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九章 这是个正经的学法论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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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们所有人「积极认罪」,争取最大幅度的减刑。  

两百八十七个被告,不可能所有人都听张玮的。  

世界上最难揣测的,就是人心了。  

与此同时。  

学法联盟论坛。  

随着庭审的进行。  

论坛的热度空前高涨,越来越高。  

讨论庭审的帖子如同雨后春笋般涌现。  

「好家伙!都积极认罪?这些人是不是看过up以前的那些案例?」  

「@外卖小哥@黑中介@银行行长@药店老板.都来看看,早有这种觉悟,你们也不至于这么有判头。」  

「这才是正确应对庭审的方法,有错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不过话说回来,  

这次素材的罪名太多了,坐等庭审结束后up科普一下这些罪名。  

我刚才粗略数了一下,本案大概涉及了二十七个不同类别的罪名,真牛皮!」  

众人倒是没有觉得不过瘾。  

反倒是有些「求知若渴」。  

这种生动形象的案例,可遇而不可求。  

里面包含了诸多的刑法罪名。  

而论坛里的人要么是法学生,要么是对法律有着浓厚兴趣的网友们,都想借此机会多了解一些「傍身」。  

以免以后被人莫名其妙给送进去了。  

虽然这些罪名在《刑法》中都有,但专业书籍实在是太枯燥了。  

远没有现实案例来的「生动有趣」。  

再加上秦牧的讲解他们顿时就有了学习的兴趣和动力。  

不少人....  

已经在论坛里逐一罗列本案中出现的罪名,进行「名词解释」了。  

「敲诈勒索罪,指的是用威胁或者胁迫的方法,试图非法占据他人财物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指的是没有经营许可,从事非法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绑架罪,指的是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指的是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不多时。  

论坛突然展现出了它的专业性,没再有人飙段子。  

讨论的内容全是和法律相关的知识。  

看上去像极了正经的专业学术论坛。  

晋城。  

某区法院。  

第二刑事审判庭。  

「咚」  

法槌声回荡在法庭上。  

在廖向铭等人答辩完之后,庭审进入了举证、质证环节。  

在这个环节里。  

秦牧按流程出庭作证,控诉唐岁明和廖向铭的犯罪行为。  

公诉人同样提交了一系列的完整证据,用以佐证唐岁明和廖向铭的犯罪事实。  

在铁证面前。  

唐岁明和廖向铭没有任何反驳,十分光棍的承认了这些罪行。  

紧接着。  

进入了自由辩论环节。  

张玮率先站了出来,据理力争,为己方的两个被告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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