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弃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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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市,是秦国最古老的死刑之一,其严重程度,介于车裂和枭首之间。  

这项刑罚的执行方式,是先砍去头颅,然后将尸体挂起来,在市场上展示,长达数日,因此,这项刑罚才叫做弃市。  

而这项刑罚存在的主要意义和作用,也不在于对犯人执行死刑,而在于,对民众的震慑。  

所以,秦国每次执行这种死刑时,都会使小卒于城中呼喊,让城内的民众进行围观。  

以此,来震慑不法,也展现秦国律法的威严。  

然而这件事,对于张仲几人来说,心中的感受,还不仅仅如此。  

因为,在此时,还是弃市的罪名,那死者就只有一个人,那个抢功的鲤门亭长,尚。  

他的案子,已经被狱曹复查完毕,开始执行了。  

从当庭宣判,到现在执行死刑,撑死了也就一天一夜的功夫。  

这也让张仲,再一次见识到了秦国律法执行的效率,远比后世许多公司的各种申请,要来得快了太多。  

几人相互对视了一眼,皆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复杂。  

良久,炭才开口对着张仲问了一句。  

“仲哥儿,要不要去看看?”  

“去吧。”自己亲手送进刑场的第一个人,张仲还是想去看看他最终的结局,也想对自己进行一个警醒。  

这不是后世,这里是动辄肉刑和死刑的秦国。  

法,不可犯。  

牛车行进的速度并不快,但好在市场距离贼曹,也并不算远。  

不过一刻钟的功夫,张仲等人就远远望到了行刑的地方。  

那是整个集市的标志性建筑,也是每天集市开始时的信号,市旗。  

只是此时,尚还未到升旗的时候,所以只有一根孤零零的柏木杆子。  

道路左右,聊天的人很多,几乎都是在议论即将开始的行刑。  

坐在车上的炭也开口说道。“再有一刻钟,市旗就该升起了,那时便是行刑的时候了。”  

“不过今天升起的,当不是市旗。”  

“为何?”张仲昨天见过市旗,是一块大大的麻布,上面写着一个市字,简单明了,没有什么太多的花哨。  

“今日升起的,应该是城中备军的军旗。”张礁开口打消了张仲的疑惑,并解释到。“这也是祭旗,以人头祭旗,出征则无往不利。”  

张仲知道这个时代的人都颇为迷信,他家中阿母,在过年时,还要祭奠各种各样的神灵,哪怕家中都快要断炊了,也不曾有丝毫犹豫。  

但张仲确实没想到,到处都充满着“法制社会”标准的秦国,还会有这种官方进行的封建迷信。  

张礁指了指旗杆不远处,手持着黑色旗帜的壮硕旗士,对张仲继续讲到。“是以,所有不法而死者,都将于军旗下斩杀。”  

“以此,祭神灵,利出征。”  

“原来如此。”车继续向前,张仲干脆站起身,立足于牛车之上,看向那高高竖起的旗杆,以及旗杆下方。  

旗杆下,是一个被绑着的矮壮汉子。  

正是当初在山道上,以律法威胁张仲,并想要以剑强行斩去花蛮白荼头颅的尚。  

此时,他身穿单薄的麻衣,头顶的布帽已经被取掉,只剩下一头杂乱的长发,宛如一只弃犬。  

牛车仍在前行,尽管许多人都在围观,但道路上,却意外的空荡。  

秦国的交通法,在此时,展现出了它应有的用处。  

随着车越走越近,张仲开始看清了尚身上绑着的绳子,看清了他被头发遮住小半的脸,和脸上的表情。  

他并没有如张仲想象的那样,在低声哭泣或高声怒骂。  

相反,他很平静。  

平静得不像是将死之人。  

或者说,正像是将死之人。  

随着黑色的军旗缓缓升起,旁边的法吏,开始拿着竹简宣读尚的罪状,冷酷而严厉的声音下,张仲终于与抬头的尚,四目相对。  

尚愣了愣,随后笑出了声。“汝,是来看吾的头颅吗?”  

“是。”张仲并没有骗他,将死之人,也不应该被骗。“汝当是吾,绳之以法的第一个有爵者。”  

“其实,吾也想看。”尚停顿了一会儿,随后看向旁边甲士腰间的长剑,那长剑他很熟悉,十多年的军旅生涯,他曾握住这剑无数次。“吾曾在战场上砍下过许多头颅。”  

“也不知道,吾自己的头颅,有没有那般浑圆。”  

不论对错,就军功而言,张仲在他面前,确实是个弟弟。  

“当会浑圆许多。”  

罪状停了,日头升了很高,尚眯了眯眼,以避开略有些刺眼的阳光。  

“吾的头颅,是该浑圆许多。”  

甲士将长剑拔出,对着尚言到。“枭首以弃,暴尸三日,汝可有话要说?”  

“吾自当死。”尚摇了摇头,眼神悠远,似乎看到了些什么,他那双宛如豹子的眼中终于有了泪水。“只可惜了,吾的妻,子,不想,她们会做了隶臣。”  

说到这里,尚终于发出了人生中最后的一声怒吼。“吾等既然知错,汝何以赶尽杀绝?”  

“一颗贼人头颅,数十人为隶臣,十余家残破,张仲,汝要好好记着…”  

“此,皆汝之所为.......”  

剑高高扬起,反射的光芒和鲜艳的血红,花了张仲的眼睛。  

一颗圆滚滚,豹子也似的头颅,掉落在地上,一路滚到张仲的牛车下,双眼圆睁,死不瞑目。  

但那句话,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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