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王幼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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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孟的心腹手下,一个都不能留。  

留在血狼帮,那就是留一堆定时炸弹!  

林圣自然不会做这种脑残之事,是以,杀了庄孟就要彻底的斩草除根。  

与庄孟关系亲切的,女子就全部驱除血狼帮丢青楼去,男的全部杀掉。  

庄孟已死,这血狼帮的天,便是他林圣。  

林圣不允许有任何与庄孟密切关系的人生存在自己的天下里。  

“是,我明白了,等会我就让人去清理这批人,”王二点点头,他沉吟了一下,脸色有些尴尬,不知道该不该说出口。  

林圣瞥了他一眼,淡淡道:“有什么事就说吧。”  

王二嘿嘿一笑,不好意思的饶了饶头。  

“知我者还是属帮主您啊。”  

王二道:“帮主,你把盛江安排在野狼帮是不是有些屈才了,盛江此人,能力还算不错,且天赋也还行,马上就要到了后天初期。”  

“我觉得,应该把他提升到血狼帮里,这才能让他得到更好的历练。”  

“盛江么,”林圣丢了一把鱼饲料进湖中,看着湖下争先恐后吃食的鱼儿,林圣思索了一会道。  

“不急,盛江此人还需要多多沉淀一下,他原本只是一酒楼小厮,现如今提升到野狼帮堂主,地位一下提高这么大,我怕他心性没有转变过来。”  

“要是再把他给提升到血狼帮这里,或许对他还要不好,先让他多沉淀一下吧,等到了后天后期时再说也不迟。”  

“是,我明白了,”王二点点头。  

砰砰砰。  

这时,院子大门突然被轻声敲响。  

“进来。”  

林圣道。  

啪嗒。  

大门打开,一中年堂主走了进来,面带讨好尊敬神色。  

这位堂主,是之前血狼帮的四位堂主之一,林圣没有杀这四个人,反而是扔下两个丢去野狼帮,至于另外两个则是留在血狼帮。  

而这个中年堂主,便是留在血狼帮的之一。  

留下这四人的原因,一是如今血狼帮缺人才,二是这四个人对庄孟不算太忠心,也不受庄孟看中,所以林圣才把他们给留下,否则早就丢海里去了。  

这些日子,他们是担惊受怕,生怕林圣这位新任帮主看不惯他们把他们给顺手宰了。  

是以面对林圣,还是面对王二等,都是一脸家犬模样。  

他们这幅家犬模样,估计得持续很久很久。  

“有什么事?”王二皱眉问道。  

“王大人好,”这堂主拱手给王二行了个礼,又对林圣恭敬道:“帮主,王家家主王忠义亲自上咱们血狼帮这儿了。”  

“他们现在在哪里。”  

“回帮主的话,他们被我安排在帮中的客楼里等候。”  

这名堂主连忙说道。  

“好,你退下吧,”林圣挥了挥手,这堂主松了口气,连忙转身小跑离去。  

多待这里一秒都感觉心脏都被握紧了一分,仿佛再待一阵子都会被直接捏的爆炸。  

“帮主,王忠义此人我专门调查过,这人为了利益什么都敢做,可谓是不顾一切,听说之前他与断刀门结成利益关系的时候,可是连自己的小妾都给送了过去,这人找上你,可能不是什么好事。”  

王二微微皱眉,低声说道。  

“无妨,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何况只是一只肥猪,还怕他什么阴谋诡计?”林圣不屑一笑,起身一把丢出所有鱼饲料。  

“走吧,王忠义听到我的滚字都没有说什么,反而屁颠屁颠的赶到我这里,这份不要脸的本事也算是个人物,反正现在没什么事,去见一见也无所谓。”  

他林圣这辈子加上上辈子见识过,玩过的阴谋诡计不知道多多少。  

还怕一只区区被别人当肉猪的杂碎?  

那就是笑话了。  

这王忠义,林圣倒是对他有点兴趣。  

客房中,年老已满头白发的王忠义坐在椅子上,喝着茶,脸上有些紧张。  

他的身后,有着一名后天后期修为的带刀护卫。  

一模样俏丽,身材苗条,大约十七八岁的女子抱着一把剑,面色冷淡的坐在自己父亲一边。  

“父亲,我不会同意你的。”  

王幼雨轻咬下唇,声音严肃又认真。  

王幼雨,今年十八岁芳龄,平时喜欢练武,性格要强冷清,是王忠义唯一的女儿。  

模样美丽又带有可爱,仿佛御姐与萝莉的结合,在东河镇中,是数一数二的大美女,受许多男子青睐追求。  

不过王幼雨眼光很高,都看不上对方,要不是今日王忠义死也要带上她,她肯定是不会来这里一步的。  

“哎,”王忠义叹了口气,哀声道:“幼雨,你怎么还这么耍脾气呢。”  

“你可得知道,现在我们王家可是深受危机啊,等我一死,断刀门的门主关卫肯定会对我王家下手,到时候,你这个大小姐肯定也会被迫害啊。”  

“为了王家,也为了你自己,你就牺牲一下吧,再者说,那位林帮主也是少年英雄,年纪轻轻就杀了庄孟成为血狼帮帮主,他配你,肯定是足够的。”  

“父亲!”王幼雨美目带怒,啪的一拍桌子站起身来,愤怒道。  

“我王幼雨这辈子是不会嫁给任何一个男的!男人都是如你这般负心汉!若父亲你在苦苦相逼,我今日就自杀!”  

“你!”  

王忠义气的发抖,指着王幼雨颤颤巍巍的想骂。  

可还没说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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