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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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也…”  

六国的君王,都当了秦始皇的俘虏和奴隶,六国的后宫,珠宝玉器,都进了秦国的后宫和府库。天下的兵器都销毁了。天下的豪杰都逃的逃,灭的灭。天下的权势都只掌握在秦国皇帝的手中。照道理来说,大秦帝国的江山应该比泰山还稳了…  

结果呢,“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这就是对“亢龙有悔”这卦的具体事例论证,秦国的掌权者是:知进不知退,知存不知亡。只知道鞭笞天下,而不知道施仁政。“亢龙”必然导致“有悔”。曾仕湖说道。  

“嗯!有趣有趣,那小例子呢?”林振翔又问道。  

“小例子,还是举秦国的一个人吧,秦始皇的宰相李斯,他是战国晚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与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是同门师兄弟,都是荀子的学生。司马迁的史记中,有一篇李斯列传里面有着非常详细的记载: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斯长男由为三川守,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三川守李由告归咸阳,李斯置酒于家,百官长皆前为寿,门廷车骑以千数。李斯喟然而叹曰:“嗟乎!吾闻之荀卿曰‘物禁大盛’。夫斯乃上蔡布衣,闾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骛下,遂擢至此。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呐!我们从这段史料就可以看出,李斯此人热衷于名利,贪图富贵。所以说出“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大概类似于今天的“笑贫不笑娼”吧!  

怎么说呢!其实热衷于名利,贪图富贵本身也没什么错的,有句话不是说嘛:“大丈夫不能建功立业,岂不与草木同朽。  

但李斯此人为了富贵,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没有底线,不择手段。因为怕他师兄韩非子得到秦王欣赏,威胁到他的位置,他害死他的同门师兄韩非子。  

为了保住相位,他又和赵高胡亥合谋,篡改遗诏害死公子扶苏和蒙恬…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住他的地位和富贵,而不是为了维护他所倚靠的大秦帝国的利益。他聪明绝顶,极有才华,应该就这本易经封面的“易经”二字,小篆字体,都是出自此人的手笔。他的文章谏逐客书、论督责书都写得极好…  

后来:“置酒于家,百官长皆前为寿,门廷车骑以千数。李斯喟然而叹曰:“嗟乎!吾闻之荀卿曰‘物禁大盛’”  

他也知道是“亢龙”了,也发出:“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的感慨,但是他已经没办法回头了。打个粗鲁的比方喝酒喝到太多,喝到“亢奋”那种程度就算把酒全吐出来都没有用,都还是“亢”的…  

所以也有了后来:“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的悲惨结局。  

我想,如果这个世界有后悔药,李斯应该在临刑前想:当初仍然在“楚上蔡为郡小吏”,平平淡淡过一生多好…  

这就是论证“亢龙有悔”这卦的小例子。李斯虽然老谋深算,并且也文笔超群,才气过人。但却只知道享受权势带来的:威福富贵、锦衣玉食。却不知道这种“福”之中潜伏下了大祸,直到和小儿子要被拉去腰斩了才知道:“岂可得乎?”  

这就是“知进不知退,知存不知亡…”的活例子。曾仕湖如是说道。  

“仕湖,你说李斯这个例子使我想起了道德经里非常出名的一句话:‘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李斯当年游说秦王成功当上宰相,对他来说当时是“大福”,但后来却是‘大祸’。如果不成功可能当年是‘小祸’。后面却是‘大福’。”  

因为林振翔对于史记,道德经等书籍都有所涉猎,所以曾仕湖说李斯的事迹他一点不陌生,并且也说出了他的看法。  

“你看过韩非得解老吗?里面对这句话的解释非常精辟的:  

“人有祸,则心畏恐;心畏恐,则行端直;行端直,则思虑熟;思虑熟,则得事理。行端直,则无祸害;无祸害,则尽天年。得事理,则必成功。尽天年,则全而寿。必成功,则富与贵。全寿富贵之谓福。而福本于祸,故曰:“祸兮福所倚”。  

人有福,则富贵至;富贵至,则衣食美;衣食美,则骄心生;骄心生,则行邪僻而动弃理。行邪僻,则身死夭;动弃理,则无成功。夫内有死夭之难而外无成功之名者,大祸也。而祸本生于有福。故曰:“福兮祸之所伏。”  

我认为这是对‘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最精辟的解释。”曾仕湖如此说道。  

“仕湖,看来哲学中的“辩证”二字你已经理解得比较透彻了,任何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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