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一枚金戒指(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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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留给你的,可有什么证据啊?”  

皮二道:“大人,小人有证人。”  

“谁?”  

“小人的邻居,李四。他可以证明这戒指是小人娘留给小人的。”  

秦议点头:“好,传李四来见。”  

说完,人群中一人喊道:“大人,小人就是李四。”众人让路,张如看去,此人高高瘦瘦,胡子拉碴,这么看都不像是好人呀!  

“你就是李四?”秦议问道李四跪地连道:“回大人,小人就是李四。”  

“你能证明这一枚金戒指是皮二的吗?”  

“回大人,这个金戒指就是皮二他娘留给他的,小时候我见过,后来皮二他娘去世了,皮二经常拿这个戒指出来给小人炫耀。”  

李四说完,秦议又问刘秀芳:“刘秀芳,人家能证明这一枚戒指是他的,你现在还有什么话要说?”  

刘秀芳激动,叩头连道:“大人,他们说谎,他们说谎啊!他们联合起来骗民女的戒指,请大人明察啊!”  

看着堂下的三人,张如已经知道这金戒指是谁的了,退出人群,让一侍卫去叫秦议出来。  

这侍卫马上就去叫秦议,张如也向后面走去,就在秦议准备要判决的时候看到左边的侍卫,这侍卫于秦议耳边悄悄说了几句,秦议便对堂下三人道:“你们稍侯,本将军去去就来。”  

知道张如叫他,秦议加快了脚步,看到张如,连道:“先生,此案您这么看?”  

张如笑道:“主公心里不是有决断了吗?”  

“有是有,可那女子没有证据呀!”  

“主公勿急,如就是给主公送证据来的。”  

秦议大喜:“证据何在?”说着向张如看去,见张如手中空无一物,又向左右看去,见什么都没有秦议道:“先生,您的证据是什么?”  

张如道:“主公,那戒指本是刘秀芳所有,是被皮二偷去的,李四与皮二穿一条裤子,他的话不可信。”  

秦议点头:“我也觉得这戒指是刘秀芳的,但是总不能给李四上刑啊!屈打成招莫说李四不服,就是百姓也不服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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