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三章 死刑适用条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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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死刑......  

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  

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正因如此。  

所以这个刑罚的使用,非常严格,属于最后杀器。  

其适用对象也有严格的规定。  

按照刑法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和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包括审判时和羁押时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在审判时和羁押时流产的妇女。  

也唯有这三种人,能拥有死刑豁免权。  

而死刑之间,也有不同的类别。  

分别是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刑立即执行,针对的是那些罪大恶极、不容宽恕、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  

而死刑缓期执行......  

则针对那些存在改过可能,不再对社会有危害性的犯罪分子。  

刑罚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判处了死缓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院备案。  

不过......  

通常来说,被判处了死缓的人,最高院都会额外判处,对其限制减刑。  

即便存在重大立功表现,也不会予以减刑,将在监狱里关押到老死为止。  

在施刑手段上。  

现代死刑采用的是两种执行方式,分别是枪决和注射。  

以前多是枪决,近些年逐渐被注射死刑取代。  

执行时。  

采取公示而不示众的方式,即通告全社会,但秘密执行死刑。  

他重生一世。  

虽然也送了不少「被告」进去,但这些被告都算不上罪大恶极。  

所犯的罪并不可能被核准判处死刑。  

「死刑这么严格?我记得好像抢劫罪最高就可以判处死刑吧?」  

一旁的宋天成眨了眨眼,忍不住问道。  

他记得很清楚。  

之前秦牧遇到了抢劫阴沉木事件,就是以抢劫罪将对方送进去的。  

抢劫罪最高好像是可以判处死刑的。  

秦牧闻言。  

直接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道:「抢劫也分大小,抢一毛钱是抢,抢银行、抢国库也是抢,这能一样吗?」  

若是真有人敢去抢银行和国库他相信,绝对有很大机会争取到死刑判决。  

宋天成被这么一说,老脸顿时一红。  

旁边的老人们也纷纷露出了恍然之色。再次讨论了起来。  

「那绑架罪呢?那些拐卖小孩的人,好像也没看到说是判处死刑啊。」  

「对啊,那些人贩子就该千刀万剐,抓一个杀「要我说,我们对这些犯罪分子还是太宽容了。  

「大家别这么说,这些人贩子也有家人啊,要是真判了死刑,他们家人怎么办?我建议满门抄斩。」  

聊着聊着。  

众人又将关注的焦点转移到了人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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