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汝的功劳到了(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张仲与索招并未交谈太久,就见得一群人走了进来,张仲认识的李炀和焕,都在其中。  

另外,还有一名四十五往上的老者和两名壮年,他们之中,除了焕,其余至少都是双板长冠的官大夫,其中为首者,那位老人,更是一名公乘。  

公乘乃是秦国爵位的第八级,在广都县,算是名副其实的高爵了,就算在军中,那也是统率千人的二五百主。  

见到此人的张仲,不由得微微吸了一口凉气。  

这仅仅只是亭长的考核而已,真是,好大的阵仗。  

紧跟着一行人的,是一队甲士,他们每人手中提着一个案几,走进堂中后,将其放在了厅内。  

并摆上毛笔,和空白的竹简。  

众人依次就坐,并将竹简打开。  

随后,张仲看着空白的竹简,有点懵逼,题呢?  

但他也不敢说话,也不敢开口问,只好静静的坐着,等待着上面的人开口。  

但没人说话。  

场面一时安静得落针可闻。  

直到一声青铜长剑击打盾牌的脆响,那些站在堂上如同雕塑的大夫们,才开始就坐。  

随后,张仲就见到两个甲士,将一卷硕大的木牍,于大堂的屏风上拉开,那木牍上写满了一个个大纂,尽是问题。  

原来,是这样考核的?  

也对,竹简写起来这么麻烦,这样倒是省事了许多。  

“律法答问自此始,午时为限,间侧头观望左右者,逐。”  

焕冷冰冰的声音,将这场考核,正式拉开了帷幕。  

一个时辰的时间虽然充裕,但张仲也不敢浪费丝毫,只将目光投向第一题。  

“人路见梨,渴,食之,主见,捉,何论?”  

张仲一阵无语,这亭长考核的题,果真一如炭所说那般简单,甚至,还远远比不上当初在双桥亭,石木问他的那个屠者的问题。  

很快,张仲就歪歪扭扭的答了十余个。  

他内心中好奇别人的状况,却又不敢左右张望,因为他每次抬头,都能看见焕在盯着他,就像他当初在亭上盯着贼一样。  

“可能只是错觉。”  

张仲想起了以前读书时候,看监考老师的感觉,那是一种无论你坐在哪儿,他都像是在盯着你的眼光。  

压下心中的好奇,张仲渐渐沉下心,专注于答问。  

很快,他就答到了最后两道,看着上面的问,张仲微微一怔。  

因为这问题,比之前难度高了不少,而且,颇有点意思。  

“人五,游,见雉,杀而食,方知其为人所养,见主,主让,五人愧,乃自缚于亭上,何论?”  

这个问题,涉及到秦国好几种律法的规定,其一,盗律,群盗罪,其二,不端为,其三,庭外和解,其四,自首。  

张仲念头转动间,就动笔写下。“不端为,主让,自缚,倍偿之,不论。”  

一般来说,最后一题,往往是最难的,张仲深呼吸了一口气,才看向最后一题。  

“市有商甲,携钱八百,归,路遇盗乙夺钱,商甲持棍逐之,追盗入其屋,盗持刀以迎,刺甲,甲臂伤,亡。”  

“捕,得钱八百,审乙,言商强闯其室,以棍击之,伤之无罪,问,商甲何论,盗乙何论。”  

这难度,比之前那些,也大了太多了吧!  

张仲一时无语,开始仔细衡量这个案件该怎么量刑。  

盗窃八百钱,量刑应该是黥劓以为城旦。  

但他伤了人,而他之所以伤人,是因为商人持棍追他入室。  

而商人犯的罪,无非就是私斗,和强闯他人室内。  

这盗乙,早不反抗,晚不反抗,被追了还不丢钱,最后的辩驳表示,他很明显就是故意的,想要在室内杀伤人搏个无罪。  

不过,只伤到了臂膀,倒是乙的运气,不然,说不得要枭首了。  

想到这里,张仲开始动笔,写下结论。“盗乙端为,贼伤人罪,处斩趾为城旦,盗钱六百六以上,盗罪,两罪并罚,处斩趾,黥,劓以为城旦。”  

“商甲,有故入人室内,无罪。”  

写完之后,张仲扭了扭脖子,站起身,将答问交了上去。  

刚出门,就看见了已经站在门口的索招。  

一如读书时候考试完,总想和学霸对对题目的心情,张仲顺口就问了一句。“最后一题,汝如何答的?”  

“盗乙端为,贼伤人,盗罪,窃法,有杀人之心,枭首,家人连坐。”  

“商持棍入人室内,有故,无罪。”  

索招后面一句张仲完全没有听清,因为他已经被前一句惊到了。  

在这一瞬间,他脑海中只浮现出一个想法。  

完犊子了。  

我怎么没想到端为,还要加上钻律法空子意欲杀人这条罪名?  

也是,不然不会加上后面那一句了。  

直到出门去兵曹掾比试五兵,张仲都还有些浑浑噩噩。  

“汝没答对?”索招看了看张仲的脸色,笑着说道。“放心就是,其他人多数也答不对。”  

张仲看了看跟着走出来,脸上仍旧是思索神情的壮汉,心情顿时好了许多。“那倒也是。”  

走得几步,张仲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按律,充黔首地以为公,有哪些罪名?”  

索招看了张仲一眼,似乎有些疑惑他应该知道,为什么还问,但嘴上还是诚实的回答到。“罚为隶臣,族诛,或大罪家人连坐,无有能耕者。”  

“皆会充为公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