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无罪这两个字,太重了(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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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气得七窍生烟,浑身发颤。  

陈导光四人无比自信的一幕…  

完全超出了他和合议庭众人的想象。  

“肃静!”  

无奈之下。  

他只能深吸了一口气,盯着陈导光四人,沉声道:“从现在开始,法庭辩论环节,你们四人未获得允许,不得参与辩论!”  

作为审判长。  

为了保证案件庭审的正常进行,他有权利这么做。  

若是继续让陈导光四人胡搅蛮缠…  

那这个案子,怕是要审到明天了。  

然而…  

他话音一落。  

“凭什么?”  

陈导光更加不服了,质问道:“法庭上也要讲道理吧,辩论环节为什么不让我们说话?”  

周全民黑着脸。  

干脆没有搭理他,而是看向了公诉人。  

继续推动审理进程:“刚才被告方律师说,黄兰的行为,属于面对暴力犯罪时的防卫,不应当判定为防卫过当。”  

“你们检察院在认定防卫过当时的依据是什么?”  

审理了这么久。  

这个案子的核心关键…  

已经很明朗了。  

若是判定为无限防卫权的正当使用,那黄兰就无罪。  

若是判定为防卫过当,那黄兰就犯了故意伤害罪,以及过失致人死亡罪,两者从一重罪处罚。  

这两者的判刑区别,是极大的。  

按照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差不多是八年有期徒刑!  

这种防卫致死…  

并非出自于恶劣动机,是不会上升到死刑层次的。  

陈导光口中所说的杀人偿命…  

针对的是故意、蓄谋、恶劣性质的杀人事件。  

若是情节轻微的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区间甚至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审判长,我们院仔细核查过现场,和公安机关的人员比对过录像、录音资料,目击证人的口供。”  

“可以确定,当时的婚闹行为虽然有些过分,但不应当判定为暴力犯罪。”  

“刑法明确规定,暴力犯罪指的是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对方的闹婚行为属于民俗,不应当上升至杀人、抢劫、绑架的恶劣性质犯罪。”  

公诉席上。  

其中一个公诉人简单平复了一下被陈导光搅和的情绪,继续回道:“严格来说,这应当属于不法侵害。”  

双方的讨论焦点…  

再次回到了不法侵害和暴力犯罪的区分上。  

张玮见状,同样不甘示弱。  

上前一步。  

据理力争:“审判长,公诉人,不法侵害和暴力犯罪的明显区别,就是有无用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  

法庭上。  

最精彩的自由辩论环节,终于进入了正轨。  

而被禁止发言的陈导光四人…  

则是全程被法警盯着,防止他们打岔。  

这个环节…  

每个人诉讼参与人都可以发表意见,参与讨论。  

但陈导光的讨论方法…  

却是胡搅蛮缠的吵架式方法。  

这样辩论是得不出结果的。  

而陈导光被自从被禁言之后,只能坐在椅子上。  

看着己方公诉人和对方律师“心平气和”的讨论,却无法插嘴。  

搞得他心痒难耐,满脸孤愤。  

这群人说不过他,就用这种盘外招,禁止他发言。  

若是他可以上场辩论的话…  

这次庭审,早就结束了!  

与此同时。  

晋城。  

养老院里。  

张清源等人围坐在院子里,目不转睛的看着投影屏幕。  

看的是目瞪口呆。  

“这个审判长怎么回事?怎么不让陈导光发言了?”  

“可惜了,他的表演这么快就结束了。”  

“说实话,我挺想看他辩论的,虽然听起来能把人气个半死。”  

“他的素质其实挺不错了,就是有点盲目自信,居然认为别人说不过他…”  

张清源等人摇了摇头,都有些哭笑不得。  

陈导光并没有像之前那对判刑二十年的中年夫妻那样咆哮法庭。  

相较之下。  

一直试图“讲道理”。  

只不过他的道理,没有法律法条的依据,只是主观判断,和吵架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才会获得禁言套餐。  

“你们…以前看庭审,都会发生这种事吗?”  

混迹在老人中间的万中元咽了咽口水,突然问道。  

这次庭审…  

的确是和连续剧一样,跌宕起伏。  

热闹的旁听席,此起彼伏。  

还有刺激的“受害人”,怒怼公诉人,再是积极参与辩论,荣获禁言套餐。  

和他想象中的枯燥庭审环节…  

截然不同。  

他印象中的庭审现场,应该是压抑、低沉、枯燥、乏味的。  

远没有这么精彩刺激。  

搞得他都想看完庭审了。  

“这种事都是常有的事,副院长,你是不知道,以前还有对夫妻,全程不配合,连庭审都进行不下去了…”  

几个老人点了点头,回道:“最后被判了二十年,也是目前小秦送进去的人里面刑期最高的。”  

“不知道小秦什么时候能破纪录,都是好几个月之前的事了。”  

众老人们说着说着,不由露出了期待之色。  

把万中元听的一愣一愣的。  

二十年有期徒刑!  

这不杀几个人,应该也达不到这种刑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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