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县上奇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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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祭,需要准备些什么?”  

傍晚,刚吃完晚饭的张仲,一边用麻布擦拭着长剑,一边向着正在给他自己手臂上药的葵,进行询问。  

“应当只需要武器吧!”但这个土生土长的广都秦人,却对于这些并不太了解,只自行猜测到。“我没参加过,但毕竟是狩猎,弓箭是一定要的。”  

“至于其他的。”  

“明日清晨,我再去市场上买一条上好犬奴,以亭长的勇力,携犬上山。”  

“必能猎猛兽于林中,显三军以壮勇之名。”  

这话说的,我都不好意思了。  

“甚好。”  

张仲点了点头,将长剑还鞘,拿出弓箭开始检查弓弦。“与我讲一讲腊祭如何?”  

“唯。”葵挠了挠头,组织了一下语言之后,才从头讲起。“亭长当知,律令有言,春二月起,不准捉鸟捕兽,直到七月才再次开放。”  

这条律令,张仲自然是有所耳闻的,它来自于田律。  

其中不止这一条,上面还说,自二月起,不准砍伐山林,用以建屋;不准修筑堤坝,阻挡水源;不准捕捞鱼虾,毒杀水生物;直到七月之后,开放山林水泊,才可以进行伐木狩猎。  

这正是秦国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还比较原始,但却是中国最早,将保护生态环境纳入律令条文的。  

“因此,一年中的狩猎时间并不多,而冬天,则又是其中最好的时节。”  

“更能以此,来祭祀先祖和神灵。”  

“这便是腊祭。”  

原来如此。  

念头一动,张仲瞬间想到,这恐怕就是后世腊八节的前身。  

不过为啥后世少了捕猎这个节目?“你之前也是上造,还是杀甲士所得,勇力也算过人,为何不参加?”  

“亭长说笑了。”葵略有点尴尬,他挠了挠头,小声说道。“非十人敌不可。”  

“我虽然也算强健,但还没到十人敌的勇力,自然也参加不了县祭。”  

“只能自己去小山上捕猎,获取一些野兽,祭祀家中先祖,和蜀地神灵罢了。”  

县祭?  

又听到一个新名词的张仲,不由追问到。“县祭与普通腊祭有何区别?”  

“区别大了。”  

“县上的祭,所去的乃是牙门山,所获取的野兽,也不是寻常野兔、山狼之属。”  

“而是野牛,野猪这类的大型兽类,或者,花豹老虎这类的猛兽。”  

说到这里,葵突然想起了张仲之前杀死的,在县上疯传的异兽花豹,不由得眼睛一亮。  

“如亭长之前所杀的异兽花豹,若是此时获得,便是猎物中的上等,说不得能占个头筹。”  

“异兽花豹很难猎取?”  

“何止是难。”  

“且不说十人敌非持弩,很难击杀它们。”  

“就说这些凶猛异兽,其山间奔跑纵越之能,便是以百人敌的勇武,也追之不及。”  

“遑论十人之敌。”  

也对,普通人当中的翘楚,尚且跑不过普通豹子的半速。  

变异了的人,追不上变异了的豹子,倒也是合情合理。  

“每年有异兽被猎取吗?”  

“有,多数是蛮牛,鬃猪都少,花豹之类的强猛异兽便更少了。”  

“最厉害的,当数王六年,有人自牙门山中,生擒了一只百人敌的花熊。”  

葵口中赞叹有声。“我当时正在军中服役,于人群中亲眼得见。”  

“那黑白相间的身板,壮得跟蛮象似的。”  

花熊,熊猫?  

你确定是生擒,不是诱拐?  

毕竟这萌货,最大的特征就是,有奶就是饲养员。  

孩子可以不要,竹子必须管够。  

将长弓收起,张仲随即脱下自己身上的青铜甲胄。  

在仔细检查了一遍上面重新缝上的线之后,他将其挂在了曹舍的甲胄架上。  

“与我讲一讲往年的腊祭吧!”  

“我没参加过,所知道的,其实也不算太多。”  

“只知道,每年县上,都会征招十人敌以上的勇士,前往牙门山,进行狩猎,捕杀猛兽,做为牺牲。”  

“并获取其内的珍惜物资。”  

“军中只收取祭祀所用的野兽,至于这些得自山中得来的珍惜物件,则会出钱购买,或者由士卒,自行换取其他士卒以前出售的所得。”  

“若不与军中,可以留为己用,但不可以自行出售。”  

“哦?”  

这样的规则,张仲心下觉得十分熟悉。  

是了,这不就是玄幻世界,最常见的宗门试炼吗?  

不过,这倒是很有意思了,张仲瞬间来了兴趣,追问到。“都有些什么?”  

“这.....”葵整个懵了一下,好一会儿才无语的说道。“数不胜数。”  

“常见一些的,有儿臂蚕丝,铜梨木,花熊白竹,蛮牛筋。”葵顿了顿,接着加了一句。“这些,都是制弓的上好材料。”  

儿臂蚕丝,原来这东西的来源,便是来自于腊祭狩猎吗?  

不对,不是说不可以出售吗?  

“我家中得了一卷儿臂蚕丝,买的。”  

葵并不意外,并给了张仲一个解释。“黔首自行狩猎所得,不在其内。”  

原来如此。  

“难得一些的,还有百年以上的药材,和一些更稀有的材料,比如银线蚕丝,铁梨木,花熊金竹这些。”  

花熊金竹,金色的竹子吗?  

一听就很高端的样子。  

“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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