚的判决之后,拖延至今,拒不执行,产生延期滞纳罚款累计350元。”  

“赵德柱等犯罪嫌疑人的子侄后辈们,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不予阻止和劝阻,反而帮助其出售南瓜,触犯了我国刑罚第…”  

“本庭现在依法做出宣判:  

赵德柱犯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相应罚金,勒令三日内支付行政罚款。  

赵天全犯盗窃罪、故意破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有期徒刑四年,并出相应罚金,勒令三日内支付行政罚款。  

赵老六犯盗窃罪、故意破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并出相应罚金,勒令三日内支付行政罚款。  

赵三田犯盗窃罪、故意破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法庭上。  

庄严的声音不断回荡。  

除了赵德柱等少数几个首犯之外,其余人都判处了对应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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